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屏历史文化街区前山河两岸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5-01-17

项目编号2405-440402-04-01-27213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1-17 19:02: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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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报来南屏历史文化街区前山河两岸配套工程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南屏历史文化街区前山河两岸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405-440402-04-01-272132)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为前山河两岸昌盛桥至南屏大桥段,涉及前山河改造范围约23公顷,沿河绿地宽度介于10~50米之间,西南岸长度约3.6千米,东北岸长度约4.4千米。   建设内容包括:活力跑道改造(含新建、加铺、拓宽EPDM跑道以及活力跑道智能打卡系统),新增垂直过桥通道及电梯(含现状钢梯拆除,新建电气及安监工程),新增活动空间(含童趣天地、昌盛桥下空间、匹克球场、简易码头、酷跑活动设施、滨河篮球场改造、给排水及智能化安装等),新增水上救援中心(含土建和安装工程、赛艇码头及观景平台),室外箱变,演绎广场配套,南屏地下通道提升(含钢顶盖加装,地面标识、出入口墙面及地面改造,地下通道墙面装修)。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298.93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621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7.21万元,预备费341.14万元,管线迁改费135.00万元(专项费用)。本阶段管线迁改等专项费用暂列,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7298.93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领导研究发展浪漫经济和前山河两岸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58号);   (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2024〕50号);   (三)《区领导研究前山河综合开发提升项目和浪漫经济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148号);   (四)《区领导研究南屏历史文化街区前山河两岸配套工程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343号);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4022024XS0058474号);   (六)《关于南屏历史文化街区前山河两岸配套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4〕24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可靠。务必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原则同意将其他权属人用地、农用地等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测算费用,涉及用地及征拆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最终实施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及红线为准。   (四)项目涉及苗木迁移,请建设单位补充树木保护专章,并就苗木迁移方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   (五)前山河属国家Ⅳ级航道,涉及通航及防洪等事宜,请建设单位完善航评报告,按程序征求航道管理、水利等部门书面意见。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