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项目编号11341700MB1723593J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5-1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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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505-0006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5-05-14 发布日期: 2025-05-14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505-0006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5-05-14 发布日期: 2025-05-14        我局于2025年5月14日受理了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按规定现予公示社会。若对项目公示件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7日期间(10个工作日)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建设地点:绩溪县华阳镇 项目名称及代码: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501-341824-04-01-389724。 环评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邮       编: 2453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1.09 MB】 预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286945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u13jff建设项目名称,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类别,51--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1-341824-04-01-38972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地理坐标起点经度118°35′31.283″,纬度30°3′56.126″;终点经度118°34′19.289″,纬度30°2′51.93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占地:3450m2线性工程:3.365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发改备案[2025]7号总投资(万元)2600环保投资(万元)76环保投资占比(%)2.92%施工工期90天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及环境风险不涉及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河道清淤,但底泥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底泥监测报告详见附件3)。否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绩溪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1、与《绩溪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目标: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建设以扬之河干流及重要支流为主线的生态廊道。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加强水源区保护修复,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规划内容: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对绩溪县境内存在薄弱环节河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109.5km。通过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增加治理范围和治理力度,加高加固堤防,提高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将大大减少洪水灾害,促进绩溪县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本项目为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工程,属于对绩溪县境内存在薄弱环节河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提高区域地表水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与《绩溪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相符。其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拟建项目属于“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为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中的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属鼓励类,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通过对照绩溪县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5),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之内,且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敏感点存在。(2)环境质量底线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施工区域属于大气环境敏感重点管控区,需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其他相符性分析根据《2023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六项主要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判定为达标区。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粉尘、燃油废气及底泥恶臭,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隔挡,对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机械加强管理,优先选用清洁燃料,施工段周围建设围栏,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施工区域位于水一般管控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根据《2023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项目扬之河水质持续为优,根据《绩溪县2024年9月~10月环境质量通报》,项目所在区域扬之河新管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较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底泥渗滤水,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清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及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底泥渗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及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照《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项目施工区域属于土壤污染风险一般防控区,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在分拣站进行分拣,将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加以利用,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底泥临时堆场,自然沥干蒸发后,采用渣土车运输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施工用水直接从河中抽取,枯水期利用当地自来水补充,生活用水利用来自当地村民生活已有的供水系统,用电以就近从附近的电网线路上“T”接为主、柴油发电机发电为辅;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产生污染物,改善道路两侧沿线景观环境,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具有明显改善作用,施工过程中会消耗水资源、电力和土地资源,但消耗量较小,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属于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产业类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中的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产业政策,满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安徽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9月28日正式启用。本项目位于安徽宣城市绩溪县,用地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位置示意图详见附图8-10。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表1-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规划要求以及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符合2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拟建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由绩溪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符合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工程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符合2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符合3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水质环境,不会对地下水不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符合4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项目建设地不涉及鱼类等水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符合5、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场”等重要生境,项目建设不会对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5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项目不占用湿地,工程对生态的影响在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将得到恢复,项目所在区域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不会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符合6项目移民安置的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项目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符合6、与《安徽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皖环发[2022]17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安徽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第四节“打造新安江山水画廊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皖南-浙西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为重点,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筑牢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探索共建长三角联合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争取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本工程作为河道整治工程,通过本次河道清淤治理,将推动扬之河水质在稳定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是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之一。7、与《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国函[2013]135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相符性序号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全面排查流域内主要入湖河流及其上游支流河道,对存在淤积、边坡塌陷、侵蚀污染等问题的河段,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整治。加强河道两侧堤防改造和植物配置,提高水陆交换能力。在科学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对底泥污染严重区域实施生态清淤。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流域河道垃圾清理和打捞工作。在小流域内疏浚河道和沟道,加固河堤,提高防洪标准,减轻山洪灾害,保护沟边河滩田地。对淤积严重的山塘进行清淤,疏通排灌沟渠,新建塘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小流域的减沙率。本项目位于新安江上游支流,建设内容为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工程,拟对扬之河绩溪城区段进行清淤,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符合2加快区县政府所在城镇和中心镇发展,加大市政公用和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依托各自资源优势和区位条件,发展特色经济,吸纳农村人口就业和生活居住,增强生态搬迁移民的承接能力。本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扬之河水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周边居民居住环境符合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河道工程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扬之河南街田拦河坝至灵川翻板坝,项目工程区整体呈线性,总长3.365km,清淤分为两段,第一段为南街田拦河坝至灵阑桥段,全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长度2.4km;第二段为灵川半岛段,仅对支流进行清淤,主河道不进行清淤,疏浚长度0.965km。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本项目为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属于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中的一部分,拟通过本项目对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路段两侧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不对灵山路路段进行改造),为城区居民营造更好的居住环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灵山公园步道建设、亮化安装三项工程。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15日通过绩溪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备案代码为2501-341824-04-01-3897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下:表2-1环评类别判定情况一览表环评类别本项目判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定结果特大型、大型主题公园;其他公园;不涉五十、社会事及环境敏感区不涉及业与服务业上的人工湖、人工湿地;的容积5万立方环境敏本项目灵-114-公园(含米及以上500万感区的山公园属动物园、主题立方米以下的容积5于城市公1公园;不含城人工湖、人工湿万立方园,不在市公园、植物地;涉及环境敏米以下名录环评园、村庄公感区的容积5万的人工类别中园);人工湖、立方米以下的湖、人人工湖、人工湿工湿地地五十一、水利本项目河2-128-河湖整其他/道清淤属治(不含农村于该类别序号项目类别人工湿地容积500万立方米及以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及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年补水量占引水河流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的人工湖、人工湿地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塘堰、水渠)中的“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注:通过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中的亮化安装工程不在分类管理名录相关类别中。为此,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并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2、建设内容及规模表2-2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灵山公园步道建设拟在现开发状态较为原始的灵山公园内修建一条长度约为2.3km的漫步道河道清淤工程拟对扬之河绩溪县城区段进行清淤,上游南街田拦河坝至灵阑桥段2.4km范围全段进行清淤,下游灵川半岛段0.965km,仅对支流进行清淤,主河道不进行清淤;清淤采用干式清淤的方式,人工配合机械开挖+车辆运输的方式分段进行,清淤总长3.365km,清淤总方量约46706.6m3,考虑到河道两侧挡墙埋深,河道两侧挡墙预留1m宽平台,并按1:1边坡和河底衔接亮化安装主要包括灵山公园亮化、扬之河沿岸(灵山路、杨之路)亮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激光灯、染色光束灯、草坪灯、庭院灯、洗墙灯、挂树灯等各类景观灯具的安装,亮化工程总长共计约6.28km辅助工程施工营地本项目为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中的一部分,拟依托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的施工营地,其施工营地内布置员工办公室、宿舍、机械停放区、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等施工及生活场地,占地面积约3000m2,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道路本项目周边交通情况良好,紧邻灵山路、扬之路,且灵山公园漫步道修建过程大型机械设备无法上山,全程通过人工修建,故无需修建施工道路底泥临时堆场项目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河道内,拟在河道旁设置3处底泥临时堆场,设置于靠近灵山路一侧,每处面积约150m2;与底泥临时堆场距离最近的春江花园小区约80m,清淤底泥待自然沥干蒸发后,含水率一般不高于80%,基本满足渣土车外运的含水率条件,采用渣土车运输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根据检测报告鉴定本项目底泥无环境污染,可用于障山路产业园堆土)储运工程运输工程本项目运输依托已建成的灵山路,对灵山路及道路两侧进行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交通便利,已有道路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公用工程供水工程附近水资源丰富,施工生产用水可直接抽取河水,生活用水就近利用附近供水管网排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使用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进行清抽;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供电施工用电主要集中在施工器械用电及施工区生活用电,可自附近电网上“T”接,并根据所选用的设备选用合适容量的变压器。不具备条件的工段自备柴油发电机解决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施工营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隔油池、沉淀池各100m3底泥渗滤水底泥渗滤水经下游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每个底泥临时堆场下游设置2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约50m3生活污水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使用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进行清抽废气治理施工粉尘施工场地进行隔挡,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对土方施工,渣土清运等工作加强管理;对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泥沙带出现场,并由专人对大门口进行清扫、洒水;对砂石散料入库或覆盖,防止粉尘的产生及扩散燃油废气对施工机械加强管理,施工现场内的车辆及内燃机械的废气排放必须合格,优先选用清洁燃料底泥恶臭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合理规划清运路线噪声治理选用机械优先采用噪声较低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机械设备;调整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如果由于工序要求施工,必须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分拣站,所有施工垃圾在分拣站进行分拣,将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加以利用,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清淤底泥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底泥临时堆场,自然沥干蒸发后,含水率一般不高于80%,基本满足渣土车外运的含水率条件,采用渣土车运输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生态保护陆生生态: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理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等相关部门,采取就地或迀地保护;②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野生动物等,在施工区设置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③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④合理布设道路,尽可能利用当地道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⑤施工活动结束后,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将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水生生态:①河道清淤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鱼类的繁殖季节进行清淤作业;②清淤前,实施单位必须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做好维护性清淤作业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③清淤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每个清淤点采取从上游至下游逐一施工的方式,避免同时施工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为河道内的鱼类等水生生物群落提供规避的空间;④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⑤加强宣传,设置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工程施工行为的监控和管理,禁止在施工期内电鱼捕鱼,捕捞水生动植物,禁止排污与倾倒废物;⑥严格控制清淤深度和范围,保留部分自然底质,维持鱼类栖息环境的连续性。水土保持①围挡式施工;②施工现场预先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③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回填土方分层碾压夯实,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及临时土方,及时拦挡以控制渣量流失,对需要防护的边坡覆土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④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各种基础开挖,在雨天施工时,为防止临时堆料及开挖裸露土质边坡坡面等被雨水冲刷,选用彩条布、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⑤严格控制运输流失,对出入场区的工程车辆要严格管理,严禁超载;⑥开挖时剥离的表层土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周边拟采用填土编织袋挡土墙进行临时拦挡,顶端采用塑料布覆盖;⑦对于施工营地、底泥临时堆场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平整场地,然后再绿化复垦3、施工周期及施工时序劳动定员:项目日均劳动定员150人。工作制度:项目总施工期90天,施工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其中河道清淤工程工期约30天,灵山公园步道建设工期约52天,亮化安装工程工期约30天,剩余时间用于项目工程验收,河道清淤及灵山公园步道建设工程同步开展,两项工程完成后开展亮化安装工程。4、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施工生产用水主要从河中抽取,并布置贮水箱作为调节和防火水源。生活用水就近利用附近供水管网。排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同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底泥渗滤水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使用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进行清抽。(2)供电施工用电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用电及施工区生活用电,可自附近电网上“T”接,并根据所选用的设备选用合适容量的变压器。不具备条件的工段自备柴油发电机解决。5、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主体工程布置项目拟对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路段两侧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不对灵山路路段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灵山公园步道建设、亮化安装三项工程。灵山公园改造:对灵山路东南侧的灵山公园进行改造,灵山公园依托山体形成,现开发状态较为原始,本项目拟在公园内修建一条长度约为2.3km的漫步道。河道清淤:项目河道清淤总长3.365km,清淤共分为两段进行。第一段为南街田拦河坝至灵阑桥段,疏浚长度2.4km;第二段为灵川半岛段,仅对支流进行清淤,主河道不进行清淤,疏浚长度0.965km。亮化安装:亮化安装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灵山公园亮化、扬之河沿岸(灵山路、杨之路)亮化工程施工,亮化工程总长共计约6.28km。(2)临时工程布置①施工营地:本项目为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中的一部分,拟依托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的施工营地,其施工营地内布置员工办公室、宿舍、机械停放区、拌合站、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水泥库房等施工及生活场地,占地面积约3000m2,不另设施工营地。②施工道路:本项目周边交通情况良好,紧邻灵山路、扬之路,且灵山公园漫步道修建过程大型机械设备无法上山,全程通过人工修建,故无需修建施工道路。③底泥临时堆场:项目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岸堤,设置3处底泥临时堆放点,每处面积约150m2,清淤底泥自然沥干蒸发后,含水率一般不高于80%,基本满足渣土车外运的含水率条件,采用渣土车运输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7、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规划表2-3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工程内容占地性质占地面积(m2)现状规划用地类型施工营地临时3000荒地防护绿地底泥临时堆场1临时150河流河滩地底泥临时堆场2临时150河流河滩地底泥临时堆场3临时150河流河滩地本项目所涉及土地为规划公园绿地、河流水域或防护绿地,土地为国有,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8、施工方案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工艺,故以下介绍施工期工艺流程。(1)河道清淤图2-2河道清淤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次清淤采用干式清淤的方式进行,清淤分多段进行,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进行,每次施工前利用上游的蓄水闸将施工段水流截断,待施工段的河水排干后进行施工。施工准备:河道清淤按照两个施工分段进行流水线施工,拟在上下游分别挖一条纵向排水沟使上下游渗水及污水归槽,用土方堆在槽边形成土埂,使渗水通过水槽排水,再用潜水泵疏掏坑内积水,用挖掘机在坑内挖积水坑3至4个。浮淤清理:待施工段河水排干后,用挖掘机或高压水枪冲浮淤,同时用泥浆泵抽出泥浆,淤泥通过自然沉淀,排水沥干,具备条件可以进行晾晒,晾晒完成后外运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固态淤泥处理:浮淤清理完成后,对河道底进行坐标和高程测量,计算开挖面尺寸。根据工程现场特点,采用挖机对固态淤泥进行清理挖除,直接装车运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部分流塑状淤泥堆至临时堆场进行晾晒后,再装车运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清淤时,采取挖机配合自卸汽车,局部过深及面积较大处采用双机或三机组合挖除出淤泥,清淤不超过设计深度,如果清至设计深度后存在不良土质,将请现场监理、设计代表会同业主代表通过现场观察及试验作出判别,确属淤泥的再往下清。施工外运时车辆较多较为密集,因此拟设定专业人员指挥交通,防止意外发生,并在沿途路段布置足够的保洁人员清扫道路。河床平整:清淤完成后,采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进行河床平整,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河床挖掘,确保河床平整度达到设计要求。河床挖掘完成后,使用推土机等设备对河床进行平整,确保表面平整度达标。(2)亮化安装地面处理:采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作业的方式对需要安装路灯的地面进行凿除;手孔井施工:手孔井采用MU10红砖,M5水泥砂浆砌筑,内壁1:2水泥砂浆抹面10mm厚。砖砌体砂浆要满足设计强度,铺砌饱满,保证四周回填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砂浆标号要符合设计要求,拌合均匀,稠度要适度。抹灰时,要先将砖砌体表面清扫干净,湿度不够时应先浇适当的水润湿,以保证砂浆与砖砌体粘结牢固,避免脱落、空鼓;电缆敷设:敷设机械强度和耐久性达标的电缆保护管,而后敷设电缆;灯具安装:将变压器、配电箱及灯具进行安装,不同类型的灯具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有所不同,装时需要注意灯具的聚焦和颜色效果,确保能够达到预期的视觉效果但共同的是确保安全、稳定和达到预期的照明或装饰效果。在安装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不确定的地方,咨询专业电工、厂商或照明专家。图2-3亮化安装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灵山公园改造本项目灵山公园改造在山体上部,目前登山仅存在登山步道,不具备机械运输的条件,故本项目灵山公园步道建设全程采用人工搭配小型机械修建的方式,拟在公园内修建一条长度2.3km的石质登山步道,项目建设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粉尘及噪声。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大气环境需明确项目影响区域的质量现状,优先引用规划环评监测数据,未开展规划环评或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可引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质量数据”。根据《2023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相关数据可知,2023年,宣城市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CO和O3等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达标,故项目所在地区域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下表。表3-1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0μg/m335μg/m385.7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8μg/m370μg/m368.5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μg/m360μg/m31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3μg/m340μg/m357.5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800μg/m34000μg/m32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130μg/m3160μg/m381.25达标(2)特质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TSP现状数据引用《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高端轴承钢产业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监测点为溪西村,距离本项目约3200m,监测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1日。监测数据见下表:表3-2TSP监测结果及分析一览表监测点位污染物检测浓度范围(μg/m3)占标率范围(%)超标率(%)评价标准是否达标溪西村TSP75~9525~31.60300达标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区域大气环境TSP实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水环境需明确项目影响区域的质量现状,优先引用规划环评监测数据,未开展规划环评或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可引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质量数据”。根据《2023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2023年,宣城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监测的3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3%,Ⅳ~Ⅴ水质断面占6.7%;全市16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达标率100%,其中6个优于考核要求,14个省控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100%”。水阳江水系水质总体为优。其中水阳江干流、西津河、东津河、新郎川河、华阳河水质为优,无量溪河、郎川河水质良好。青弋江水系水质总体为优。青弋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其中青弋江干流、总干渠、玉水河、徽水河、汀溪河、渣溪河、周寒河水质均为优,汤泊河水质为良好。太湖水系水质总体良好。其中泗安河水质为优,梅溧河水质轻度污染。新安江水系水质为优。扬之河水质持续为优。根据《绩溪县2024年12月~2025年1月环境质量通报》,项目所在区域扬之河新管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安徽环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对拟建项目区域周边敏感点何川小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昼、夜间各测一次,共测1天,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3-3噪声监测现状一览表单位:dB(A)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执行标准达标情况昼间夜间何川小区44.939.6昼间:60夜间:50达标4、底泥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安徽环志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对拟建项目区域的底泥环境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为翚扬桥下游50m处,监测频次为一次,共测1天,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3-4底泥现状监测一览表检测日期2024.12.09-2024.12.25参照标准样品性状暗灰、极潮、无根系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pH无量纲7.22/镉mg/kg0.050.3汞mg/kg0.1612.4砷mg/kg16.830铅mg/kg54120铬mg/kg62200铜mg/kg48100镍mg/kg58100锌mg/kg78250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底泥无重金属污染,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用地筛选值标准。5、生态环境(1)生态功能区划情况本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绩溪县,根据《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区域属于“V2-2皖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该生态功能区位于本亚区的东部,行政区划范围包括绩溪县大部、旌德县全部、泾县东南部、宣州区南端、宁国市大部及广德大部分地区,东与浙江省交界,面积6933.0km2。该区地貌以低山为主,其次为中山、丘岗和盆地,西为黄山山脉,东为天目山脉。本区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回暖早,不稳定,春末夏初降水集中有洪涝,夏季有伏旱,秋季降温快,常有秋绵雨。年平均气温15.5℃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400~1500mm左右,蒸发量1400mm,年平均无霜期230天左右,日照时数1900~2000小时。本区红壤为地带性土壤,其次是中性紫色土、潴育水稻土、粗骨土、石质土及黄壤等。本区农业耕作制度以一年两熟制为主,本区是安徽省毛竹、元竹、杉木及板栗、茶叶、油桐、蚕桑、中药材等的重要产区,农作物有水稻、小麦等。本项目临时占地为防护绿地及河滩地,评价河段无饮用水取水口,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点。场地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名木古树等,无国家和地方保护性动植物和珍稀濒危动物分布,由于受人工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较单一,也没有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2)生态系统现状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谷)地、岗地、平原五大类型。项目所在区域属北温带向北亚热带的过渡区,是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向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过渡地带。华东、华中和华北的植物区系在此交汇和渗透,植物区系复杂,植被类型丰富,常绿针叶林、落叶阔叶林以及针阔混合林兼具。根据《绩溪县志》、《中国植物志》、《安徽植物志》,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主要类型包括:次生林地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丛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每种生态系统类型又有各个相对独立生态单元组成,评价区内各个生态系统单位交错分布,其中以城镇生态系统及次生林生态系统分布面积较大。两栖爬行动物:常见的主要有赤练蛇、竹叶青、斑游蛇、草蛇、蝮蛇、北草蜥、多疣壁虎、青蛙、蟾蜍、乌龟、中华鳖等。鸟类:常见的主要有麻雀、大山雀、杜鹃、斑鸠、家鸽、蜂鸟、翠鸟、喜鹊、水鸲等。兽类:常见的兽类主要有野猪、野兔、田鼠、松鼠、刺猬、黄鼬、小家鼠、鬣羚、中华田园犬、家猫等。昆虫:常见的昆虫菜粉蝶、蛾类、跳虫、白蚁类、黑蚁类、黄蚁类、刺蚁类、跳齿蚁、蜜蜂、虻、蜻蜓、蟋蟀、蝈蝈、纺织娘、蚱蜢、飞蝗、南方刀螳螂、金龟子、竹节虫类等。鱼类:常见的鱼类有鲤鱼、鲫鱼、青鱼、草鱼、白条、鳜鱼、鲶鱼、鲢鱼、石斑鱼、棒花鱼、沙塘鳢、泥鳅、黄颡鱼等。水生软体动物:常见有中国园田螺、中华园田螺、胀肚园田螺、犁形环棱螺、方形环棱螺、双旋环棱螺、锈环棱螺、河蚬、拉氏蚬和蚂蝗等。陆生软体动物:常见有红蚯蚓、环毛蚓(青蚓)、异唇蚓、条纹蚓、蜈蚣、马陆类、蝎类、蜗牛类等。甲壳类:有中华绒鳖蟹(毛蟹)、河蟹、细足米虾、中华新米虾、长臂白虾、中华小长白虾、沼青虾、沼河虾等。由于该区及周围受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环境变化大,许多动物已受干扰迁移它处。因此,野生动物数量极少,仅偶尔见有草蛇、青蛙、野兔等出没和麻雀栖息,调查期间工程区未发现珍稀濒危和保护动物。本次评价所涉及河段无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分布,也无土著鱼类及鱼类集中洄游通道,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和珍稀濒危鱼类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内,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表3-5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名称经纬度保护相对河道方相对河道要素经度纬度对象位距离/m118.59204230.063413居民NW20小区118.59167730.066615居民SE20小区办公府118.59167730.067956区NW235118.59168830.069024居民NW355小区杨柳村118.59077030.065258居民NW20澜泊湾118.58990130.063702居民NW20鸿泰花园118.58714930.061959居民NW15大气何川村118.58579830.062624居民NW400环境118.58431730.060194居民NW15118.58259030.061160居民NW250方家园118.58124930.062211居民NW400118.58236430.058145居民NW40华航宛118.58160330.059679居民NW220118.58103430.059690居民NW270118.58029430.055892居民NW120118.57550630.052006居民NW15灵川村118.57856330.050579居民SE20118.57481930.050397居民SE15118.57632130.047951居民SE15118.57114430.048696居民NW15春江花月杨柳花园华阳镇政丝厂宿舍何川小区思源小区串山碧庄铁路小区凤灵社区灵川半岛灵川山庄灵澜山居华阳之光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治理河段使其维持或优于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不因本工程的建设破坏地表水环境功能。扬之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声环境评价区内的居民区环境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表3-5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4、生态环境根据现状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本项目评价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NH3、H2S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NH3、H2S空气质量浓度1h均值。具体见下表:环境要素名称经纬度保护对象相对河道方位相对河道距离/m经度纬度声环境春江花月小区118.59204230.063413居民NW20杨柳花园小区118.59167730.066615居民SE20杨柳村118.59077030.065258居民NW20澜泊湾118.58990130.063702居民NW20鸿泰花园118.58714930.061959居民NW15何川小区118.58431730.060194居民NW15串山碧庄118.58236430.058145居民NW40灵川半岛118.57550630.052006居民NW15灵川村118.57856330.050579居民SE20灵川山庄118.57481930.050397居民SE15灵澜山庄118.57632130.047951居民SE15华阳之光118.57114430.048696居民NW15表3-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SO2年平均60u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ug/m31小时平均500ug/m3NO2年平均40ug/m324小时平均80ug/m31小时平均200ug/m3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24小时平均160ug/m31小时平均200ug/m3PM10年平均70ug/m324小时平均150ug/m3PM2.5年平均35ug/m324小时平均75ug/m3TSP24小时平均300ug/m3年平均200ug/m3NH31小时平均200u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H2S1小时平均10ug/m3(2)地表水环境项目地表水扬之河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详见下表:表3-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pH无量纲)污染物pHCODBOD5NH3-NTP石油类标准限值6~9≤20≤4.0≤1.0≤0.2≤0.05(3)噪声项目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下表:表3-8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标准限值,详见表3-9;底泥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详见表3-10。表3-9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标准监测点浓度限值(mg/m3)达标判定依据标准1超标次数≤1次/日0.5超标次数≤6次/日准》(DB34/4811—2024)任一监测点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分钟的TSP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超标次数指一个日历日96个TSP15分钟浓度平均值超过监测点浓度限值的次数。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表3-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单位标准限值NH3mg/m31.5H2Smg/m30.06无量纲20(2)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同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底泥渗滤水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如下:表3-11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污染物(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单位PH6~9无量纲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100mg/L(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表3-1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项目TSP《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臭气浓度动植物油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其他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取得的总量指标从两项增加为四项。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其他基础上增加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其他行业”,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粉尘及底泥恶臭。(1)燃油废气施工运输车辆多为自卸卡车,工程车辆行驶将加重城镇车辆尾气污染负荷。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渣土车等,它们以柴油为燃料,产生废气污染物包括CO、NOx、THC等,但产生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由于施工机械为间断作业,因此所排废气污染物仅对施工点的空气质量产生间断的较小的不利影响,但仍应对施工机械加强管理,严禁施工机械的超负荷运行。燃油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基本不会对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太大影响。在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提前规划好运输线路;施工机械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严禁使用劣质油晶,杜绝冒黑烟现象;使施工期间车辆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另外,机械燃油废气将随着施工结束后影响消除。(2)施工粉尘施工粉尘主要为扬尘,本项目扬尘主要来自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施工场地、堆场扬尘。对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查阅相关道路扬尘试验资料,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下产生的扬尘量见下表:表4-1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交通扬尘单位:kg/km●辆道路粉尘车速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1.0(kg/m2)5(km/h)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10(km/h)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km/h)0.08500.14290.19370.28410.47780.477820(km/h)0.11330.19050.25830.32040.37880.6371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施工场地、堆场扬尘主要来源于边坡、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及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仓库储存过程。由于施工场地、堆场尘土的含水量比较低,颗粒较小,属于易飞扬的物料,影响范围随风速的加大会扩大影响范围。扬尘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有关,是一个难以定量的问题。根据同类工程实地监测资料,在风速1.5~2.0m/s范围内,施工场地下风向100m之内扬尘影响较严重,至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在0.5mg/m3左右,其浓度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mg/m3),类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4-2施工场地TSP现场监测结果监测地点风速(m/s)下风向距离(m)TSP浓度(mg/m3)施工场地1.2508.8491001.7031500.483对于施工场地、堆场扬尘,可通过调整施工场地设备设施布置、加强物料覆盖并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对周边易受影响敏感点带来的可能影响;施工场地尽量布设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本项目临时施工营地周边100m范围无居民;应在无雨日加强洒水,尽可能避免施工扬尘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3)底泥恶臭一般在河道清淤过程及淤泥运输过程中会产生臭气,臭气主要是淤泥中的恶臭物质无组织排放所产生的,主要引起恶臭的物质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淤泥产生的恶臭浓度跟河道淤泥含有的有机物质有很大关系,一般臭气浓度在二级至三级之间,影响范围在30m左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会进一步扩大。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清理的淤泥及时进行处理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和附近居民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期为30天,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清挖的干式清淤方式,项目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河道内,拟在河道旁设置3处底泥临时堆场,设置于靠近灵山路一侧,每处面积约150m2,与底泥临时堆场距离最近的春江花园小区约80m,施工段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在2.5~3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淤泥挖出后在河道内的底泥临时堆场进行沥干,底泥堆放过程中要求加盖防尘网或篷布等,喷洒生物除臭剂,沥干的底泥采用运输车辆运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底泥运输路线按照指定线路进行,尽可能减少恶臭的排放时间和空间。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底泥渗滤水。(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为150人,施工期为90天,职工生活用水按110L/人·d计,则预计用水量16.5t/d,生活用水总量为1485t,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2t/d,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1188t。项目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清抽,按一般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估算,其中COD:30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30mg/L,动植物油:25mg/L。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见下表:表4-3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类型废水量(t)污染物名污染物浓度产生量(t)治理措施称(mg/L)COD3000.3564经施工营地化粪生活污BOD51500.1782池收集后,委托市水SS2000.2376政环卫部门的车NH3-N300.0356250.0297(2)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含SS,pH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油污,环评要求工地必须建有废水隔油池、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除尘,禁止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区域地表水域。(3)底泥渗滤水项目底泥堆至河道两侧的岸堤内的底泥临时堆场进行自然晾晒,晾晒过程中底泥中的水有少量渗出,项目每处底泥临时堆场下游设置2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约50m3,底泥渗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除尘。3、施工期噪声1188辆清抽动植物油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包括固定噪声源和流动噪声源。一是来自施工开挖、回填、夯实等施工活动中施工机械运行的固定、连续式声源噪声,具有声级大、声源强、连续性等特点;其次是载重车辆运输等流动、间断式的噪声源,具有声源面广、流动性强等特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较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作用将使噪声级进一步升高,辐射面也会增大。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评价,相应噪声限值见表4-5。表4-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噪声预测是根据施工期已知设备噪声声级计算出评价点的噪声级。鉴于施工噪声的复杂性,以及施工噪声影响的区域性和阶段性,根据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针对不同施工阶段计算出不同施工设备的噪声污染范围。噪声预测模式使用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式中:Lp(r)、L(r0)—分别为测点r和r0的噪声声级,dB(A);r、r0—分别为测点1和2对噪声源的距离,m,(r>r0)。由预测模式可得出施工过程中各种设备满负荷运行时在不同距离下的噪声值及影响范围,见表4-5。表4-5主要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单位:dB(A)序号声源名称噪声源强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10m20m40m50m80m100m150m200m1挖掘机907064585651.95046.5442推土机886862565449.94844.5423自卸车辆907064585651.95046.544由上表可知,在施工期,大部分机械设备在单台运行的条件下,其昼间噪声影响范围在20m以内,施工机械夜间施工时,主要噪声设备影响范围在50m以内。昼间噪声影响满足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状调查结果,距离治理河段两岸距离较近50m范围内的居民较多,因此为了减轻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②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③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④凡在居民点附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禁止午休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由于特殊工艺必须连续作业时,应提前到当地生态环境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及时张贴告知周围群众,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主要为载重自卸货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弃渣车,这些设备的运行噪声为80~85dB(A),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鸣笛则可能对路两侧的住宅造成瞬时影响。为此项目应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段,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严禁夜间22:00~06:00施工,避免产生扰民现象。同时要求车辆经过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且禁止鸣笛。由于本工程为线性工程,且施工期较短,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不复存在。4、施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淤底泥以及施工期间废弃的建筑垃圾。(1)生活垃圾施工人员平均每人排放生活垃圾约0.5kg/d,施工期平均施工人数按150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5kg/d。施工期约90天,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75t,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清淤底泥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河道清淤产生的底泥总量约为46706.6m3,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岸堤,自然沥干蒸发后,含水率一般不高于80%,基本满足渣土车外运的含水率条件,采用渣土车运输至污泥堆场,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回填。本项目清淤底泥均临时堆放于河道内的底泥临时堆场,不另外新增用地,不涉及林地及基本农田,底泥临时堆放区应加盖防尘网或篷布,沥干底泥外运过程中应加盖篷布,冲洗车身、车轮,运输路线避开居民集中区。沥干底泥及时运至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堆土回填,绩溪县障山路产业园周围200米内均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堆填作业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小。(3)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做到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防止其乱堆放或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污染,同时施工现场需设立垃圾分拣站,所有施工垃圾在分拣站进行分拣,将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加以利用,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5、生态(1)水土流失影响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施工会使地表植被损坏,破坏生态景观,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尤其是底泥清淤应尽量避开雨季。尽量缩短开挖的施工期,使底泥暴露时间缩短,并进行及时的生态恢复,以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建议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土保持措施: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尽量减少破坏地表植被,尽量减少对原生地貌的扰动;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按工程关键部位、施工方法分步骤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减小或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尽量避开在雨天条件下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2)水生生态影响在河道清淤作业过程中,因对河流沉积物表层的底泥产生扰动,导致底泥颗粒再悬浮和部分污染物的释放,造成水体中悬浮物含量在短时间内剧增,影响作业区水域水质的同时,可能对清淤区周边水生生物生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危害。据悉,本工程所涉及水域的水生生物无论种类组成还是数量分布都属于较为正常的生态群落,该水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均为该水域常见种,生物群落结构基本正常,其生态系统群落结构具有较高的稳定度,轻微的扰动污染不会引起生物群落的整体性衰退。虽然河道清淤施工期对水生生态影响只是暂时的,但仍要严格规范施工活动,避免各种操作不当造成对河流水体水质的影响,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将得到改善,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3)陆生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破坏植被,其地貌和植被将改变,可能造成表层土流失。临时施工道路将对原地貌产生一定的扰动。地貌受扰动的地带,由于土质变松,植被破坏,地表易受冲刷,遇到暴雨径流后,会引起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总面积约3450m2,这些临时占地将破坏原有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对占用的陆域生态植被造成暂时的破坏,但总体而言植被破坏量较小,且项目周边为城镇居住区,受人类活动影响频繁,区域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资源,待施工完毕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原有的功能或进行合理的开发。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本项目为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工程,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源,不会对项目区及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本项目为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工程,运营期项目本身无外排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实施后河道内源污染减少,生态流量增加,有利于改善扬之河及下游练江水质改善,可以提高河道的冲淤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河道生态健康发展,同时扩大了水生生物生存空间和觅食场所,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有利于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3、噪声本项目施工完毕即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撤离,运营期间不存在噪声污染,不会对项目区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外排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生态影响利大于弊,治理后较治理前,生态容量增大,生物量及生物多样性增多,景观生态大为改善。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绩溪县城区,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2)建设条件①工程地质:本项目所在地区无不良地质作用及不良土层,场地稳定,适宜本项目建设。②资源:本地建筑材料品种齐全,水泥、砂石等建材供应充足,可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③道路交通设施现状:项目交通情况良好,紧邻灵山路、扬之路,工程对外交通便利。④公用工程:生活用水采用城市市政自来水。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完善,可满足项目的需求。(3)临时工程根据施工布置安排,项目临时工程主要为底泥临时堆放点,占地性质为河滩地,生态影响较小,运距较短,避免了远距离运输产生粉尘和水土流失的影响。此外,本项目施工期是短暂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临时性的,只要工程施工期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就能极大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综上所述,本项目项目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便利,建设条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气、声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环境承载能力,能满足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粉尘及底泥开挖产生的恶臭气体。(1)燃油废气施工机械、车辆以柴油为燃料,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针对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污染问题,本次评价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要求: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车辆及施工机械,淘汰老、旧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符合燃油标号的油料;②推广环保新技术,更新控制排放物装置,使用新型节油净化器和燃油增效剂,达到净化空气作用的同时又节省了燃油;③为了保证尾气达标排放,所有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需安装尾气净化器;④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始终保持发动机处于良好的状况,降低尾气中有害成分的浓度。(2)施工粉尘对于施工粉尘,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对策和措施:①对施工场地进行隔挡;在晴天应每天对临时上岸点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②运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压实和覆盖措施,装载不宜过满,减少扬尘产生;临时上岸点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出上岸堆放点时应低速行驶,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产生。③临时上岸点应采用覆盖措施。④底泥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上岸点时应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⑤所有施工机械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能源;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⑥施工现场在临时上岸点应设围栏,减少扬尘的扩散及景观影响。⑦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⑧严格遵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改)中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三)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中的相关要求。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环境监管。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并及时洒水抑尘。淤泥弃渣等应该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和堆放,运输车要加盖帆布,避免沿途散落。临时堆土场必须采用篷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加强洒水。(3)底泥恶臭在河道疏浚的过程中,为减少臭气排放,提出如下措施:①河道清淤治理工程分段进行,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围屏高度一般为2.5~3m,避免废气直接扩散到居民区。②底泥晾晒时间为2~3天,底泥临时堆场远离居民区。为减轻淤泥恶臭污染物的影响,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生物除臭剂表面不仅能有效地吸咐、分解空气中的恶臭气体分子,同时也能使被吸附的异味分子的立体构型发生改变,削弱了异味分子中的化合键,使得异味分子的不稳定性增加,容易与植物液中的酸性缓冲液发生反应,最后生成无味、无毒的有机盐。③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同时需在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淤泥运输的路线应根据最终确定的综合利用地点合理划定,划定原则是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最大限度地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综上,建设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污染控制措施,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施工期废气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后,能有效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且施工期是短暂的,项目施工期废气的不利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底泥渗滤水。(1)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在建设期间,项目施工人员住宿全部在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清抽,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施工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施工营地设置施工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项目除尘,做到不外排。(3)底泥渗滤水底泥渗滤水进入施工段下游的沉淀池中进行沉淀,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同时,为减少施工及清淤期间对扬之河水体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对策和措施:①为减少施工活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应认真做好现场准备工作,清淤作业之前对施工区进行测量,清淤区的测量范围应包括设计清淤区及其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的水深和地形。②加强对施工扰动产生的SS进行有效的防控。环评要求在施工作业区下游设置防污帘、围油栏等,减少悬浮物对下游的影响,同时还可防止突发溢油环境事件下的油污扩散。③施工场地内的建筑材料要严格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避免被雨水冲刷进入项目水域造成污染。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经雨水冲刷后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禁止在水体清洗贮存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车辆和机械;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倾倒废渣、有毒有害物品等各种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尽量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机械运作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为了使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评价建议施工单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噪声的影响。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②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尽量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③施工期项目区进出车辆应低速行驶,且禁止鸣笛。④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结合昼间施工机械达标距离,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以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为保护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建设单位应将施工事项及时告知周边居民,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严禁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充分保证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减少物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以防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③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市容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服从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建设和施工单位将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工程废弃物料等垃圾堆放在河坡或倾倒入河,按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④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环评要求做好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管理防护工作。车辆运输底泥时应配备篷布,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风吹扬尘;设置专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堆土场所,项目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风险物质主要是施工机械使用的柴油,为了减少河道内施工机械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发生事故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事故发生时将污染控制在最低程度。①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应限制在施工水域内,不得随意驶入其它敏感水域。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机械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③各施工机械应重视机械性能的检查,降低机械事故发生机率。④禁止施工机械排放污染物,严禁施工机械向河道内排放生活污水,严禁将机械垃圾投入河道中。⑤施工水域一旦发生油品泄漏险情,应立即通知绩溪县人民政府报告。⑥施工机械需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枪、事故应急储水箱等,用于预防紧急事故发生降低对水体及生物造成的影响。6、生态保护措施(1)陆生生态①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熟悉各施工点及其周边的主要植物种类及分布,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理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施工期间,以公告等形式,在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植物,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野生动物等;在施工区设置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注明: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野外用火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迹地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以恢复区域环境。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现有动植物的干扰,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③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在工程初设阶级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④合理布设道路。工地运输道路、场地等施工便道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当地道路,线路横向施工便道应以少布设、拉大间距为原则,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⑤工程施工期间应考虑施工场地挡墙或隔板的颜色、外围图画等应与周边景观特征保持协调性。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施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将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2)水生生态①河道清淤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鱼类的繁殖季节进行清淤作业,若无法避免,应适当调整施工时间和强度,减少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干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控制清淤深度和范围,避免过度清淤破坏鱼类的栖息地。②清淤前,实施单位必须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做好维护性清淤作业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③严禁全线同时施工,采取分段清淤的方式,每个清淤点采取从上游至下游逐一施工的方式,避免同时施工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为河道内的鱼类等水生生物群落提供规避的空间,减少对其不利影响。④为避免施工机械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⑤加强宣传,设置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工程施工行为的监控和管理,禁止在施工期内电鱼捕鱼,捕捞水生动植物,禁止排污与倾倒废物。⑥严格控制清淤深度和范围,保留部分自然底质,维持鱼类栖息环境的连续性。(3)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将产生人为水土流失,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由施工营地、底泥堆场等工程临时占地及底泥疏浚工程引起,建议在施工中应采取如下的管理措施:①进行围挡式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②在施工期,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施工现场预先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做到分期分区开挖,使工程施工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程度。③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回填土方应分层碾压夯实;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及临时土方,及时拦挡以控制渣量流失;对需要防护的边坡覆土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④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各种基础开挖,在雨天施工时,为防止临时堆料及开挖裸露土质边坡坡面等被雨水冲刷,选用彩条布、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施工中应注意开挖后立即进行施工,暂时不施工的应进行覆盖;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干燥天气,应对地表进行洒水,以免产生扬尘。⑤严格控制运输流失。对出入场区的工程车辆要严格管理,严禁超载,防止因车辆超载而将物料洒落在运输途中;土石方在转运时容易漏洒在转运途中,容易形成扬尘,因此,运输车必须加盖防护,不得超载。⑥开挖时剥离的表层土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周边拟采用填土编织袋挡土墙进行临时拦挡,顶端采用塑料布覆盖。⑦对于底泥临时堆场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平整场地,然后再绿化复垦。施工期采取上述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将明显降低。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正面影响,其效益主要如下:1、环境影响分析(1)对水质的影响项目竣工后将增加水体自净能力,外源性污染物大幅度减少,由于清淤后河底的表层底质结构较为稳定,可以使水体中溶氧含量增加,水底层界面氧化还原条件将发生改变,营养盐的释放将降低,水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水体自净能力将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该区域内水体富营养化进程。通过项目工程整治后,原本对水体污染的底泥被挖走,水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大幅降低,水中溶解氧含量提高,这将使水体水质改善,有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项目的完工将使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会有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异质性增加,生态系统结构更完整。对周围环境影响也将大大减弱,对区域环境有所改善。(2)对景观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将有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整齐有序的绿化和特色的景观工程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实施后,区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地区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将不断提高,有利于构建生态、和谐的城镇。3、社会环境影响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改善水体的现状,实现人水和谐统一,本项目的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可提高区域整体水体自净能力,可改善水质条件,治理后将取得的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起到示范作用,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他无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万元,占总投资的2.92%。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如下表5-1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类别污染物治理措施投资额(万元)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不排放黑烟5加强管理、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护,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废气石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20辆滞留时间等。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20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清抽0废水施工营地设置施工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0底泥渗滤液施工段下游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2噪声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建临时隔声屏5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清淤底泥暂时堆放于底泥临时堆场,自然沥干蒸发后,采用渣土车运输至绩溪固废县障山路产业园,用于绩溪县障山路产5业园堆土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市容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严格执10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设置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施工区5设置防护网,噪音源周边尽可能安装防燃油废气施工扬尘底泥恶臭环保投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障,加强设备维护和限制施工时间生活垃圾清淤底泥建筑垃圾生态保护噪音设备,施工活动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清理及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底泥开挖时设置开挖边坡、竹篱笆拦挡,坡脚挖好排水沟2合计7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督导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理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等相关部门,采取就地或迀地保护;②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严禁在非规划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和破坏景观及扰动野生动物等,在施工区设置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③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④合理布设道路,尽可能利用当地道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⑤施工活动结束后,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将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不占地,临时工程等占地工程恢复绿化临时占地恢复原状,植被恢复位置生物多样性水平未发生较大幅度变化;施工结束后有进行适宜的植被恢复工作;重新栽种的植物长势良好,未对周边生态、景观产生不良影响水生生态①河道清淤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清淤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②清淤前,实施单位必须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做好维护性清淤作业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③清淤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每个清淤点采取从上游至下游逐一施工的方式,避免同时施工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相应的减轻了对周边水体鱼类生活环境的破坏;④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⑤加强宣传,设置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工程施工行为的监控和管理,禁止在施工期内电鱼捕鱼,捕捞水生动植物,禁止排污与倾倒废物;⑥严格控制清淤深度和范围,保留部分自然底质,维持鱼类栖息环境的连续性施工结束后施工影响得到改善,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测,对水体实时监控、掌握水体特征参数,并进行有效调控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的车辆清抽;施工废水及底泥渗滤水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废水不外排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进行有效调控/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声环境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②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③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④凡涉及在居民点附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禁止午休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由于特殊工艺必须连续作业时,应提前到当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及时张贴告知周围群众,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振动////大气环境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优先选用清洁燃料;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喷洒生物除臭剂,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标准限值,底泥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场地设立垃圾分拣站,所有施工垃圾在分拣站进行分拣,将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加以利用,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严禁向地表水体排放任何固体废物//电磁环境////环境风险////环境监测////其他////七、结论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绩溪县“三区三线”规划要求等,线路选线合理,改善了扬之河水体水质,提高扬之河生态环境质量,同时提高项目区域的防洪泄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同时,本工程施工期也将对评价区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但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避免或有效减轻,不存在制约性环境因素,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地理位置鸠江区宜兴市芜湖市高淳区无为县528太湖三山区芜湖县郎溪县繁昌县G50长兴县铜陵市南陵县®宣城市湖州市S12S05泾县池州市青阳县宁国市安吉县S14德清县S13余杭SI6杭州黄山区面旌德县面上城区临安市台县滨江区萧山区绩溪县富阳市黟县S01项目所在地项目主体工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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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1.09M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