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五个地块出租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77-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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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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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五个地块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五个地块出租项目;二、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77-1号;三、年租金:许源渔种场场部地块出租项目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金竹牌林场石墙坞地块出租项目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威坪林场云坑坞地块出租项目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梓桐口林场庙家坞地块出租项目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仙金山林场场部地块出租项目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四、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五、采购内容:标项招标内容数量单位第一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简要需求备注标项一许源渔种场场部地块出租项目1项25万元/年详见招标需求租赁期13年(含项目建设期1年)。标项二金竹牌林场石墙坞地块出租项目1项15万元/年详见招标需求租赁期15年标项三威坪林场云坑坞地块出租项目1项25万元/年详见招标需求租赁期12年标项四梓桐口林场庙家坞地块出租项目1项16万元/年详见招标需求租赁期12年标项五仙金山林场场部地块出租项目1项16万元/年详见招标需求租赁期12年本项目分为五个标项 ,开标顺序为:先开标项一,再开标项二,以此类推。投标单位可连投也可连中。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①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该地块项目。(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②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①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地块项目。(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②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三):①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地块项目。(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②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四):①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地块。(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②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五):①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地块。(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②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招标采购科。标书售价:每个标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月03日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十、其他事项: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联系人:余八景; 联系电话:0571-65025799。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标项一: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该地块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标项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地块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标项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地块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标项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地块。(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 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标项五: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地块。(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 地块项目由承租方进行规划设计,并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传真:0571-64819847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