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FY-2025011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5:07: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预算金额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
联系方式
  • 杨卓凡:0575-88062367
  • 于欢:1385843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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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Y-20250115 项目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迪荡综合服务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卓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62367 质疑联系人:章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10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于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 质疑联系人:丁燕华 质疑联系方式:182580045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真:/ 联系人: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审定稿: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docx118.3K 招标文件审定稿: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docx 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FY-20250115采购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前附表6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7第三章采购需求19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9二、商务要求24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6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2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51一、供应商询问53二、供应商质疑53三、供应商投诉54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FY-20250115项目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迪荡综合服务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卓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62367质疑联系人:章婷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108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于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质疑联系人:丁燕华质疑联系方式:182580045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传真:/联系人:季扬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2、采购类别: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否)4是否演示:(否)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无)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10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①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收取,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②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 号:33001619635050000853③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④ 潜在供应商因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参与投标活动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国产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必须为中小企业承接;以分包方式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均需为中小企业承接。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部分均为中小企业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6.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内容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以使“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详见“二、采购文件”中“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其利息,利率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及要求(一)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1.1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推广平台和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平台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推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平台应用推广的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2024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25年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通过对数据进行更新维护以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现势性,增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权威性、精准性,提升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更好地满足越城区各部门单位对基础测绘数据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又服务于全社会,为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权威、及时、精准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1.2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内容范围1重大要素动态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2一般要素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3POI数据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4地名地址数据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1.3项目要求(1)重大要素动态更新重大要素主要包括行政村级以上地名、政府驻地、省市县政府机构、乡镇级及以上境界、交通、水系、公共设施等地理信息要素。重大要素动态更新是在项目范围内,充分收集最新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大要素信息、以及通过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渠道收集全域范围的重大要素信息,按照15个工作日完成更新的工作时限要求,完成上述重大要素的在线动态更新。(2)一般要素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项目范围内,充分收集最新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1:500竣工数据等数据源,并充分拓展变化信息发现渠道,开展变化信息识别,实施天地图数据一般要素的季度更新与年度更新,并保证每季度具有有效更新量。(3)POI数据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POI数据分类体系,开展项目范围内的POI数据更新。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以变化信息为驱动,完成POI数据在线更新融合并发布。(4)地名地址数据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地址数据的常态化更新,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以变化信息为驱动,完成地名地址数据在线更新融合并发布。(二)技术要求:2.1作业依据(1).《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2017)(2).《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23705-2009);(3)《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7408-2005);(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8).《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9).《地理信息兴趣点分类与编码》GB/T35648-2017;(10).《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9010-2011);(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9011-20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20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2010)(1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3—2009);(1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22);(16)《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30318-2013);(1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9001-2007);(18).《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1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CH/T9012-2011);(2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817—2010);(21).《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入库规范》DB33/T2156-2018;(22).《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国测成发[2010]8号;(23).《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国测法字(2003)1号;(24).《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国测图字[2009]2号;(25).《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0]77号;(26).《“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27).《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测信发[2015]3号;(28).《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2020)》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9).《天地图电子地图符号与注记(2020)》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30).《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2)》;(31).《2022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POI数据更新技术要求》;(3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27号);(33).《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矢量数据在线更新技术规程》;2.2具体要求(1)更新方式基于浙江省地理信息在线联动更新平台实行在线更新。(2)总体要求1)空间位置处理:基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进行新增或修改。2)图形正确性:线图层无不合理的悬挂、打折、线相交,无不合理的短线、孤立线。面图层无不合理的面重叠、面打折、面缝隙,无不合理的极小面。圆、椭圆、手绘线不使用参数曲线,不存在有属性无图形的要素对象。各图层单个要素节点不超过1万个。3)数据接边:新增和修改要素数据必须进行接边处理,包括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图形接边时接边界处新增和修改要素节点应捕捉在本底数据相应节点上,接边之后应保证图形数据光滑、连续,避免出现硬折、尖角;图形相接的同一实体,应进行属性接边,确保属性信息的一致性。4)数据继承性:各图层修改和删除要素的唯一标识应继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新增要素唯一标识应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基础上进行增加,保证唯一标识不重复。5)数据丰富性要求:更新时应利用不同数据源的信息进行要素增补,且更新要素分级显示,逐级增加,平滑过渡。(3)技术要求1)数据精度要求:更新要素的颗粒度和采集精度参照1:2000要求。2)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要求:不同来源的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不一致时,以精细度高的数据为准。3)属性取值要求:不同数据源中同名地物要素的相同属性项取值不一致时,依据现势性、准确性等进行一致性处理。4)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要求:成果数据要素空间关系正确,各类信息逻辑一致。5)数据现势性要求:需要更新的不同来源的数据现势性不一致时,以现势性高的数据为准。并且在数据更新时,参照最新的影像数据进行处理。6)拓扑关系要求:处理好图层及要素之间的拓扑关系。主要包括:a)道路与其它图层压盖关系正确(道路与居民地、水系面、水系线不允许存在不合理压盖);b)水系面与水系线间不允许断开,需尽量保持线面连通性;c)水系与绿地、居民地不允许存在不合理压盖;d)POI数据与相关地物的空间关系应正确,特别是与道路的空间关系,应保证与道路的相对关系准确。e)水系注记线要包含在水系面中。(4)成果要求更新后的成果以数据服务的形式进行在线发布,数据服务由省级在线更新平台统一进行发布与更新。(5)时间要求数据时效性要求:重要要素发生变化后,应于公告、开通、启用日之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一般要素按照《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在2025年12月10日前进行季度/年度更新。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三)项目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序号项目内容数量1项目技术设计书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2项目技术总结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3其他相关文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四)其它:4.1中标单位保证在本项服务过程中的形成的文件成果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2其他文件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方享有,采购人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4.3采购人违约责任:4.3.1合同签订后,由于采购人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项目资料、文件,或资料、文件不齐全或有错误等原因,采购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3.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尚未实施编制工作的,应支付中标人该部分合同估算价款(以计划实施的编制工作内容为准)的10%的违约金;中标人已开始编制工作的,完成编制内容在50%以内的(含50%),应支付中标人该部分合同估算价款(以计划实施的编制工作内容为准)的40%;中标人已完成编制内容在50%以上的,应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编制内容工作量支付价款。4.4中标人违约责任:4.4.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合同的,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除返还已付合同款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4.2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方(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4.4.3对于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编制成果,中标人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4.4.4由于中标方原因违约的,特别是由于中标方虚假应标、失信、低价恶意竞争等原因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对中标方处以罚款外,有权将中标方的失信信息(单位、个人、失信内容)申请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并上报“信用浙江”、“信用中国”。4.5安全管理在测绘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由于中标人忽视安全教育和管理,而引起的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解决。4.6违约情形认定:4.6.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供货内容、响应内容与实际到货和实际响应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或虚报,或者发现中标方实际提供的货物内容或投入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数量要求的,采购方(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限期改正(最长不超过1周),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改正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中标方违约;4.6.2中标公告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由于中标方原因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违约;4.6.3中标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向采购方(甲方)提交项目成果的视为违约。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最迟于2026年1月31日完成,项目内容在浙江省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评估有具体时间要求的,以评估考核要求时间为准。中标方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成果,有关成果必须通过由采购方组织的质检和专家验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由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中标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由采购方组织的全过程监督检查。2.2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3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费由中标方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无偿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该项成果的归档工作。★2.4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5售后服务要求提供5*8小时的维护,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理。2.6结算方式在该项目招标范围不作调整的情况下,中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2.7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01标商务技术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1企业资质1、投标人测绘资质内具有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专业甲级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和保密工作合格证书》甲级的得2分,乙级得1分。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分2管理体系情况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3业绩情况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承担地图编制项目过的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分4团队综合实力情况(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和测绘或地理信息类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且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9分5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对本类项目熟悉程度、对项目数据的了解情况、其他方面技术优势等总体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以及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进行打分:1、对项目的理解、定位精准,分析科学,可行性强得6.1-9分;2、对项目的理解、定位尚可,分析具有一定科学性,可行性较强得3.1-6分;3、对项目的理解、定位与业主方目标差异较大,分析欠科学,可行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6项目整体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概述、建设依据和技术标准、数据资料、产品规格与技术指标、技术流程等方面进行打分:1、方案针对性强、合理性好,适用性高得6.1-9分;2、方案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好,适用性较高得3.1-6分;3、方案针对性欠强、合理性欠好,适用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成果文件编制、资料归档、成果资料严密及保密措施等工序流程是否科学、规范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6.1-9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3.1-6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6.1-9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3.1-6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组织管理体系、项目实施程序、工作职责分工合理性、详尽性进行打分。1、方案针对性强、合理性好,适用性高得6.1-9分;2、方案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好,适用性较高得3.1-6分;3、方案针对性欠强、合理性欠好,适用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的合理性、计划的可操作性;进度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4.1-6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2.1-4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保密制度健全程度;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措施、保密管理措施可行性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4.1-6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2.1-4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8其他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优惠力度高的得3.1-5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优惠力度较好的得1.1-3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优惠力度一般的得0.1-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01标价格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目录1.投标声明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6.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附件3:投标声明函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方(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2、以(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货物和服务为:甲方:…乙方:……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比例分别为:甲方:…乙方:……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其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填写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合同占比(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1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2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所有分包合同份额合计占到合同总金额的%三、特别约定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待中标(成交)后签署,正式协议不再对分包标的和合同占比进行调整。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1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2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制作说明:1、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3、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附件8: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目录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页码)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9.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10.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附件10:项目明细清单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12…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服务项一)(服务内容)2(服务质量要求)3(服务人员)4(投入设备)………(服务项二,如有)…………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采购文件要求”一列按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清单及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本项目工作内容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验收报告(有/无)12…备注:1、请在此表后附上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如有)。2、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如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核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备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应与《开标一览表》、《项目明细清单》中的相应产品一致。2、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采购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中关于无效投标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附件16: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17:报价文件目录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码)附件18: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项目或其他报价项单价(人民币元)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12…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有可能会被认为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3、“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有实质性偏离的将资格审查不通过。4、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20(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一、供应商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需要解释的,在政采云系统内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询问(加盖单位CA章),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2采购机构一般通过与询问相同的形式答复。二、供应商质疑2.1质疑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1)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2.2质疑主体的有效性: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2.3质疑的答复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机构视情以变更公告等形式通知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4质疑的撤回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系统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疑书。三、供应商投诉3.1投诉有效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3.2投诉内容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1:请求2:……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签章:日期: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FY-20250115采购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前附表6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7第三章采购需求19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9二、商务要求24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6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2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51一、供应商询问53二、供应商质疑53三、供应商投诉54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FY-20250115项目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迪荡综合服务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卓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62367质疑联系人:章婷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108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楼2幢2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于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质疑联系人:丁燕华质疑联系方式:182580045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传真:/联系人:季扬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2、采购类别: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否)4是否演示:(否)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无)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维护(2025)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10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①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收取,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②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 号:33001619635050000853③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④ 潜在供应商因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参与投标活动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国产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必须为中小企业承接;以分包方式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均需为中小企业承接。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部分均为中小企业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6.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内容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以使“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详见“二、采购文件”中“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其利息,利率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及要求(一)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1.1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推广平台和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平台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推进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平台应用推广的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2024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25年越城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通过对数据进行更新维护以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现势性,增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权威性、精准性,提升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更好地满足越城区各部门单位对基础测绘数据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又服务于全社会,为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权威、及时、精准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1.2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内容范围1重大要素动态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2一般要素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3POI数据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4地名地址数据更新377平方千米范围1.3项目要求(1)重大要素动态更新重大要素主要包括行政村级以上地名、政府驻地、省市县政府机构、乡镇级及以上境界、交通、水系、公共设施等地理信息要素。重大要素动态更新是在项目范围内,充分收集最新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大要素信息、以及通过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渠道收集全域范围的重大要素信息,按照15个工作日完成更新的工作时限要求,完成上述重大要素的在线动态更新。(2)一般要素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项目范围内,充分收集最新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1:500竣工数据等数据源,并充分拓展变化信息发现渠道,开展变化信息识别,实施天地图数据一般要素的季度更新与年度更新,并保证每季度具有有效更新量。(3)POI数据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POI数据分类体系,开展项目范围内的POI数据更新。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以变化信息为驱动,完成POI数据在线更新融合并发布。(4)地名地址数据更新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地址数据的常态化更新,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以变化信息为驱动,完成地名地址数据在线更新融合并发布。(二)技术要求:2.1作业依据(1).《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2017)(2).《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23705-2009);(3)《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7408-2005);(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8).《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9).《地理信息兴趣点分类与编码》GB/T35648-2017;(10).《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9010-2011);(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9011-20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20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2010)(1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3—2009);(1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22);(16)《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30318-2013);(1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9001-2007);(18).《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1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CH/T9012-2011);(2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817—2010);(21).《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入库规范》DB33/T2156-2018;(22).《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国测成发[2010]8号;(23).《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国测法字(2003)1号;(24).《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国测图字[2009]2号;(25).《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0]77号;(26).《“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27).《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测信发[2015]3号;(28).《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2020)》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9).《天地图电子地图符号与注记(2020)》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30).《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2)》;(31).《2022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POI数据更新技术要求》;(3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27号);(33).《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矢量数据在线更新技术规程》;2.2具体要求(1)更新方式基于浙江省地理信息在线联动更新平台实行在线更新。(2)总体要求1)空间位置处理:基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进行新增或修改。2)图形正确性:线图层无不合理的悬挂、打折、线相交,无不合理的短线、孤立线。面图层无不合理的面重叠、面打折、面缝隙,无不合理的极小面。圆、椭圆、手绘线不使用参数曲线,不存在有属性无图形的要素对象。各图层单个要素节点不超过1万个。3)数据接边:新增和修改要素数据必须进行接边处理,包括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图形接边时接边界处新增和修改要素节点应捕捉在本底数据相应节点上,接边之后应保证图形数据光滑、连续,避免出现硬折、尖角;图形相接的同一实体,应进行属性接边,确保属性信息的一致性。4)数据继承性:各图层修改和删除要素的唯一标识应继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新增要素唯一标识应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底数据基础上进行增加,保证唯一标识不重复。5)数据丰富性要求:更新时应利用不同数据源的信息进行要素增补,且更新要素分级显示,逐级增加,平滑过渡。(3)技术要求1)数据精度要求:更新要素的颗粒度和采集精度参照1:2000要求。2)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要求:不同来源的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不一致时,以精细度高的数据为准。3)属性取值要求:不同数据源中同名地物要素的相同属性项取值不一致时,依据现势性、准确性等进行一致性处理。4)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要求:成果数据要素空间关系正确,各类信息逻辑一致。5)数据现势性要求:需要更新的不同来源的数据现势性不一致时,以现势性高的数据为准。并且在数据更新时,参照最新的影像数据进行处理。6)拓扑关系要求:处理好图层及要素之间的拓扑关系。主要包括:a)道路与其它图层压盖关系正确(道路与居民地、水系面、水系线不允许存在不合理压盖);b)水系面与水系线间不允许断开,需尽量保持线面连通性;c)水系与绿地、居民地不允许存在不合理压盖;d)POI数据与相关地物的空间关系应正确,特别是与道路的空间关系,应保证与道路的相对关系准确。e)水系注记线要包含在水系面中。(4)成果要求更新后的成果以数据服务的形式进行在线发布,数据服务由省级在线更新平台统一进行发布与更新。(5)时间要求数据时效性要求:重要要素发生变化后,应于公告、开通、启用日之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一般要素按照《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在2025年12月10日前进行季度/年度更新。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三)项目成果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序号项目内容数量1项目技术设计书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2项目技术总结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3其他相关文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四)其它:4.1中标单位保证在本项服务过程中的形成的文件成果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2其他文件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方享有,采购人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4.3采购人违约责任:4.3.1合同签订后,由于采购人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项目资料、文件,或资料、文件不齐全或有错误等原因,采购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3.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尚未实施编制工作的,应支付中标人该部分合同估算价款(以计划实施的编制工作内容为准)的10%的违约金;中标人已开始编制工作的,完成编制内容在50%以内的(含50%),应支付中标人该部分合同估算价款(以计划实施的编制工作内容为准)的40%;中标人已完成编制内容在50%以上的,应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编制内容工作量支付价款。4.4中标人违约责任:4.4.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合同的,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除返还已付合同款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4.2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方(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4.4.3对于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编制成果,中标人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4.4.4由于中标方原因违约的,特别是由于中标方虚假应标、失信、低价恶意竞争等原因违约的,采购人除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对中标方处以罚款外,有权将中标方的失信信息(单位、个人、失信内容)申请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并上报“信用浙江”、“信用中国”。4.5安全管理在测绘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由于中标人忽视安全教育和管理,而引起的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解决。4.6违约情形认定:4.6.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供货内容、响应内容与实际到货和实际响应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或虚报,或者发现中标方实际提供的货物内容或投入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数量要求的,采购方(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限期改正(最长不超过1周),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改正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中标方违约;4.6.2中标公告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由于中标方原因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违约;4.6.3中标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向采购方(甲方)提交项目成果的视为违约。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最迟于2026年1月31日完成,项目内容在浙江省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评估有具体时间要求的,以评估考核要求时间为准。中标方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成果,有关成果必须通过由采购方组织的质检和专家验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由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中标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由采购方组织的全过程监督检查。2.2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3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费由中标方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无偿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该项成果的归档工作。★2.4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5售后服务要求提供5*8小时的维护,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理。2.6结算方式在该项目招标范围不作调整的情况下,中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2.7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01标商务技术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1企业资质1、投标人测绘资质内具有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专业甲级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和保密工作合格证书》甲级的得2分,乙级得1分。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分2管理体系情况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3业绩情况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承担地图编制项目过的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分4团队综合实力情况(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和测绘或地理信息类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且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9分5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对本类项目熟悉程度、对项目数据的了解情况、其他方面技术优势等总体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以及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进行打分:1、对项目的理解、定位精准,分析科学,可行性强得6.1-9分;2、对项目的理解、定位尚可,分析具有一定科学性,可行性较强得3.1-6分;3、对项目的理解、定位与业主方目标差异较大,分析欠科学,可行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6项目整体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概述、建设依据和技术标准、数据资料、产品规格与技术指标、技术流程等方面进行打分:1、方案针对性强、合理性好,适用性高得6.1-9分;2、方案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好,适用性较高得3.1-6分;3、方案针对性欠强、合理性欠好,适用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成果文件编制、资料归档、成果资料严密及保密措施等工序流程是否科学、规范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6.1-9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3.1-6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6.1-9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3.1-6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组织管理体系、项目实施程序、工作职责分工合理性、详尽性进行打分。1、方案针对性强、合理性好,适用性高得6.1-9分;2、方案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好,适用性较高得3.1-6分;3、方案针对性欠强、合理性欠好,适用性一般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的合理性、计划的可操作性;进度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4.1-6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2.1-4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保密制度健全程度;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措施、保密管理措施可行性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的得4.1-6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的得2.1-4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的得0.1-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8其他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1、提供内容完整充分,优惠力度高的得3.1-5分;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优惠力度较好的得1.1-3分;3、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优惠力度一般的得0.1-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01标价格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目录1.投标声明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6.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附件3:投标声明函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方(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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