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川街道]蛟川街道蛟川生态园入口公园及园内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TCGS202512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6 15:56: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72.7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绿化养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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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蛟川街道蛟川生态园入口公园及园内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 项目编号:GTCGS202512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内容:提供绿地养护、水面保洁、黑麦草播种、水体保洁、草花更换、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养护,相关道路保洁等,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二年,(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算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一年内有二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最高限价(报价上限):3727348元,其中1863674元/年。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磋商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9月1日16时00分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9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磋商会议地点为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金锚楼二楼202会议室)。 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须在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后30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响应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磋商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330211)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330211)上,要求已取得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沈朝伦、倪琦磊 、徐建宁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818号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574-86306837 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74-26877268;18067100830; QQ 群:24125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