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及接坝地区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A

项目编号ZRZZBDL-HB-20240101-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1:48: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北威尼盛应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8.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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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及接坝地区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A   发布时间: 2024-04-29 一、合同编号:ZRZZBDL-HB-20240101-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及接坝地区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A 三、项目编码:HB2024033240010045 四、项目名称:2024年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及接坝地区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赤城县建国东街25号 联系方式:郭鹏华 供应商:河北威尼盛应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光华路 188 号 联系方式:冯洁0311-83898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风力灭火机 规格型号:风力灭火机发动机型式为 2 冲程发动机; 排量:≤76cc; 油锯常温起动性能:≤6s;割灌机采用二冲程发动机。 功 率 :≥1.45kW; 主要标的数量:214 主要标的单价:5000 合同金额:188933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28 八、合同公告2024-04-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防火项目A包     发布时间: 2024-04-29      采购人: 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RZZBDL-HB-20240101-1甲方: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河北威尼盛应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及接坝地区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A包公开招标过程中,乙方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各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本“合同”系指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三、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本次招标活动。四、标的、数量和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单价(元)数量(台)总价(元)1风力灭火机500021410700002油锯3950391540503割灌机3960168665280合计合计小写:188933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玖仟叁佰叁拾元小写:188933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玖仟叁佰叁拾元小写:188933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玖仟叁佰叁拾元五、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七、验收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二)验收标准: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验收。(三)验收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通过验收。(四)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1八、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提出投诉的,经查确有问题的,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九、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十、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订本合同的依据,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鉴定单位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十二、违约责任(一)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按甲方要求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退还已收取的该项货物或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零配件费、工时费);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项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标准;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赔偿经权威机构认定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三)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2】6号文件的规定,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约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由甲方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受损情形进行定损,甲方根据定损情况进行补偿。十三、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双方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员会。(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三)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四)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进行属地管辖。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2十五、合同中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自动中止:(一)发生不可抗力时;(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十六、合同的修改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十九、本合同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河北威尼盛应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建国东街25号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光华路188号开户银行:赤城县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中华支行公司,账号:483210122000038775账号:0402020509300482858电话:0313-6312266,电话:0311-838989882024年4月28日签订地点: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附:产品参数表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1风力灭火机发动机型式为2冲程发动机;排量:≤76cc;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89m;出风口风量:≥0.45m3/s;常温启动:≤8s;手感振动:≤1.8m/s2;耳旁噪声:≤105db(A);油箱:≥2.5L;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90min;最大风速:≥92m/s;2油锯常温起动性能:≤6s;锯切效率:≥65cm2/s;锯切燃油消耗率:≤80g/m2;怠速转速:≥2700r/pm;离合器接合转速≥怠速转速的1.25倍;燃油箱容积:≥0.45L;发动机最大功率:≥2.4kw;排量:≥50cc;发动机最低燃油消耗率:≤590g/KW·h;声功率级:≤115dB(A)耳旁噪声(怠速):≤78dB(A);手感振动:≤4.5m/s2;3割灌机采用二冲程发动机。功率:≥1.45kW;排量:≥40cc;怠速:≥3000rpm;常温起动性能:≤7s;变速箱壳体温升:≤31℃;耳旁噪声(怠速)≤79dB(A);手把振动:≤5.5m/s2;燃油消耗率:≤450g/kw.h;油箱容量:≥0.75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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