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7110100002623701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15:52: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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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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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26237017 五、合同编号:11N745245061202518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记账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10000 1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联系人:肉孜·艾买提 联系电话:13899348810 传真:/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乌拉台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记账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45245061202518601).pdf 合同编号:11N745245061202518601采购单位(甲方):伊州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单位(乙方):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智信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记账服务--服务内容:代理记账,品牌:,服务方式:远程支持+上门服务,服务周期:包年,会计师等级:中级会计师1次10000.0010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合计壹万元整(¥10000.00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年底之前,支付当期的费用。三、服务条款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25年9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服务。2.业务范围:(A)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B)报送各类财政财务报表;(C)财务管理咨询;(D)财政、税务相关事项;(E)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有关会议、协助甲方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他财政财务专项检查;(F)其他财务有关事项1/4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建立健全单位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次月5日内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相关部门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日记账账簿登记,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4.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5、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6、及时准确将收到的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件、通知、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7、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办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8、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9、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10、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11、不得以任何方式指示、干预乙方进行违法、违规的财务处理。12、甲方必须在次月将上月的所有原始凭证5日之前交至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13、甲方必须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延期责任必须由甲方承担。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记账工作应当在收到会计资料7日内完成。2.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及时编制上报各类会计报表、临时性财政财务统计报表,对甲方财务具有会计监督的职责。4.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5.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行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6.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汇报。7.乙方每月15日之前完成分院的记账工作,以便做好分院的运行监督工作。8.乙方记账时按照票据规范记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错误督导分院及时整改。2/49.各医共体分院与财务管理中心中心做到积极配合,相互督导以便更好的完成医共体分院的经济运行工作。四、结算方式1.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合计壹万元整(¥10000.00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年底之前,支付当期的费用。3.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发票。五、服务验收1.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的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3、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本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六、项目管理服务1、乙方要指定专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本合同所述业务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4、乙方不得随意调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实施人员,如确需调换则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0.3%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0.3%的违约金。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八、争论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一方因违约而支出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邮寄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九、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4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6786550000002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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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记账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4524506120251860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