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C/A2025005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16:13: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预算金额52.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教学设备钢木床类其他信息化设备
联系方式
  • 蒋建国:0951-80812723
  • 纪少霞:0951-5555880

正文内容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357 项目编号:YJC/A20250054 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 预算金额(元):1275980.00 最高限价(如有):12759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 详见技术指标、参数中各项参数名称 钢木床类 1 详见招标文件 522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详见技术指标、参数中各项参数名称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753980.00 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127598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五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03 20:00:00 至 2025-07-10 2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 联系方式:0951-8081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 联系方式:0951-555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蒋建国 电话:0951-808127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纪少霞 电话:0951-5555880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7-03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3572.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3.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007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522000.006.最高限价(如有):522000.00元7.采购需求:项目标段:五标段;标的名称:钢木床类;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03至2025-07-1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2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同时发布。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蒋建国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联系方式:0951-80812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纪少霞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联系方式:0951-5555880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07-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采购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蒋建国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电话:0951-80812723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项目负责人:纪少霞电话:0951-5555880邮箱:ycjc707@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4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6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522000.00元;最高限价:522000.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7开标时间:2025-07-2909:0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址: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18核心产品:学生床(高低床)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收取时间: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1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相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合同履行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到场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供货安装完成后支付4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30%。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标的名称:钢木床类;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2、标的详细参数:一、课桌椅:300套;详细参数如下:(一)课桌凳1.桌面规格为600mmx400mmx(640~760)mm,材质为E1级优质颗粒板注塑封边,厚大于18mm,桌面前方设有笔槽。2.桌斗规格450mmx300mmx150mm,要求为钢制书斗,材质为壁厚大于0.7mm冷轧钢板一次拉伸成型,书斗下与立柱管间加20x20mm横管一根,桌面与桌斗架采用自攻丝连接,侧面有物件挂钩。3.金属桌架主要为椭圆钢管,要求均为中小学各四级升降。椭圆管的规格为升降上管大于50mmx20mm,管壁厚大于1.2mm;升降下管大于60mmx30mm,管壁厚大于1.2mm:脚登管20*40mm椭圆管,管壁厚≥1.2mm。(二)学生凳1.凳面规格为240mmx340mnx(380~440)mm,材质为厚大于18mm厚。2.金属椅架主要为椭圆钢管,要求均为中小学各四级升降。椭圆管的规格为升降上管大于50mmx20mm,管壁厚大于1.2mm;升降下管大于60mmx30mm,管壁厚1.2mm;脚登管20*40mm椭圆管,管壁厚大于1.2mm。3.桌椅板面甲限量执行国家标准GB18584-2001。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执行国家标准GB/T3325-2008。5.桌面和桌腿采用自攻丝联接,PP护脚钉式固定。6.桌椅腿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制作,要求焊道均匀,无假焊、漏焊、夹渣等现象。7.桌椅金属部分需经抛丸机进行表面除锈,物理除油、除锈后采用高压静电喷涂,涂层厚度70-80um。8.桌面板周边要求防水、防裂、圆滑过渡,颜色与桌面协调。9.桌椅腿垫脚、护套采用高压聚乙希注塑成型,底脚耐磨,无噪声。二、学生床(高低床):600套;详细参数如下:规格:2000mm(长)x900mm(宽)x1800㎜(高)士5mm;1、床边立柱:采用≥50mm×50mm一次成型的冷轧带钢扇形管材,材料壁厚≥1.2mm。外角为圆弧,防碰撞设计。2、床边立柱横拉:采用冷轧钢直角对称型材≥25mm×25mm方管,壁厚≥1.0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3、床挡头竖管:采用壁厚≥1.0mm的≥19mm圆管焊接成。4、床长横梁:采用一次成型的≥70×30mm,壁厚≥1.2mm冷轧带钢闭口管材,正面有加强筋,下沿角为R14外圆弧角的防碰撞设计。5、床前护栏:采用壁厚≥1.2mm的20*20型方管焊接而成,两端弧形,下封钢板,钢板表面一次冲压多排圆帽型状增加护栏强度;6、床梯支撑柱:采用壁厚1.2mm的25*25方管与带防滑点脚踏板紧密焊接而成,踏板下衬10*20方管,提高产品安全性;7、床桓横撑:采用20×30mm冷轧矩管,厚度壁厚≥1.0mm;横撑与横梁结合处两面焊接。8、榫插挂件:经冲床一次性冲压成L型,挂件上须有三个连接卡口,材料厚度为2.0mm,床体结构部分采用榫插挂件连接,不得采用螺丝连接。9、立柱顶盖和脚套: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壁厚≥2.5mm,,脚套与床脚应紧密结合,牢固,不易脱落。工艺部分:铁床部份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型材表面经除油,去锈,酸洗、表调、磷化后双面静电喷塑,高温固化而成。喷涂面平整、光滑、无颗粒、气泡、渣点。10.床板厚度≥18mm,实木板或复合板,需确保承重≥400公斤。备注:1:以上涉及到的内容,安装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耗材,招标人不在追加设备耗材费用。根据使用情况不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各耗材的使用量,需确保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使用。2、投标人应自行核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人工、安装、税金、售后、运维、验收、配套设备以及消耗品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在追加。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产品。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七、评审因素和标准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0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30分。(除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1投标报价30.0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2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20.0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20分为止,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为无效标书。注:相关技术指标参数,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并注明证明资料页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供货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0.0(1)计划与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有保证进度计划的有力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计划与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制定了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3)计划与措施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4)计划与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缺乏一些针对性,制定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的得3分;(5)计划与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术语得1分;(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4质量管理方案与保证措施10.0(1)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制定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3)方案与保证措施较完整,基本满足采4质量管理方案与保证措施10.0购需求的得6分;(4)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缺少质量管理体系的得3分;(5)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术语得1分;(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5安装方案10.0(1)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制定了有效的培训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架构完整,各岗人员配置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培训方案,但项目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配置没有针对性,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3)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4)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培训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缺少项目管理机构的得3分;(5)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术语得1分;(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6售后服务15.0(1)投标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5分;(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基本详细、内容基本具体,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3分;(3)投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相对简略、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0分;(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6售后服务15.0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空洞、刚刚符合采购人要求7分;(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切合实际需求得3分;(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术语得1分;(7)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7类似业绩3.0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所投产品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注:需提供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8商务标响应情况2.0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1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供应商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2分为止。(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甲方(全称):件约定的合同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49(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3572.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3.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007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753980.006.最高限价(如有):753980.00元7.采购需求:项目标段:六标段;标的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03至2025-07-1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2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同时发布。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蒋建国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联系方式:0951-80812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纪少霞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联系方式:0951-5555880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07-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一中(奥莱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采购人: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蒋建国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电话:0951-80812723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项目负责人:纪少霞电话:0951-5555880邮箱:ycjc707@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4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753980.00元;最高限价:753980.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7开标时间:2025-07-2909:0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址: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18核心产品:智慧黑板、商用台式电脑(学生)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21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收取时间: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6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2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相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合同履行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到场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供货安装完成后支付4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30%。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标的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2、标的详细参数:一、智慧黑板8台(含实验室6套)(一)整机设计1、屏幕采用≥86英寸液晶显示器,采用超高清LED液晶显示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屏幕支持防眩光功能,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2、采用一体设计。3、支持标准、多媒体和节能三种图像模式调节,具备Type-C接口。4、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拾音距离≥12m,拾音角度≥180°。5、支持≥5个自定义前置按键,系统支持书写触控延迟≤25ms,触摸响应时间≤4ms,触摸最小识别物≤3mm。6、支持手笔分离。7、内置非独立式广角高清摄像头,可拍摄≥1500万像素的照片。具备摄像头工作指示灯,可以实现人脸识别、清点人数、随机抽选,同时显示标记≥50人。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8、支持课堂远程巡课、课堂教学数据采集、本地画面预览(拍照或视频录制)。9、CPU:主频≥2.8GHz,≥8核处理器16线程;内存≥16GB,内存类型DDR4/LPDDR4/LPDDR4X及以上,内存读写速率≥2666MT/s,固态存储≥512GB,TBW≥80TB。10.副板需支持磁性教学器材吸附,需支持普通粉笔、无尘粉笔、水溶性粉笔、水笔直接书写。左右副板均带一体化粉笔槽。整机外观尺寸宽度不小于4200mm,高度不小于1200mm。支持壁挂或支架安装方式。(二)软件1、根据每名教师使用时长与教学资料制作频率提供可扩展升级至不小于200G的个人云空间。2、支持老师个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也可通过USBkey进行身份快速识别登录。3、采用备授课一体化框架设计,教师可根据教学场景自由切换类PPT界面的备课模式与触控交互教学模式,适用于教室、办公室等不同教学环境,便于教师教学使用。4、▲白板软件APP端登录账号后,支持以列表的方式查看该账号里所有的云课件,打开云课件可对课件中的形状、文本、图片等元素克隆、删除等操作;云课件可通过微信、朋友圈、钉钉、手机号、二维码、加密链接等多种方式实现快速分享;APP端具备课件回收站功能,按支持教师在3天内恢复或彻底删除单份/多份/全部已删除课件;APP端支持上传相册中的照片和视频到资料夹,且支持调用移动端相机拍摄照片并直接上传,教师可自主下载和删除操作;APP端支持空白页、课件页录制微课视频,支持将教师声音与对课件打点绑定,视频可直接同步到教师云空间。5、▲白板软件支持PC端/APP端实现信息化集体备课:支持自定义编辑备课主题、集备内容、上传课件、教案、微课视频资源,可自定义添加集备教师、设置访问权限及评论和批注权限,教师可以针对课件、教案进行批注和研讨;主备人可多次修改稿件后上传,具备稿件版本对比功能;支持集备信息、数据统计、访问记录、研讨记录等查看;支持在教学教研管理平台中查看学校集体备课数据并以Excel表格的形式导出数据,便于数据的分享。6、白板软件支持一键创建电子教案,提供教案模板,预置模板包含表格式、提纲式、集备式、多课时式、单元设计式等不少于7个;支持校本模板,管理员在教研管理系统设置校本模板后,教师可在云教案模板调用;提供将Word转换为云教案的能力,支持解析文本、表格等元素,方便教师迁移旧教案;教师可在电子教案中选择个人云空间教学课件中单页或多页课件插入教案,插入后的课件以窗口形式预览,可在窗口内翻页、元素移动、课堂活动操作、思维导图展开收起等;云教案提供授课模式,授课模式下支持使用笔工具书写批注,支持打开单独板书界面,形成一侧板书、一侧教案,教案与板书可同步滚动,便于教师讲解教案时进行板书。7、白板软件APP端支持PPT课件解析并转换为交互式课件,转换后课件保留PPT原有文本、图片等素材并支持二次编辑;教师可通过APP端进行课件编辑,包含新建页面、添加备注、添加文本、形状、思维导图及本地视频、图片、拍照等元素,思维导图包含组织架构图、鱼骨图等多种形式,同时支持编辑思维导图,可进行文本编辑,上下级添加等,课件编辑完成后可一键同步至云空间。8、白板软件支持授课评价功能,教师可通过白板软件APP端随时开展校内外邀请评课,教师可自定义课程名称、上课时间、评课表等信息,可选择邀请教研组、本校、区域集团校、校外类型教师,听课方式可选择线下评课、直播评课、视频评课等形式,教师可通过分享链接或二维码的形式邀请教师,参与评课教师在评课过程中可查看教师分享的课件、教案,可在听课交流区实时发表观点,也可通过评课表打分,教师的评价结果同步到教学管理系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评课模板,支持添加评分题、主观题等类型,设定评课范围与权限。9、白板软件支持信息化集体备课,支持自定义编辑备课主题、集备内容、上传课件、教案、微课视频资源,可自定义添加集备教师(校内或校外)、设置访问、评论和批注权限;参备教师通过评论区发表观点,可对他人评论的观点点赞,评论消息支持实时提醒,支持图片上传;参备教师可在线对教案随文式批注、追加批注,回复以及点赞;主备人可多次修改稿件后上传,具备稿件版本对比功能;支持集备数据以柱状图的形式统计,通过词云的形式突出高频评论词条;集备终稿会自动上传到校本资源库,教师可在校本资源库获取集备终稿;支持在教学教研管理系统中查看学校集体备课数据并以Excel表格的形式导出数据。10、▲白板软件支持微课文字快剪功能,支持上传本地视频文件并进行AI语音文字转写,教师只需选中对应文字内容并删除,即可完成相应微课视频片段的剪辑;支持一键勾选语气词,并进行删除;文字快剪结束后,支持一键进入视频剪辑界面,进行微课视频的精细化剪辑,可一键导出为本地微课视频或通过二维码的形式进行微课视频的分享。11、具备图形自由创作工具,教师可自由绘制复杂的任意多边图形及曲边图形;教师自主创作的图形可存储至个人云空间便于后续使用。12、▲白板软件支持AI备课,AI模型专为教师设计,教师可选择教学场景,包含同步教学、主题教学等,课型可选择新授课、复习课等,教师仅需输入课程名称即可生成课件目标,生成过程中具备AI思考过程,教师可根据教学目标一键生成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呈现,大纲中显示交互式课件中课堂活动等元素,教学大纲支持AI智能拓展、跨学科、新课标等内容引入,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可一键生成交互式课件(非PPT课件)及教案,大纲、课件、教案三部分内容在同一页面呈现,教师可对课件进行二次编辑;支持插入课件页、课堂活动及智能体,AI能够自动根据课件的上下页进行智能体探究问题推荐,输入问题后即可一键生成智能体,即可与智能体开展语音对话互动,还可修改智能体形象及声音,AI能够根据课件的上下页智能推送课堂活动类型,包含选词填空、知识配对等类型,输入对应课堂活动要求后,AI即可一键生成对应课堂活动课件页,生成的课件可一键获取白板软件云空间。(三)设备运维管理系统1、系统基于SaaS布局,应用界面采用B/S架构设计,支持学校管理员在多种不同的操作系统上通过网页浏览器登录进行所有管理指令操作。2、系统支持多类型设备接入,集中运维。支持多种方式登录。支持多位管理员协同管理,并为管理员分配不同权限。支持实时展示≥20台设备的运行画面,方便管理员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选择管理模式,查看设备当前教学应用情况。3、支持设置即时、定时、循环模式的关机、重启、打铃、锁屏/解锁指令;支持发送提醒类通知、全局弹窗类紧急通知、桌面常驻类公告通知。4、消息通知:支持设置常用通知消息模版,便于快捷发布。5、支持查看设备操作日志,支持实时查看和导出学校设备整体使用数据。二、商用台式电脑(教师)8台(含实验室6套)(一)硬件1.CPU: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主频≥3.0GHz、≥8核处理器16线程,三级缓存≥16MB。2.内存:16GBDDR43200MT/s内存或以上。最大****GB。3.硬盘:≥512GBM.2NVMeSSD硬盘,支持机械硬盘拓展。4.支持拓展9.5mm标准光驱。5.支持1000Mbps。网口支持wakeonLAN。6.集成标准声卡。7.USB有线键盘、鼠标。8.前置面板:USB3.0≥2个;USB2.0≥4个;TypeC≥1个;四段式耳麦接口≥1个(支持耳机麦克风二合一);三段式麦克风接口≥19.后置面板:USB3.0≥7个;音频输入≥2个;音频输出≥1个;RJ45≥1个;串口≥1个。10.独立显卡:显存≥2GB,VGA≥1个,HDMI≥1个。11.内部插槽:PCIEX16≥2个(支持拓展独立显卡);PCIEX8≥1个;PCIEX1≥1个;M.2≥1个;SATA≥4个。12.机箱体积:≤15L。13.电源功率:≥200W。14.≥23.8英寸同品牌显示屏幕,分辨率≥1920*108015.配备正版操作系统。(二)电脑助手软件1.支持帐号和手机微信扫码两种登录方式。2.设备支持通过微信扫码绑定学校的设备管理系统,支持设置当前设备使用属性与设备归属用户。3.支持在统信系统与麒麟系统使用4.▲支持使用文件快传功能,从发送端传送文件至班班通设备接收端。5.支持一次发送文件给不同的接收端设备。接收端离线时文件能够暂存在云端,接收端设备在线后支持进行自动下载。6.支持发送端发的文件在windows、统信系统、麒麟系统的接收端接收文件。7.支持输入主题一键生成活动感想、发言稿、活动策划;支持选择生成的文字数量。8.支持生成评语,支持生成学生的奖状。9.▲拖动文件时,支持根据文件判定并展示需要的功能项,文件拖入功能项后打开对应的功能;功能包括PDF转格式、图片转格式、提取文字、发送到大屏、发送到班级、发送到资料夹。10.支持在线对PDF的文件进行转换格式,支持转换格式为XLSX、DOCX、PPT;转换后文件内容的排布与源PDF保持一致;PDF文件转换后支持下载文件至电脑本地,支持对转换后的文件进行编辑,包括编辑文本、编辑表格、编辑图片。11.支持对图片进行在线转换格式;支持转换格式的图片原始格式包括:bmp、jpg、jpeg、png、tiff、webp、heic;支持转换为jpg、png;图片转换格式后支持下载图片到电脑本地。12.支持对图片进行在线文字识别;识别后支持对文字进行复制。13.支持提取视频的声音并转换成文字,自动识别出语气词,支持手动选择文字并删除。三、计算机教室教学软件2套1.支持多种方式登录。2.可实现实时查看学生机画面、以及进行统一的教学管理,文件共享和回收。3.支持将教师机的画面以及声音广播给全班学生,支持指定学生的屏幕画面广播给其他所有学生,提供授课小工具;支持将手写的字体自动识别成标准字体。4.▲在开启授课时支持教师发起不低于4种课堂活动,支持学生查看自己答题情况。5.▲支持班级点名签到,自动显示未进入课堂的学生名单。6.支持同步教学白板软件的课件内容,支持上传“本地文件”到终端应用软件的教师云空间。7.▲支持教师把云空间的文件批量共享给指定的多个授课班级,资料被删除后文件仍可重新下载。支持教师把已共享的资料进行取消共享。8.支持教师授课时开启离线黑屏,也可以选定学生执行黑屏操作。若学生设备离线,支持自动在教师端显示离线的设备总量以及对应离线的设备IP9.通过设置应用程序白名单,可防止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跟课程无关的应用程序。10.支持显示最近一节课的违规使用应用程序的名称、违规操作人、设备IP,以及支持教师禁用和取消禁用学生使用违规应用程序。四、商用台式电脑(学生)118台(含实验室6套)1.CPU: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主频≥3.0GHz、≥8核处理器16线程,三级缓存≥16MB。2.内存:16GBDDR43200MT/s内存或以上。最大****GB。3.硬盘:≥256GBM.2NVMeSSD硬盘,支持机械硬盘拓展。4.支持拓展9.5mm标准光驱。5.支持1000Mbps。网口支持wakeonLAN。6.集成标准声卡。7.USB有线键盘、鼠标。8.前置面板:USB3.0≥2个;USB2.0≥4个;TypeC≥1个;四段式耳麦接口≥1个(支持耳机麦克风二合一);三段式麦克风接口≥19.后置面板:USB3.0≥7个;音频输入≥2个;音频输出≥1个;RJ45≥1个;串口≥1个。10.独立显卡:显存≥2GB,VGA≥1个,HDMI≥1个。11.内部插槽:PCIEX16≥2个(支持拓展独立显卡);PCIEX8≥1个;PCIEX1≥1个;M.2≥1个;SATA≥4个。12.机箱体积:≤15L。13.电源功率:≥200W。14.≥21.5英寸同品牌显示屏幕,分辨率≥1920*108015.配备正版操作系统。五、计算机桌56张1200*600*750mm(±5mm)电脑桌为钢木结构,面板为厚25mm的颗粒板板,横截面使用厚1mmPVC封边,桌腿为工字型,下方为30*50mm(±1mm)椭圆管,地脚为可调节地脚;上方为20*30mm(±1mm)方管,前后为30×40×1.2mmD形管,中间镶嵌带孔的网板;两腿之间使用天蓝色网板连接,所有铁件经酸洗磷化后喷塑而成。六、计算机凳112个440mm*340mm*240mm(±5mm)凳腿采用25mm*25mm(±1mm),厚度为1.0mm的方形钢管,拉撑采用20×20mm方管焊制。钢管经酸洗磷化后静电喷涂且表面光滑,结实耐用。凳面板为厚18mm(±1mm)颗粒板,湖兰白边四周注塑一次性封边无接口。凳子架经酸洗磷化出锈后静电喷涂。七、教师桌椅3套1、电脑桌:1400*600*750mm(±5mm)为钢木结构,面板为厚25mm的颗粒板板,横截面使用厚1mmPVC封边,桌腿为工字型,下方为30*50mm(±1mm)椭圆管,地脚为可调节地脚;上方为20*30mm(±1mm)方管,前后为30×40×1.2mmD形管,中间镶嵌带孔的网板;两腿之间使用天蓝色网板连接,所有铁件经酸洗磷化后喷塑而成。2、教师椅:尺寸:宽≥490mm*深≥500mm*高≥430mm;靠背高度≥980mm,高复合透气网布,高弹记忆海绵,塑料五爪,气杆升降。八、网络机柜2套网络机柜,产品尺寸:宽度:600mm×深度:600mm×高度:1200mm,容量:22U。九、PDU电源2套单排8位插孔,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额定功率:2000W十、稳压电源2台三相全自动高精度稳压器30KVA稳压电源。十一、交换机6台千兆可管理交换机,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千兆SFP,交流供电,包转发率≥42Mpps,交换容量≥336Gbps,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VLAN:4K,MAC:16K,19英寸1U标准机架,金属外壳,静音款,挂耳默认自带;监控≥400台,带机量≥800人。十二、网线6箱六类双绞线,综合布线水平系统,传输速率:1000Mbps;单段长度:100米;包装长度:305米;单股裸铜线,聚乙烯(PE)绝缘。十三、电源线2套6平方铜芯线(红/黄/蓝三色)十四、系统集成2批以上所有设备的运费、安装、调试、税费及其它辅助材料等。备注:1:以上涉及到的内容,安装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耗材,招标人不在追加设备耗材费用。根据使用情况不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各耗材的使用量,需确保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使用。2、投标人应自行核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人工、安装、税金、售后、运维、验收、配套设备以及消耗品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在追加。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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