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预公告

项目编号[350305]PTCX[GK]2025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1:04: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250.4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环卫一体化
联系方式
  • 卢先生:18030365096
  • 曾先生:18606906512

正文内容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预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将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预公告版)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1日起至2025年04月16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预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下午17:30时止。 二、投递方式: 1、上门递交: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递交密封的建议函。 2、邮寄方式:供应商将密封的建议函快递到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790号)或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三、递交材料的要求: 1、以密封的方式递交。 2、投递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加盖公章。 3、递交的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以及记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U盘)。若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注: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否则递交材料将不予采纳。 四、招标文件下载: 新点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专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卢先生 18030365096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代理机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曾先生 18606906512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邮箱:1653756373@qq.com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1日                       2025年04月11日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备案编号:项目编号:[350305]PTCX[GK]2025001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3月第一章投标邀请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2、项目编号:[350305]PTCX[GK]2025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投标人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地址:莆田市秀屿区邮编:351100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03036509612、代理机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606906512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504,6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504,6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5,046.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1.0012,504,6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项元12,504,6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项元12,504,6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秀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下述约定支付:a.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总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缴纳,实行差额累计法,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华亭支行,账号—13440301040003774。c.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执行。(2)其他:1)质疑受理的其他要求: 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③质疑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1、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5套。2、【a.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开标地点(具体开标地点详见信息屏显示)。】【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下载《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e.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f.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g.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报价等事项。】 【h.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4-2675926)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i.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投标人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的条款。(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商务符合性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商务部分响应中若出现负偏离或未完全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2)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3)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4、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符合性、一致性情况39.00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3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2.管理服务整体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管理服务整体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交接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管理服务整体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管理服务整体方案3.00投标人有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卫作业智能化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人员配备及车辆配置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配备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人员配备及车辆配置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人员配备及车辆配置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投入物资、设备、车辆配置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人员配备及车辆配置方案3.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卫机械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维护保养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安全生产及文明作业2.00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文明作业计划安排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能满足采购需求、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9分;方案内容完整,但对需求的把握不到位、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类似业绩2.00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卫服务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环卫服务相关业绩是指包含“道路或公共广场或水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或餐厨垃圾或粪便收集运输,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桶/箱等)保洁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等维护环境卫生的作业活动”中的一项或多项的业绩。2.认证情况1.00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否则不得分。3.认证情况1.00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否则不得分。4.认证情况1.00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否则不得分。5.认证情况1.00投标人获得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否则不得分。6.认证情况1.00投标人获得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否则不得分。7.企业荣誉3.00投标人环卫作业能力强,作为企业典型助力政府推动环卫质量改善工作,获得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行业相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的得3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得2分,获得区(县)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得1分,三者取最高,不累加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8.安全生产3.0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获得“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通报表扬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获得地级市或以上安全生产主管单位(或委员会)通报表扬的得1分,获得区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主管单位(或委员会)通报表扬的0.5分,两者不叠加得分;且满足前两项的基础上,相关荣誉得到政府机构在官网公示表扬的得1分。 评审依据:本项最高得3分,不同等级不可重复得分。提供以上安全生产主管单位(或委员会)相关通报表彰红头文件复印件和相关政府机构官网公示截图,且网上公告的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时间以相关通报表扬证明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9.创卫经验3.00投标人承接过环卫类类似服务项目,①曾协助项目所在地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得1分;②在创卫过程中获得项目业主表扬的得1分;③在创卫过程中获得项目业主的当地人民政府表扬的得1分。满分3分。 注:1.本项最高得3分,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过程中“复核”成功的不计。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官方网站公布的卫生城市名单截图和在该审核期内对应服务项目的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签订时间必须在公布城市名单前至少6个月)、中标通知书、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业主颁发荣誉证明等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0.团队实力3.00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环卫相关先进个人荣誉的(或类似称号),得1分;在此基础上,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单位或总工会颁发的劳动类相关荣誉的,每有一项得1分,共2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相关部门公章或电子章)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11.团队实力3.00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1人,除项目经理外),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地级市或以上住建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获得过政府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智慧环卫信息化项目环卫安全员(高级)的,得1分;在满足前两项的基础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工作突出个人荣誉(或类似称号)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相关部门公章或电子章)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12.团队实力3.00投标人拟投入的另一位项目管理人员(1人,除项目经理外),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地级市或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获得过政府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智慧环卫信息化项目环卫安全员(高级)的,得1分;在满足前两项的基础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相关科学技术奖项(或类似称号)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相关部门公章或电子章)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范围为埭头镇全镇区域,包含集镇区、农村区域、2座小岛、主干道及河道、海域等范围。服务范围覆盖人口约90939人(常住人口)、主干道总里程19km、垃圾转运站1座、城乡公厕38座、河道面积649655.21m²、海岸线60km等。2、主要实施内容(1)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对镇域内主干道(石城疏港公路、平海疏港公路及通港大道等)约19km路长进行清扫保洁,包含机械清扫保洁服务、人工普扫及快速巡回保洁作业等。1)机械清扫保洁服务①机械冲洗作业服务:使用高压冲洗车对路面进行喷、洗,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沾污物等,达到除污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②机械清扫作业服务:使用清扫机械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清扫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转运设施,车辆清洁保养。2)人工普扫及快速巡回保洁作业在机械清扫的基础上,使用清扫工具清扫路面尘土、废弃物,对清扫后的路面使用清扫工具对清扫后的路面进行巡回保洁,收集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收集设施,工具的清洁与保养,其中集镇区及轮渡码头需要全天候保洁。3)人行道作业清洗使用路面养护车的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面(含路沿石及部分道路墙面)包括附属设施、垃圾桶等进行冲、洗,达到清洁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4)人工巡检巡检人员负责对区域内道路保洁质量进行巡视及拾遗补缺,包括发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点块状垃圾、无主垃圾、垃圾桶等出现相关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时及时汇报管理人员或通知设备驾驶员进行处理。(2)集镇区及农村环卫保洁服务对埭头镇集镇区及农村区域内的道路(含开放式小区、无物业小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农贸市场等)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及2座小岛的垃圾清运等。涉及服务人口约90939人。(3)城乡公厕管理服务提供埭头镇区域内共计38座农村公厕的日常保洁服务。每座公厕每天至少3次保洁,公厕保洁时间同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一致,并做好日常消杀工作。(4)生活垃圾转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1)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对埭头镇境内部分村居、部分村道大型车辆无法通过的区域,利用小型电动车转运到村道较宽敞的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再由大型垃圾转运车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转运。2)垃圾转运站管理服务接收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站1座,主要负责转运站的垃圾压缩、站内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洁、消杀、除臭等日常管理,以及将站内垃圾运输至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包含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工作。(5)河道保洁服务提供埭头镇境内河道、溪、湖的保洁服务,对水面漂浮物(含有色垃圾、生活垃圾、干枝枯叶、水花菜、水葫芦、建筑垃圾)进行打捞和河道两岸的保洁,包含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垃圾转运站或指定堆放点。河道保洁水域面积约649655.21m²。(6)海洋垃圾治理服务提供埭头镇、2个附属岛屿及近岸边海域的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主要内容包含海上垃圾打捞服务及近岸滩涂垃圾清理工作。1)海上垃圾打捞服务对海岸线重点段(汀港村-淇沪村段(含淇沪段)、石城南码头-石城北码头,鸡甲屿网红路段)提供常态化保洁。对三个省级监控点:北码二期、南码、鹅头进行常态化保洁,其他岸段低潮位向海里延伸1米的海滩以及近岸海面、河流入海口以及沿海港口、码头水域的海面进行每周一次全覆盖保洁服务。2)近岸滩涂垃圾清理工作提供埭头镇镇域内沿海高潮位与最低潮位往海方向1米之间的潮浸地带的日常保洁服务。特别是对汀港村至淇沪村段(含淇沪段)、石城南码至石城北码段、东林鸡甲屿段提供每日常态化保洁服务。(7)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提供埭头镇辖区内现有市场(含农贸市场、集市等)及中小学食堂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并将餐厨垃圾运送至节能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处理。(8)垃圾分类(若有)垃圾分类屋(亭)的日常管护、督导;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含入户宣传、桶边宣传和活动宣传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9)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等服务:含保洁范围内路面雨水排水口的日常清掏及雨天积水点、易涝点的协助排查等;组建50人左右的消杀应急队伍(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做好队伍的日常培训,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满足应急消杀的需要。埭头镇作业工程量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工程量单位1农村卫生清扫保洁90939人2主干道清扫保洁19KM3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1座4城乡公厕管理38座5河道保洁649655.21㎡6海漂垃圾治理60km7餐厨垃圾收运1年3、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4、埭头镇一体化经费一年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5、报价要求5.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同时不得将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若在合同期间,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将按无效投标处理。5.2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投标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5.3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主干道保洁、农村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2个小岛村垃圾转运)、城乡公厕管理、河道保洁、海漂垃圾治理、餐厨垃圾收运等费用。即服务人员工资、垃圾收集清运费、道班房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设备及工具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劳保费、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五险”、加班补贴费、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措施费、管理费用、风险金(包含机械、材料、油料等价格的变动、工伤事故等风险)、各种补贴和福利、代理服务费、利润、税费等和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5.4中标人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社会保险,对于不适宜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关系,也应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相应的提供劳务协议并购买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相关的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5.5在服务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前,中标人在运输、保洁、管养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5.6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规定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按废标处理。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单位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1-1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农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人909392个小岛村垃圾清运次20主干道保洁KM19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管理座1城乡公厕管理座38河道保洁㎡649655.21海漂垃圾治理km60餐厨垃圾收运年1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环卫设备配置最低要求本次环卫一体化项目涉及的机械设备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提供。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清单,自行承担采购或租赁、运维及更新费用,确保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达标,并接受采购人对设备合规性及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未按约定配置设备或设备不达标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环卫设备配置一览表序号配置项目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主干道清扫保洁8吨清扫车辆128吨洒水车辆13生活垃圾转运25吨钩臂车辆1配套4个压缩箱425吨垃圾转运车辆25河道保洁轮式挖掘机辆16农村卫生清扫保洁2m³钩臂车辆67海洋垃圾治理8吨垃圾运输船艘18餐厨垃圾收运服务2吨餐厨垃圾收运车辆19分类垃圾桶660L个若干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及现场需求配备,旧的垃圾桶有坏的需及时增补,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10240L个若干11120L个若干12合计辆/艘14★2、环卫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本项目环卫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采购人在后续考核中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中标供应商配置的人员未符合招标要求,将按福建省《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档的标准(最低工资*130%)对缺少的人员工资在服务费中进行相应扣除。(具体配置要求见下表所示,后续根据实施单位要求调整。)本项目环卫人员配置一览表序号配置项目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农村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农村保洁员人11222m³钩臂车驾驶员人63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员人254道路清扫车驾驶员人15道路洒水车驾驶员人16生活垃圾转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25吨钩臂车驾驶员人17垃圾收集跟车员人108垃圾转运车驾驶员人29垃圾中转管理员人110垃圾中转操作工人111城乡公厕管理服务公厕保洁员人1412河道保洁服务河道保洁员人1013轮式挖掘机人114海洋垃圾治理服务海域保洁员人2115垃圾运输船驾驶员人116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餐厨垃圾收运车驾驶员人1跟车员人117合计人2093、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评分项1)(1)作业内容对埭头镇境内主干道路(含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该项服务包含人工普扫及快速巡回保洁作业、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人行道清洗作业、人工巡检及质量巡查等。(2)作业范围:本项目主干道保洁一览表序号路段名称起点-终点路长(m)路宽(m)面积(m²)1石城疏港公路高速路口-石城北码头10000404000002平海疏港公路英田红绿灯-坝底3000401200003通港大道高林红绿灯-后海水闸6000241440004合计19km664000(3)指标要求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等规范要求,并结合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保洁作业要求、道路人工普扫作业要求、机械清扫保洁频次要求。(4)人工普扫及快速巡回保洁作业1)作业内容在机械清扫的基础上,使用清扫工具清扫路面尘土、废弃物,对清扫后的路面使用清扫工具对清扫后的路面进行巡回保洁,收集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收集设施,工具的清洁与保养,其中集镇区及轮渡码头需要全天候保洁。2)作业时间及班次①城区主干道道路人工普扫、保洁作业时间为4:00-20:00。其中,4:00至7:00和12:00至14:00为普扫作业时间;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巡回作业的过程中,兼任牛皮癣巡查清理工作;作业班次:每天安排2班作业。②绿化保洁时间为5:00-18:00,绿化保洁标准要做到草坪内无烟头、纸屑、落叶等垃圾;灌木植物内无塑料、废弃衣物、纸屑等垃圾;乔木植物树冠上无悬挂垃圾、树根无杂草(步道范围);作业班次: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③保洁人员应配置电动三轮车、大扫把、小扫把、畚斗、铁锹等。(5)道路机械清扫保洁1)机械冲洗作业①作业内容使用高压冲洗车对路面进行喷、洗,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沾污物等,达到除污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②作业时间及频次配合人工普扫作业,每遍作业在3小时内完成;作业频次:城区主干道道路每日2遍。2)机械清扫作业①作业内容使用清扫机械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清扫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转运设施,车辆清洁保养。②作业时间及频次配合人工普扫作业,每遍作业在3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道路每日2遍。如因环保响应需要,则按响应需要,增加作业频次。(6)人行道清洗作业1)作业内容使用路面养护车的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面(含路沿石及部分道路墙面)包括附属设施、垃圾桶等进行冲、洗,达到清洁的目的,车辆加水及车辆清洁保养。2)作业时间及频次作业频次: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7)人工巡检1)作业内容巡检人员负责对区域内道路保洁质量进行巡视及拾遗补缺,包括发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点块状垃圾、无主垃圾、垃圾桶等出现相关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时及时汇报管理人员或通知设备驾驶员进行处理。2)作业时间及班次作业时间:7:00-21:00;作业班次:每日2班。(8)质量巡查1)作业内容依据质量、安全保障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定期对项目组作业任务完成情况和作业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专用车辆、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每月底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制定整改措施,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书面工作改进建议。2)作业时间及班次作业时间:8:00-18:00;作业班次:每日1班。4、集镇区及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评分项2)(1)作业内容负责集镇区及农村道路范围内的道路(含开放式小区、无物业小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安置房小区、集镇区埭头公园(草坪、树木修剪、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集镇区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埭头镇集镇树木修剪、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及路面其他垃圾清理。负责农村区域内(包含天云洞和天花寺景区)的路面及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垃圾容器配置及清洗维护、小广告清理和无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破旧家具、树枝等杂物、路面其他垃圾清理及2座附属小岛垃圾清运。(2)作业方式乡村的道路狭窄,道路宽度基本在2-6m之间,路况不均,不宜采用机械作业,主要以人工清扫为主。(3)作业时间及班次1)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见下表。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表序号作业项目作业时间备注1村道人工作业时间8小时,7:00-11:00;13:00-17:00。单班作业普扫时间:7:00-9:00。2小广告清理、小岛垃圾清运等作业时间同清扫保洁时间注:后续如有调整,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中确定。2)集镇区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见下表。集镇区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安排表序号作业项目作业时间备注1集镇区道路人工作业时间12小时,5:00-11:00;12:00-18:00。1.5班作业普扫时间:5:00-7:00;13:00-15:00。注:后续如有调整,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中确定。(4)人员安排预估配置农村保洁员112人,如果配备或调度的保洁人员无法满足保洁需求,则中标供应商必须要自行增配保洁人员。(5)服务质量检验标准要求①路面、水沟、边沟、店面余坪、树穴草丛等整洁,路面基本见本色。②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③相对的店面与店面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废弃物。④路段上的石头砖瓦、垃圾堆、破旧家具、建筑垃圾、废弃土、滴洒漏应及时组织清理。⑤路沿石边杂草应及时清理。⑥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垃圾转运站),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⑦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池(点)、遗留、无主垃圾,承包公司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处理。⑧中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管理人必须对服务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负总责。5、城乡公厕管理服务(评分项3)(1)作业范围包含埭头镇境内共计38座城乡公厕的保洁作业。公厕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本项目城乡公厕情况表序号村庄名称位置备注1田边村田边村村部广场公厕2田边村滴水岩公厕3武盛村武盛村后海公厕4后温村后温村元兜张公宫公厕5后温村后温水仙宫公厕6赤石村赤石村永安社公厕7黄岐村黄岐村公墓旁公厕8后郑村后郑村孝山自然村公厕9后郑村度边小学公厕10后郑村后亭妈祖宫公厕11汀港村汀港村油杉文化园旅游公厕12汀港村清水寺旅游公厕13汀港村天花寺旅游公厕14汀港村天花寺旅游公厕15汀港村奋斗馆前公厕16湖东村湖东村幸福院公厕17湖东村利洋公厕18汀岐村汀岐村西洋宫公厕19淇沪村淇沪村淇沪码头公厕20东林村东林村井厝老人协会公厕21高林社区高林社区村部公厕22翁厝村翁厝村下湖耿演屿祖庙边上公厕23埭新社区埭头停车场公厕24埭头公园公厕25樟林村陀山峙旁边公厕26潘宅村潘宅村尾厝新队公厕27潘宅村溪顶水磨下公厕28潘宅村潘宅公园公厕29石城村石城观海亭后30石城村部前面公厕31英田社区英田社区梨嶺十八进士公厕32温李村天云洞公厕33天云洞登山步道旅游厕所34莆田市秀屿区天云洞景区公厕35石塔村石塔村溪尾老人协会公厕36鹅头村鹅头村老人协会公厕37筶杯村筶杯村公厕38黄瓜村黄瓜村村部公厕(2)作业内容对埭头镇境内38座公共城乡厕所进行日常维护,主要维护内容包含保洁、消杀、设施设备维护(含公厕导向牌、电费、水费)、制度及公益广告上墙在内的全方位管理。(3)作业时间及班次每座公厕每天至少3次保洁,公厕保洁时间同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并做好消杀工作。(4)人员安排计划安排公厕保洁员14人。(5)服务质量检验标准1)公厕内部保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①公厕大门内外及把手等设施清洁,无锈蚀;厕所玻璃窗干净、窗台、窗框等无明显灰尘、无蛛网、无破损。②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整洁,应无污迹、无积灰、无蛛网,无乱涂画。③农村公厕的如厕用具应完好无损,蹲(坐)位外侧无粪便、污物,器内无积粪、污垢,小便槽(斗、池)内不积存尿液,无水锈、尿垢、粪迹、垃圾,沟眼、管道畅通,基本无臭味。④厕位分隔板无损坏、无污迹、无乱涂写。⑤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盆、面镜、厕位挂钩、冲水设备、清洁池、标志完好无损,无污垢、无涂画痕迹,保持洁净。⑥公厕内废弃物收集容器中的厕纸等垃圾不应溢出。⑦工具摆放有序。2)公厕外部保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①公共厕所周边应保持环境整洁,要求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现象。②公厕管理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③坡道、台阶完好无破损、无障碍物、无杂物、无痰迹、无积水。地面应清洁无积水,不应有明显的纸屑、烟头、痰迹、杂物和臭味。④厕所外墙、屋顶应保持整洁,无各类污迹、商业性宣传广告、涂鸦等。⑤厕所周边宜绿化、美化。6、生活垃圾转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评分项4)(1)作业范围负责埭头镇境内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及1座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管理工作。预估2025年埭头镇农村生活垃圾日产量为58吨。后续应以圣元垃圾焚烧厂数据为准,按全年的日平均值。(2)作业方式及内容1)生活垃圾转运服务由于服务区内部分村道大型车辆无法通过,农村生活垃圾需要利用小型电动车转运到村道较宽敞的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再由大型垃圾转运车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转运。因此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式主要有一下两种模式:①村居主次干道视人流量和垃圾量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660L或240L),使用侧装或后装收运车进行收运;或者不设垃圾桶,村民自设家用垃圾桶,垃圾放在桶内,置于门前,由收运车沿路收集。②村居背街小巷或偏远偏小村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240L或120L),使用小型桶装电动车收运,村居根据垃圾量及距离,设置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接驳点),小型桶装电动车完成收运后,垃圾桶统一集中到至收集点(接驳点)等待收运车收运。2)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服务负责该站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垃圾压缩、站内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洁、消杀、除臭、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等。以及将站内垃圾运输至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该站目前采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运输。中标供应商需自行配备垃圾钩臂车及垃圾转运站、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等。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落实转运站消防安全、人员管理、日常保洁及消毒制度。(3)作业时间及班次作业时间:每天作业8个小时;作业班次:暂定每天安排1班作业。如遇节假日等高峰期,可酌情增加作业班次。7、河道保洁服务(评分项5)(1)作业范围及内容负责埭头镇境内649655.21m²流域面积的河道、溪、湖的保洁,水面漂浮物(含有色垃圾、生活垃圾、干枝枯叶、水花菜、水葫芦、建筑垃圾)的打捞和河道两岸的保洁,包含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垃圾转运站或指定堆放点。具体河道情况见下表所示。本项目河道保洁作业情况表序号河道名称主干流/支流流经行政区域(村)长度(km)平均宽度(m)面积(m²)1埭头溪主干流埭头村2.821336660.18湖东村2.177.516346.5高林村1.211518920.622高林溪支流高林村1.187.59048.53高林村堰塘/高林村//14089.694利洋溪支流湖东村0.5821424.865后墩东布支流埭头村1.99612505.36卢厝溪主干流石塔村3.461139148.57樟林村2.211022955.38翁厝村2.62.668533.937溪仔沟支流樟林村1.256.58156.558樟林村堰塘/翁厝村//1622.839湖底溪支流樟林村1.025.55787.42翁厝村0.987.57529.8410湖耿溪支流翁厝村1.4446111.7111港南支流翁厝村0.3931350.1112翁厝支流翁厝村0.9521907.9513翁错村堰塘/翁厝村882.6914兰溪底支流翁厝村0.392797.7615横坝支流翁厝村0.23.5710.0416南塔支流石塔村1.555.58628.8117后石塔支流石塔村0.4272917.4318大溪水库石塔村18286.2319后郑溪主干流后郑村3.451140638.5820孝山溪道支流后郑村1.357.510494.0921象山支流支流后郑村1.5635116.5122红旗水库后郑村19432.5823溪顶溪主干流潘宅村2.231637353.3824溪柄溪支流潘宅村2.77718730.1425汀港溪支流汀港村1.661831239.1326黄瓜村排洪沟支流黄瓜村0.52100027凤岸溪支流汀港村1.161922433.6528淇护溪(溪东溪)支流淇护村1.3668630.7929温李溪支流温李村4.8630454.8730蚶山河支流温李村1.0255472.6831温李村堰塘温李村447.332东林溪(黄屿溪)支流东林村1.68711833.0533汀岐排洪沟支流汀岐村3.045.516820.5934后温排洪沟支流后温村2.83513336.0335田边排洪沟支流田边村0.615.53520.3636田边水库25872.1937武盛排洪沟支流武盛村2.7623218.1638坝底排洪沟支流英田村0.9276325.5239英田排洪沟支流英田村0.37.52388.8440孝山溪支流后郑村0.763.52769.11东林村0.6453203.2641东林村堰塘东林村4604.5合计649655.21(2)作业要求1)水面保洁作业要求①对漂入河面的漂浮物(含有色垃圾、生活垃圾、干枝枯叶、水花菜、水葫芦、建筑垃圾)等日常应及时清理。②发现漂浮垃圾时,作业船只应减速慢行,打捞的垃圾及时送入船舱。对不易打捞入船舱的体积较大的漂浮物,可用绳子将其系挂于船尾拖至码头吊运。若无法系挂于船尾,应上报环卫部门,并协助打捞。保洁过程中发现河道里有沉船,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③保持船舶甲板洁净,及时消杀船舱内垃圾,减少蝇蛆滋生。④保洁员发现污水直排、偷排以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⑤规范作业,保证安全,保洁工作人员每日按时上班,作业必须着救生衣。2)堤岸保洁作业要求①防汛墙、驳岸、边坡等建(构)筑物的临水侧应定期清洗,清除垃圾。②对河道的堤岸、绿地、慢行系统等设施进行保洁,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无痰迹烟蒂、无积水积泥等。③作业时应保护好堤岸上的其他设施。(3)作业时间及频次1)作业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4:00-17:00,每日安排一班作业(恶劣天气等原因,不适合作业的除外)。2)作业频次:河道保洁每天1次,岸堤保洁每天1次。(4)垃圾处置作业要求1)河道水体打捞垃圾不得堆放在堤岸、路边,上岸即清,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应清运到指定的垃圾上岸点。2)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漂浮物须进行分类,清运至垃圾上岸点。3)清运途中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抛洒、泄漏出现二次污染。4)沿河两侧坎边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清理完毕。(4)特殊情况作业要求1)发生台风及暴雨后台风、暴雨过后3日内,应加强保洁力度,增加保洁次数,及时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2)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保洁人员或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向当地水利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突然水污染事件分以下4类:①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事故,如DDT、乐果、氰化钾等。②溢油事故,如油罐车泄漏、油船触礁等。③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事故,如化工厂废水、矿业废水、冻库氨水排放等。④放射性污染事故,如放射性废料渗出。3)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其它影响河道保洁的情况时,洁人员或中标供应及时向当地水利部门报告,尽快研究对策,并迅速采取处理措施。(5)设备配置人员安排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保洁的河道中具备行船条件的河道可以采用动力打捞船进行保洁,不具备行船条件的部分河道则需要采用轮式挖机配合人工在河岸上进行保洁。8、海洋垃圾治理服务(评分项6)(1)作业范围及内容负责埭头镇和2个小岛,海岸线总长度约60km(包含入海口,具体位置以招标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本项服务主要对埭头镇总长60km的近岸边海域进行海漂垃圾清理工作,海域、海滩(包含入海口)、渔港和码头(石城南码内部由运营单位负责)等海岸带海漂垃圾日常保洁、收集并转运至指定位置,保证海岸和沿海滩涂面无漂浮物,退潮时,保证沿海滩涂面无垃圾及废弃物,重点做好海岸线重点段(汀港村-淇沪村段(含淇沪段)、石城南码头-石城北码头,鸡甲屿网红路段)必须态化保洁,三个省级监控点:北码二期、南码、鹅头常态化保洁,其他岸段低潮位向海里延伸1米的海滩以及近岸海面每周一次全覆盖,并与陆上环卫无缝对接。1)海上垃圾打捞作业范围海岸线重点段(汀港村-淇沪村段(含淇沪段)、石城南码头-石城北码头,鸡甲屿网红路段)必须常态化保洁,三个省级监控点:北码二期、南码、鹅头常态化保洁,其他岸段低潮位向海里延伸1米的海滩以及近岸海面每周一次全覆盖、河流入海口以及沿海港口、码头水域的海面。2)近岸滩涂垃圾作业范围沿海高潮位与最低潮位往海方向1米之间的潮浸地带,即海滩,并与陆上环卫无缝对接。具体范围根据岸段实际地形来确定,如沿岸为海堤的,以堤顶为界;沿岸为村庄的,以最靠海一侧房子外墙为界;沿岸为道路的,以道路向海一侧延伸为边界;沿岸为渔港的,考评范围包括防波堤、码头、港池水域。(2)作业标准及要求1)海上垃圾打捞作业①作业标准Ⅰ、保持岸线海面整洁,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杂乱海草等。Ⅱ、作业船舶应船容整洁,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废弃物储存设施应整洁、完好。Ⅲ、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散落废弃物,并清洗作业装备。Ⅳ、保洁标准参照《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CJJ/T174-2013)中的水面保洁标准执行。②作业要求Ⅰ、实行巡回保洁制度,根据垃圾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遇到强风暴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避险。Ⅱ、在保洁作业过程中应控制船舶速度,注意观察水域水流状况、船舶移动、风向潮汐等情况;船舶通过桥梁、管线等跨海建(构)筑物时应观察上空情况,定点作业时系好缆绳,确保保洁作业安全。Ⅲ、收集到的垃圾应进行分类装袋,做到日产日清,密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得就地焚烧和填埋,严禁裸露堆放码头、岸边。Ⅳ、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如发现海上赤潮,应及时向当地海洋环境主管部门通报;如发现无人管理船舶、浮尸等,应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2)近岸滩涂垃圾作业①作业标准Ⅰ、近岸滩涂不得有明显的生活垃圾和其他海漂垃圾。Ⅱ、近岸滩涂不得堆放和处理生活垃圾、其他海漂垃圾等。Ⅲ、保洁标准参照《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CJJ/T174-2013)中堤岸保洁标准执行。②作业要求Ⅰ、实行巡回保洁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保洁作业应做到日收日清,定时定点,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袋装后由转运车辆运至中转站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Ⅱ、每天应进行清理和保洁工作,遇到强风暴等特殊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避险。Ⅲ、垃圾应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严禁裸露堆放码头、岸边。Ⅳ、岸线与水面交界露滩处应根据潮汐、风向等自然条件,采用保洁设备或人工巡回保洁。Ⅴ、定期对海滩进行深度清理,确保海滩干净无异物。Ⅵ、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近岸滩涂建筑垃圾、病死畜禽等,应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通报。(3)安全作业要求1)海上各类作业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技能。2)作业人员须着装统一,作业时应穿救生衣等防护用品,做好防暑、保暖等防护。3)作业设备应保持正常运作状态,并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操作。4)作业设备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5)海上环卫船舶需配备有效的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6)建立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保障机制。(4)作业时间及频次1)作业时间:汀港村至淇沪村段(含淇沪段)、石城南码至石城北码段、东林鸡甲屿段要每日常态化保洁;每日安排1班作业(具体时间为7:30-15:00),根据每日潮汐时间安排具体的保洁时间,如遇临时检查适当加派人手。2)作业频次:海上垃圾打捞每天1次;近岸滩涂垃圾作业每天1次。如遇恶劣天气等原因,应充分考虑作业安全,可暂时取消作业,后续择机安排。9、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评分项7)(1)作业范围及内容负责埭头镇辖区内市场(含农贸市场及集市)及中小学食堂所有餐厨垃圾收运。(2)餐厨垃圾产生量预测按市级部门要求餐厨垃圾每日需进厂1.5吨估算。(3)作业班次及时间1)作业班次:每天安排1班作业。2)作业时间:根据餐厨垃圾产生的周期性,每天每班按两个时间段收运,分别为13:30-17:30,19:30-22:30。(4)作业质量标准要求1)作业人员在倒卸桶装餐厨垃圾的过程应做到垃圾不洒、不溅;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餐厨垃圾泄漏和遗洒现象。2)餐厨垃圾应运输至节能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处理,不得私自处理。3)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盛装率不得超过85%(按容积计)。4)餐厨垃圾收集作业宜在下午和夜间进行,就餐高峰期不宜安排收集作业。5)餐厨垃圾运输应避开交通高峰期。6)应按区域划分餐厨垃圾收集点,根据餐厨垃圾产生量、周期波动等制定合理的餐厨垃圾收集路线,严格掌控收运效率。7)运输过程中遇到车辆出现严重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餐厨垃圾外泄等事件发生。8)在垃圾收集和垃圾运输过程所造成的道路污染须负责清洁,清洁要求做到符合道路保洁作业的标准。10、垃圾分类(评分项8)(1)服务范围目前没有垃圾分类屋(亭),若后续应上级政策要求新增垃圾分类屋(亭),则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垃圾分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屋(亭)的分类督导,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有害垃圾暂存点的管理:进出库登记、台账管理,还有分类桶套袋管理等。(2)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福建省及莆田市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依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和废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3)其他垃圾:也称为“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已分类的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至相应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专门设置的投放点;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点或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管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3)垃圾分类管理1)作业要求①定期对分类管理员进行分类知识和业务培训。②开展入户宣传,每月开展1场以上主题宣传培训活动。③配合小区做好撤桶并点的宣传、管理,配合小区对分类屋(亭)进行维护④加强分类垃圾投放点的管理,督促分类管理员按照职责定时(6:00-9:00,18:00-21:00)定点对居民投放的垃圾开袋检查,拒收居民不分类或分类达不到要求的垃圾。⑤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做好垃圾投放点周边的环境卫生,负责分类屋(亭)内及垃圾桶的卫生与管理工作。⑥做好与垃圾收运单位的收运衔接工作,确保收运工作规范有序、无缝对接。⑦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定期报送相关材料。2)作业流程①垃圾分类管理员需在垃圾投放时间前10分钟到达各垃圾分类屋(亭)上岗;②分类管理员到岗后需查看垃圾屋(亭)是否正常使用,检查屋(亭)设备运行情况。若出现屋(亭)、监控设备、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③分类管理员需要进行桶边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开袋检查是否分类正确,劝导投放未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居民,指导其正确投放;④投放结束后,分类管理员需要负责对使用后的分类垃圾桶清洗,擦净工作,在分类屋(亭)周边5米范围内进行清扫、保洁、消杀、除臭等。并做好分类工作台账相关数据。3)作业时间及班次作业时间:各垃圾分类屋(亭)的垃圾投放时间均为上午6:00-9:00,晚上18:00-21:00,因此垃圾分类管理员需要在垃圾投放时间到各垃圾分类屋(亭)进行分类督导工作;作业班次:每天安排1班作业。4)人员安排分类管理员由保洁员兼任。11、作业量及服务经费的核定(评分项9)在合同期间,各项目的作业量及服务经费,按以下规则进行核增或核减:(1)道路清扫保洁1)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的作业量,根据每年新增道路面积按标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费单价,增加相应费用,每年年初统一对上一年度的新增道路进行核增。如有道路因故不再需要保洁,同样根据道路面积按标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费单价核减相应费用,以实际道路不再保洁时间为准进行核减。2)道路清扫保洁的作业量,以挂标时的村居人口数为准,项目实施期间不予调整。3)2个小岛村垃圾清运作业量根据每月清运次数计算(单次清运包含2个小岛村的垃圾收集、打包上下船及垃圾进站等),每月清运次数少于20次的按实结算,超过20次按20次包干计取。(2)垃圾收集清运1)垃圾收集清运,以标后合同中标价为固定承包额,不以收集点位的增减重新核定工作量及服务费。2)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以标后合同中标价为固定承包额,不以垃圾量的增减重新核定工作量及服务费。合同到期后,如有延续服务合同,则在续约前,根据前1年的日平均垃圾量,按标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费单价,重新核定服务经费。3)转运站运营及生活垃圾转运以标后合同中标价为固定承包额,不以垃圾量的增减重新核定工作量及服务费。合同期到后,如有延续服务合同,则在续约前,根据前1年的日平均垃圾量,按标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费单价,重新核定服务经费。(4)公厕管理根据公厕数量的增减,按标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费单价,相应增减服务经费。(5)河道保洁、海域保洁以标后合同中标价为固定承包额。(6)餐厨垃圾收运以标后合同中标价为固定承包额。(7)垃圾分类项目实施期间若新增垃圾分类屋(亭),中标单位需承诺无偿提供垃圾分类服务。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垃圾分类服务的各项成本,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和自身实力制定合理的报价。(提供承诺函)12、中标人的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评分项10)制定环卫一体化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及组织全区的管理考核工作。(1)建立标后监管考核机制区级考核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考核,镇政府组织本级和村的日常巡查和考核,每个月的巡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的村。各村可以依托本村(居)的共建专管员,对本村范围内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可督促承包公司及时整改。(2)严格考核监管标准1)考核人员、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中标人必须按不低于标书要求的标准配备人员、机械。2)考核服务质量情况。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标书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按考核标准扣款。(3)明察区级各主管单位每月对本服务项目组织一次明察,明察的时间和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明察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考核标准(扣分版)进行相应的扣分,每个项目均为100分制,被评为优秀(90分以上)的每月承包费按100%支付;被评为良好(80分以上)的,每月承包费按90%支付,扣款10%;被评为合格(75分以上)的,每月承包费按80%支付,扣款20%;被评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上)的,每月承包费按75%支付,扣款25%;被评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每月承包费按70%支付,扣款30%。收运单位若出现严重违约,触发合同解除条款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即每个月各单位向区执法局报送的项目服务费应付款为:月应付款=(项目月服务费-当月扣金额)*支付比例。13、过渡交接要求(评分项11)(1)现有从业人员过渡交接计划对于服务项目原有作业人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全部接收,工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且三个月内不得辞退。(2)中标人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备计划中标人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到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按新的作业模式要求,将标书要求的垃圾桶配套到位。(3)过渡期设置计划项目设置一个月过渡期,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按项目考核标准进行督查,问题发中标人整改,但不做考核扣款扣分,协助中标人平稳过渡项目。14、清退机制(评分项12)中标后,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人:(1)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或中标人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中标人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发生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2)一年中连续2个月市、区考核最后一名。(3)一年中有两个季度区级考核最后一名。(4)一年中连续三个月镇级考评低于75分(5)日常清运垃圾量低于61吨(以圣元数据为准,按全年的日平均值),具体的日常清运垃圾量以圣元垃圾处理场数据为准。(6)如在承包期间中标人组织的管理机构、作业人员人数、机械设备数量与服务要求严重不符,无法完成合同任务。(7)中标人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备未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到位。(8)中标人未能按期上缴履约保证金。(9)中标人未自觉接受政府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无法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达三次以上。(10)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11)中标人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清退程序,发现上述问题,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对中标人进行清退。若发生清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5、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环卫作业方案及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环卫作业车辆,以及人员数量及工人福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应能满足本项目的人员、机械及作业标准,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2)投标人提供的作业时间、作业班次、作业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备等情况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需执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执证上岗。(3)投标人所报的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档的标准(最低工资*130%),其中作业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658.5元。(4)投标人所报的五险一金(含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国家、莆田市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环卫行业用工的特点,针对超龄用工导致部分人员无法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成本情况在报价中给予体现。(5)作业人员的工具费每年每人不得低于750元;服装费每年每人不得低于300元。(6)岗位津贴。投标人应给环卫工人发放每人每出勤日不低于10元的岗位津贴。(7)高温补贴。每年5~9月份,对作业人员发放的高温补贴不得低于相关政策要求。(8)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作业人员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作业人员工作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9)投标人的投标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对有关服务的相关标准的规定。(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11)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设备和作业人员,并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方法进行作业,保证设备、人员按时到位。要求提供的设备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的,要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购置新设备补齐。(12)投标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更换的,接替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职能,必须报采购人同意以后方能更换。(13)中标人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14)中标人应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15)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应保证不降低工人工资待遇标准,应按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并严格落实《劳动法》,为本项目所有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1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应明确项目公司架构、部门设置及各岗位人员。(18)若涉及到本项目服务事项,采购文件内未列事宜,承包期内双方须以本项目执行地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具体事宜通过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确定。(19)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16、考核标准(评分项13)为切实保障埭头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质量、优化财政资金效能并约束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实施单位针对中标供应商制定了“扣分考核+经济扣款”双轨制监管标准。其中,扣分制聚焦于服务过程的全链条量化评价,针对农村保洁、垃圾转运、河道及海洋治理等六大服务内容细化扣分项。扣款制则直接挂钩企业服务费支付,以扣分结果为基础,同时对重大违约行为从重处罚。(1)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1)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扣款版考核标准表序号考核内容扣款依据备注1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作业主次干道出现用筐装垃圾、路面垃圾包、杂物、袋装垃圾等,每筐/包扣50元,累计扣款;垃圾堆(三包成堆)、杂物堆每堆扣100元。250米以内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50元,50米以上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100元;炮纸1个小时内未清理干净的扣50元。3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50元,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50元,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50元;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50元。4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每处扣50元。5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沿街两侧建筑物(包括店面大门)在清洗路段肉眼可见的范围内小广告、乱涂鸦未清除,每平米扣100元,小于1平米扣50元;在不适宜清 洗的墙壁(如土墙、石灰涂料、布纸类、沙质混凝土)上的小广告,要先予以铲除,再使用颜 色相近的涂料进行涂刷,未按要求作业的,涂料覆盖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涂刷不整齐、掉 色的,要按要求加以整改、清理。未按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6规范作业,严格作业时间,主干道道路每天两普扫任务落实到位,早上(4:00-7:00),中午(12:00-14:00)完成普扫任务,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500元;普扫未完成的每条路扣200元;普扫未用长扫把扣50元。7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00元;机扫、冲洗作业后的路面、隔离墩及隔离栏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扣50元。8遇重要活动或节假日,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若未能清运的,每次扣1000元。9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规范机械作业车辆必须足额配备,以GPS系统抽查为准,每发现缺少一部扣2000元。10多班作业,保洁人员按排班在岗,按路段抽查当班在岗保洁人员,每不足一位扣150元。11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期间应打开提示音和警示灯,若未打开发现一次扣100元;洒水车在停留加水期间及扫路车在排放废水期间应熄火并打开警示灯,若未熄火和未打开警示灯发现一次扣100元。12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每辆扣50元;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50元;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50元。13保洁车及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人力车不整洁、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50元。垃圾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50元。14发现工人焚烧垃圾的每次扣500元,对不明原因造成的焚烧痕迹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扣100元。15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闲聊、串岗、坐岗、睡岗,迟到、早退则每人次扣50元;保洁人员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扣50元;发现保洁人员嬉闹打架,每次扣100元;保洁人员酒后作业每次扣200元。16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服、打伞作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作业的,每人次扣50元;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一次的扣100元。17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且未设置警告标识的每次扣50元。18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19电动快保车必须在车身张贴反光条、保持车身干净整洁,无残留污物,每天清洗一次,发现电动快保车未张贴反光条、未按规定清洗每次扣50元。20垃圾装运量超重、超高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100元。21其他“社会治理大数据云平台”等相关政府监管平台上传的问题,每上传一条,扣200元;市民举报或投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500元。22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23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24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备注:扣款标准在500元以下的问题点属易整改问题点,半小时内整改到位的不扣款,逾时未整改的按标准扣款。2)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扣分版考核标准表序号考核内容扣分依据备注1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作业质量(50分)主次干道有筐装垃圾、路面垃圾包、杂物、袋装垃圾等,每筐/包扣0.5分,累计扣分。垃圾堆(三包成堆)、杂物堆每堆扣1分。250米以内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0.5分,50米以上的路段保洁不到位,每处扣1分;炮纸1个小时内未清理干净的扣0.5分。3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5分;垃圾桶破损、残缺,果皮箱门未关或内胆外露每处扣0.5分。4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超出垃圾桶投放口平面的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的每处扣0.5分,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的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处扣0.5分。5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每处扣0.5分。6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沿街两侧建筑物(包括店面大门)在清洗路段肉眼可见的范围内小广告、乱涂鸦未清除,每平米扣1分,小于1平米扣0.5分;在不适宜清洗的墙壁(如土墙、石灰涂料、布纸类、沙质混凝土)上的小广告,要先予以铲除,再使用颜色相近的涂料进行涂刷,未按要求作业的,涂料覆盖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涂刷不整齐、掉色的,要按要求加以整改、清理。未按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7规范作业,严格作业时间,主干道道路每天两普扫任务落实到位,早上(4:00-7:00),中午(12:00-14:00)完成普扫任务,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5分;普扫未完成的每条路扣2分;普扫未用长扫把扣0.5分。8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分;机扫、冲洗作业后的路面、隔离墩及隔离栏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扣0.5分。9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规范(50分)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期间应打开提示音和警示灯,若未打开发现一次扣1分;洒水车在停留加水期间及扫路车在排放废水期间应熄火并打开警示灯,若未熄火和未打开警示灯发现一次扣1分。10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每辆扣0.5分;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0.5分;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0.5分。11保洁车及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人力车不整洁、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0.5分。垃圾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0.5分。12发现工人焚烧垃圾的每次扣5分,对不明原因造成的焚烧痕迹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扣1分。13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闲聊、串岗、坐岗、睡岗,迟到、早退则每人次扣0.5分;保洁人员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扣0.5分;发现保洁人员嬉闹打架,每次扣1分;保洁人员酒后作业每次扣2分。14在保洁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服、打伞作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作业的,每人次扣0.5分;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一次的扣1分。15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且未设置警告标识的每次扣0.5分。16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7电动快保车必须在车身张贴反光条、保持车身干净整洁,无残留污物,每天清洗一次,发现电动快保车未张贴反光条、未按规定清洗每次扣0.5分。18垃圾装运量超重、超高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1分。(2)集镇区及农村环卫保洁服务(含垃圾转运站)1)集镇区及农村环卫保洁服务扣款版考核标准表序号考核内容扣款标准备注1作业规范各村每500人至少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保洁人员不足1位扣100元,累计扣款。2清扫保洁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文明作业。发现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服、打伞作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作业的,每人次扣50元。保洁人员闲聊、串岗、坐岗、睡岗,迟到、早退则每人次扣50元。3集镇区卫生集镇区道路未按规定普扫的,一次扣1000元。4集镇街道、沿河两岸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有零星垃圾包的扣50元,发现成堆垃圾扣100元,街道未保洁、卫生死角的扣200元。5集镇街道及公共场所发现一处乱堆放的,扣50元。6集镇区周边无陈年积压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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