4530000JH202515872: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2025年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530000HT202515872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21:29: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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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9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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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1587201 合同名称: 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15872 项目名称: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2025年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供应商(乙方): 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合同金额: 9918.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5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6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垃圾清运合同(2025)9918.00元最后.pdf 乡(2025)合同编号:PW01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合同甲方: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景发工价格[2017]2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合同条款如下:一、乙方将本服务范围: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内的住户、商户生活垃圾处置费委托给甲方收取,甲方不得转委。二、乙方责任:1.乙方为甲方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有偿收运转运、处理,不包括建筑垃圾、绿化修剪枝垃圾。2.乙方按单位内部制度为甲方提供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并把甲方提供的垃圾专用点周围因装车泼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生活垃圾场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的环境卫生。3.乙方转运生活垃圾机动车或人力三轮车如有损坏,不能及时转运生活垃圾时,须及时通知甲方给予理解,待车辆修复后及时给甲方转运。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若超过3日未能及时转运生活垃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1乡(2025)合同编号:PW01金外还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甲方因维权支出的咨询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单保函费、评估鉴定费、公告费、执行费、人工费等。三、甲方责任:1.甲方生活垃圾无集中堆放地点的,须实行袋装,不得乱丢放垃圾。2.甲方有生活垃圾堆放地点的,按乙方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倾倒垃圾,并自行管理好,不得给拾破烂者将垃圾随地泼洒。3.甲方支付给乙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不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物品收运处理费。不属生活垃圾的垃圾不得掺合生活垃圾内。对不属于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各类垃圾乙方有权拒绝予以清理,不视为违约。4.垃圾容器自行购买、维护、维修,如有需要更换垃圾容器自行更换。5.甲方负责本合同收费服务范围内住户、商户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收取并按本合同第五条结算方式的约定按时按数额的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按拒绝或拖延支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乙方因维权支出的咨询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单保函费、评估鉴定费、公告费、执行费、人工费等。四、甲方每月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转运、服务费统计:2乡(2025)合同编号:PWO1序号12常住人口征收类别普通成套住户单间暂住房(暂住人口)数量0户0人收费价格金额00345办公室商品流通业及服务业办公室、保安室宿舍宾馆、招待所(1)报告厅(2)(3)48间31间0间1户305m0户m0户m4元/间7元/间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15元,21平方米以上(含21平方米)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3元/月计收192元217元0162.5元006餐饮一类类(4)(5)(1)食堂(2)冷饮(3)茶馆、茶室0户m0户m1户220m0户m0户m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35元,21平方米以上(含21平方米)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5元/月计收00255元00(4)0户m03乡(2025)合同编号:PW01饮食摊点(含菜市摊点)0个摊点0二类夜市烧烤0个摊点0早、晚点0个摊点07客运车辆(1)16座以下(含16座)0辆0(2)17座—30座(含30座0辆0(3)31座一51座(含51座)0辆08货运车辆(1)5吨以下(含5吨)0辆0(2)5吨一15吨(不含5吨)0辆0(3)15吨以上(不含15吨)0辆09从事货运三轮车0辆010出租车(的士)0辆0合计826.5元/月9918元/年合计甲方每月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转运、处理服务费人民826.50元,大写:捌佰贰拾陆元伍角零分给乙方;合计甲方2025年1月-12月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转运、处理服务费人民币9918.00元,(含税价)大写:玖仟玖佰壹拾捌元整给乙方。五、结算方式1.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转运、处理服务费用由甲方转账至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1)付款形式:转账(托收、现金、转账);(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全年生活垃圾收运转运、处理服务费。六、新建小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季度复核一次,若有新增服务内容、数量按实际新增数量另计征收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合同有效期4乡(2025)合同编号:PW01限内如遇物价部门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时,按调整后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执行。七、此合同执行有效期限为:1.2025年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合同到期,如双方未提出续签,合同终止,若甲方需要继续提供服务的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合同;八、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此合同壹式贰份正本,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方: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乙方: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贵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节逸生签订时间:2025年1月27日签订时间:2025年一月2日5乡(2025)合同编号:PW017方服务联系电话:2414747乙方收费联系电话:2414747公司副经理(北片区负责清运)联系电话:15308810844清运管理员联系电话:13308813966清运投诉电话:2414985补充条款:开户名称: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行账号:20353289900100000366441三证合一税号:91532801MABLMMR671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清泉路13号俊都五金建材城33幢4楼联系电话:0691-24147476乡(2025)合同编号:PW01廉洁协议甲方: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1·拿甲、乙双方2025年1月27日签订《生活垃圾有偿收运转运处理服务合同》为了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廉洁合作,防范发生任何损害签订双方权益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洁协议。.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如因一方实施上述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履约完毕之日终止。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乡(2025)合同编号:PW01甲方: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乙方:景洪市城乡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佳纪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节逸佳法定代表人:俞军甲方监督机关:(盖章)乙方监督机关:(盖章)电话:0691-3028532电话:2055年1月27日2025年一月27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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