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晖公寓1幢108室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4ZJ1028654-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2-25 08:01: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州拱墅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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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晖公寓1幢108室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庆晖公寓1幢108室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4ZJ1028654-2 转让方名称 杭州拱墅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4.33380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25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1-15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庆晖公寓1幢108室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24.33380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25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1-15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拱墅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无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提供户名为承租方的杭州银行账户,并与出租方及杭州银行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承租方应保证租金支付日当日该账户存有足额应交房租金额。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并凭交款赁据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3、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0%。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但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对标的房屋的结构进行分割,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整体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其所交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归由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9、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杭州拱墅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