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AWNHJ-2025-1347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15 11:44: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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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 首页 > 项目公示 【公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 公示时间: 2025-7-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138693287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验收报告内容介绍第一部分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第二部分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第三部分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建设单位: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洪波电话:13869328712邮编:255400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验收承检单位: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梧台路1001号邮政编码:255000客服专线:0533-7666999表一、验收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建设单位名称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 建设地点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立项时间2022.1.18立项文号2201-370305-89-02-963241环评时间2022.3环评报告表编写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审批时间与文号2022年6月21日;临环审字〔2022〕032号开工时间2023年11月20日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调试时间2024年12月1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2024年11月18日已申领;证号为:91370300727581002B001U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2024年11月20日验收监测方案编制是√否(划√)验收监测方案编制时间2025年6月18日现场验收监测时间2025年6月20日--21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无投资总概算40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24万元比例0.6%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比例1.0%占地面积6500m2建筑面积6500m2主要产品名称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5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实际生产能力年产15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验收工作由来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以“临环审字〔2022〕032号”批准通过。二期生产中与一期项目共用设备(冷冻机、撕碎机、一体横梁成型机等)已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验收。项目位于厂区现有B4生产车间内,购置1台吹塑机组、1台组装生产线、1台网片焊机、1台钢脚焊机,因生产需要二期项目将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增加一根排气筒DA023。散装容器配套托架生产原为昼、夜连续生产,企业考虑夜间生产对职工的安全性,因此减少夜间生产,在A2车间内新增2台高频直缝焊管机、2台长筋生产设备、2台竖筋生产设备、1台一体式横梁生产设备用于托架生产,新增设备均为焊接、分割环节设备。增加生产设备后将全部在昼间运行,以满足配套托架对散装容器产品的供应能力。增加设备的同时将同步增加一套布袋除尘器对焊接环节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增加一根排气筒DA024。以上增加环保设备、排气筒以及新增设备切割、焊接设备,已于2025年5月通过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此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以上建设内容已于2024年11月20日全部建设完成,将全部纳入本次环保竣工验收。二期项目将主要建设年产15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建成后厂区产能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二期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与内容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运行负荷已经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分布及受影响情况。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2025年6月17日,委托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并出具验收监测方案。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21日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表二、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实施,2018年12月29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临淄区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导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1-202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编制《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于2022年06月21日出具《关于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临环审字〔2022〕032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2022年6月1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总量办出具《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总量确认书》(LZZL(2022)031号),本项目(包含一期、二期)总量指标为VOCs 0.368t/a、颗粒物0.158t/a,全厂总量指标为COD1.15t/a(内控)、氨氮0.24t/a(内控)、颗粒物1.378t/a,VOCs11.989t/a。环境保护部门其他审批文件无表三、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位于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北侧为临淄大道,东侧为清田路,南侧为山东中瑞建材有限公司,西侧为淄博悦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区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厂区北210米的大张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图2。S29邢家镇田庄镇李鹊镇兴县傅园庄滨相饶县大王镇西营大夫店大柳G25莱淄区桓家庄o星羔李朱台镇高阳敬仲镇苇子河6北石桥南卧石村家镇新村市王庄营宫庄徐家光南坞许家屯西上庄o长店世柳店铁庄东召口柒家瞳西古0五路口凤凰镇梧台顾青何官镇房镇人和庄淄博G20区张四宝山街道马尚镇村区湖田N博家镇项目所在地卫固皇城镇西老柳酒西申5朱家车平庄中埠镇都镇0黄家小张庄永流王青州金岭回族镇o石家毛托陵街道家齐阳青州辛店发电厂辛店街道仉行朱家终村益都街道沣水镇南定镇双杨镇速东夏镇齐鲁石化总公冯家庄邵庄镇普通镇化建公司金出镇范家林北辛店边河石家车马淄新庄罗村镇川寨里镇区·供山镇黑旺Q青临淄区誉岭村淄博市辖区,地处鲁中丘陵向平原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面坡子积668平方千米,人口61万。手工艺品“青州花边大套”驰名中外,素有“抽紗之王”的美称。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胶济铁路横贯,青庙子镇银高速、五潍、辛孤、博兴一临朐公路经此并相交,古迹有临淄齐国故城遗址、殉马坑等。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凤凰法庭项目厂区临淄大道技术研发温大BB3丰间温大追米NB2车间茶B5B1车间车间山东方泰仓诸公司A2车间办公楼A6仓库A5A4A3车间车间车间A1车间齐鲁武峰10D米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3.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见下表:表3-1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环评要求批复要求实际建设备注依托厂区现有B4生产车间,分两期建设年产3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每期产能为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建成后厂区产能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在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B4及现有公共设施,外购原辅材料,购置生产设备,配套环保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分2期进行建设,每期产能为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依托厂区现有B4生产车间,购置相关设备,主要建设年产15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建成后厂区产能为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利用现有A2生产车间,增加容器配套托架生产所需的焊接、切割设备,夜间将不再生产,全部改为昼间生产1期项目已通过验收,本次验收2期建设内容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一致环评设计环保工程B4车间:热熔挤出环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B4车间:热熔挤出环节产生VOCs经集气罩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0排放B4车间:热熔挤出环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9/H2排气筒排放一致,一期、二期共用;B4车间:切割、焊接打磨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21排气筒排放B4车间:切割、焊接打磨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1排放B4车间:二期焊接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DA023/H24排气筒排放;A2车间内焊接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DA024/H25排气筒排放;新增2台布袋除尘器及其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B4车间: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22排气筒排放B4车间: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2排放B4车间: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20/H22排气筒排放一致,一期、二期共用;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一致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合理的布局进行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 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已对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降噪等措施一致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 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致本次验收项目排气筒编号全部采用企业排污许可中项目排气筒编号。3.3平面布置情况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大门位于厂区东南侧,进门后北侧是办公区,办公区西侧、北侧以及进门后整个西侧厂区均是生产区,办公区与生产区不混用。拟建项目利用厂区西北角的B4生产车间,在车间内靠近东、西侧由南向北依次布置撕碎机、吹塑机、组装生产线、托架生产等生产设备。厂区供水、供电、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配置齐全,B4车间内已连接用水、用电等设施管网,可满足本项的建设。车间内分区明确、流线组织合理,利于生产管理,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3.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3-2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二期项目消耗定额备注环评审批用量实际用量1聚乙烯t/a22502250一致2镀锌钢带t/a63006300一致3护脚t/a150150一致4容器盖子个15万15万一致5阀门个15万15万一致6螺丝t/a4242一致7电万kWh/a260(包括一期、二期)160/8新鲜水m3/a64.8(包括一期、二期)32.4/3.5水源及水平衡(1)给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以及绿化占地,因此无新增生活用水以及绿化用水。拟建项目用水主要为新增设备间接冷却水,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新增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量约为0.6m3/h,补水量为循环水量的1.5%,则循环水补水量为64.8m3/a;(2)排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若多次循环出现结垢现象,企业定期进行清垢处理。因此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项目用水平衡图5。64.8新鲜水64.8新鲜水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64.864.8蒸发损耗蒸发损耗图4 项目水平衡图(m3/a)3.6生产工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下图。粉尘破碎回用下脚料:修边检验入库制得容器1i聚乙烯i螺杆挤料合模i吹塑冷却开模加装阀门组装成品镀锌钢带切割压制焊接、打磨粉尘、噪声粉尘、噪声图5 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将原料倒入设备配套相应料斗内,各吹塑机组配套挤出机的上料管分别从相应料斗中自动吸料。原料受在挤出压力及电加热(200℃左右)作用下,聚乙烯颗粒逐渐成熔融态,然后在螺杆的推动下通过密闭管道挤到一定形状的挤出模头,物料挤进模具后模具推进加紧料坯合模。料坯经压缩空气吹胀后进行冷却。冷却成型后模具开模,成型容器牵出。根据容器类型安装相符阀门。人工用刀具将容器飞边割除,该过程会产生少量下脚料、下脚料破碎后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对容器进行检验后入库。镀锌钢带经切割后压制成型,加工成托架所需各种配件(钢脚等)和不同长度的钢带。然后利用网片焊机将长度不同的钢带焊接,利用钢脚焊机将钢脚焊接在托架底部。将焊接处打磨光滑。最后将焊接好的框架、底框与各配件以及修边、检验后的散装容器进行组装即可得到成品。(1)废水拟建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新增生活废水。(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以及边脚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熔融挤出、吹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DA019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新增2台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3排气筒、DA024排气筒排放;下脚料破碎环节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吹塑机、焊机、切割等生产设备,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金属屑、废乳化液;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包括机油桶、液压油桶、乳化液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3.7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二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对比情况,见下表。表3-3 二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环评设计数量(台/套)实际数量(台/套)备注1吹塑机组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2组装生产线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3空压机21与环评一致;一期已验收1台,本次验收1台4冷冻机22与一期共用,已验收5撕碎机22与一期共用,已验收6底板生产线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7网片焊机21建设1台8钢脚焊机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9桶口焊机42与环评一致;一期已验收2台,本次验收2台10一体横梁成型机11与一期共用,已验收11弧形钢脚成型机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12标牌成型机11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13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02增加生产设备,减少夜间生产时间;本次验收14长横筋生产线02增加生产设备,减少夜间生产时间;本次验收15竖筋生产线02增加生产设备,减少夜间生产时间;本次验收16一体式横梁生产线01增加生产设备,减少夜间生产时间;本次验收17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1与一期共用,已验收18布袋除尘器24新增2台,本次验收3.8生产制度二期项目不新增职工,从现有项目中调整,散装容器生产时间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托架生产时间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3.9项目变动情况二期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1、原环评及批复中焊接、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处理为:一期、二期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及1根排气筒。因项目生产线布局较长,为提高颗粒物收集效率,二期建设的1台网片焊机和1台钢脚焊机产生的烟尘经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编号DA023)排放;另外,由于项目对厚度约为2mm的钢管采用切割锯直接切割、对切割产生的极少数的刺头进行手工打磨(实际为剔除),所以项目切割和打磨工序颗粒物主要为比重较大的金属碎屑,无逸散到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未进行收集处理。金属碎屑产生量较小,基本散落在切割锯处,此环节产生的少量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2、项目二期在A2车间内新增2台高频直缝焊管机、2台长筋生产设备、2台竖筋生产设备、1台一体式横梁生产设备用于托架生产,新增设备均为焊接、切割环节设备。公司对2台高频直缝焊管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经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编号DA024)排放。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结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验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清单对比详见下表。表3-4 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对比情况一览表类别清单内容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否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能力不增大否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项目生产能力不增大,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否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 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但生产能力不增大,不导致增加污染物否地点5.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项目厂址、总平面图不调整否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不发生变化,不导致左列四项情形否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否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验收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否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否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不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增加2个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否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否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不变否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否以上新增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无新增污染物种类,设备增加不增加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依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项目无重大变动发生,以上变动纳入本次验收之中。表四、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水二期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4.1.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1、有组织废气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DA019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新增2台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3排气筒、DA024排气筒排放;下脚料破碎环节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4.1.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组装生产线、吹塑机组、成型机、焊机等设备,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4.1.3固体废物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金属屑、废乳化液;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包括机油桶、液压油桶、乳化液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颗粒物,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包括机油桶、液压油桶、乳化液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生产中产生的废乳化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厂区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25m2,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废物为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存储容器做到防腐、防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已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识。4.2其他环保设施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为指导,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识别可知,本项目原辅材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在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建议等措施后,该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4.2.2在线监测装置项目无大型锅炉、窑炉等排污设备,亦非重点排污单位,无需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4.2.3环保机构设置及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设置环保管理专职人员2名,负责厂内环保事宜。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二期验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主要用于废气处理。其他环保投资一期项目已验收。环保投资一览表见下表。表4-1 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名称环保设施名称实际投资合计1废气新增2台布袋除尘器及其排气筒,处理二期项目焊接环节颗粒物。10102噪声隔声、距离衰减等利用现有3固废厂区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危废库利用现有4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3#污水管线,最终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利用现有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表4-2 “三同时”验收情况一览表项目治理内容治理措施监测位置监测项目验收标准废气热熔挤出环节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19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焊接废气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23、排气筒DA024颗粒物《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破碎环节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20颗粒物《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集气罩未收集加强车间管理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噪声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进入3#市政污水管线,最终进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总排口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固废不合格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卖——————除尘器收尘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表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合理、有效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使得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于2022年6月21日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审批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其审批意见如下:经审查,对你公司《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项目总投资4000.00万元,环保投资24.00万元。该项目由现有70万只/年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项目和本次拟建的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项目组成。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B4及现有公共设施,外购原辅材料,购置生产设备,配套环保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分2期进行建设,每期产能为15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的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政策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工艺及地点进行建设。二、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须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和《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做好施工期拆除活动的污染防治工作。2.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 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热熔挤出环节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0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切割、焊接打磨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1排放,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2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金属屑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5.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6.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 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四、该项目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若遇环境信访或污染事件,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治。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设施的安装及改造,须符合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五、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下表。表5-1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序号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结论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和《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做好施工期拆除活动的污染防治工作。二期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无拆除活动,施工全部安排在昼间室内进行且采用防噪声措施,直至施工期结束,未遭到周围群众投诉已落实2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核实,二期项目无废水排放,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已落实3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热熔挤出环节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0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切割、焊接打磨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1排放,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2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经现场核实和现场检测,热熔挤出环节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19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焊接环节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3、DA024排放,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20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已落实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金属屑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经现实核查,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金属屑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已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已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已落实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釆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营运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已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降噪等措施。经现场检验,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已落实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项目已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已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经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能够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已落实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治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已落实落实情况中排气筒编号为对应排气筒排污许可中编号。表六、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VOCs:60mg/m3、3.0kg/h);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6.2废水 项目无废水外排。6.3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6-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级别等效声级昼间夜间2dB(A)60506.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出具的《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 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LZZL(2022)031号),本项目(包含一期、二期)总量指标为VOCs 0.368t/a、颗粒物0.158t/a,全厂总量指标为COD1.15t/a(内控)、氨氮0.24t/a(内控)、颗粒物1.378t/a,VOCs11.989t/a。表七、验收监测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7.1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相关规定进行。表7-1 废气监测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DA019/H20排气筒(熔融挤出,一二期共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2DA020/H22排气筒(破碎,一二期共用)颗粒物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3DA023/H24排气筒(焊接,二期)颗粒物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4DA024/H25排气筒(焊接,二期)颗粒物3次/天,连续监测两天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进行。根据监测当天的风向布点,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总云、低云等气象参数。表7-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4次/天,连续监测两天7.2噪声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噪声布点见下表。表7-3 噪声布点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厂界外1米东、西、南、北方向各设一个点,共布设四个点位LAeq昼间夜间进行两次监测,连续监测两天7.3固废根据建设单位台账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未进行环境质量监测。表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表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监测类别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名称及依据方法检出限有组织废气颗粒物GB/T 16157-1996固定汚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20 mg/m3颗粒物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1.0 mg/m3非甲烷总烃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0.07 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HJ 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0.07 mg/m3总悬浮颗粒物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168 μg/m3噪声厂界噪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表8-2 监测仪器一览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便携式多功能风速仪AS8336AWN-JCC-M-077空盒气压表DYM3AWN-JCC-M-109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3922AWN-JCC-M-041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3922AWN-JCC-M-042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3922AWN-JCC-M-043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3922AWN-JCC-M-044真空箱气袋采样器/AWN-JCC-M-112真空箱气袋采样器/AWN-JCC-M-114真空箱气袋采样器/AWN-JCC-M-115真空箱气袋采样器/AWN-JCC-M-128真空箱气袋采样器/AWN-JCC-M-113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ZR-3260AWN-JCC-M-038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ZR-3260AWN-JCC-M-035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AWN-JCC-M-096声校准器AWA6022AAWN-JCC-M-102便携式多功能风速仪AS8336AWN-JCC-M-078Explorer®准微量天平EX125DZHAWN-JCS-M-021恒温恒湿称重系统THCZ-150AWN-JCS-M-026气相色谱仪HF-901AAWN-JCS-M-037AdventurerTM天平AX224ZH/EAWN-JCS-M-013气相色谱仪GC-4000AAWN-JCS-M-0018.2 人员资质检测、计量设备强检合格;人员资质:人员持证上岗。8.3 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详见附件8。表九、验收监测结果9.1 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项目热熔挤出环节与一期热熔挤出环节共用一套环保设备及其排气筒,破碎环节共用一根排气筒,检测期间两期项目共同运行状态下采样检测。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9.2.1.1 废气1)有组织废气2025年6月20日~21日,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热熔挤出环节有机废气、焊接工序颗粒物进行检测(报告编号:AWNHJ-2025-1347),检测结果如下:表9-1 项目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DA019)检测点位DA019/H20排气筒(熔融挤出,一二期共用)进口内径/高度(m)0.30/-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31083103312831133131311231493131标干流量(m3/h)14.514.514.614.514.614.514.714.6VOCs实测浓度(mg/m3)20.019.319.719.72.152.112.202.15VOCs排放速率(kg/h)0.06220.05990.06160.06133131311231493131检测点位DA019/H20排气筒(熔融挤出,一二期共用)出口内径/高度(m)0.30/15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14.214.414.614.414.214.014.314.2标干流量(m3/h)30663108315031083068303030903063VOCs实测浓度(mg/m3)3.353.083.043.163.934.314.204.15VOCs排放速率(kg/h)0.01030.009570.009580.009820.01210.01310.01300.0127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19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3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表9-2 项目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DA020)检测点位DA020/H22排气筒(破碎,一二期共用)进口内径/高度(m)0.15/-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30.830.330.430.530.129.929.829.9标干流量(m3/h)16711645165016551630162116131621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37.336.139.337.636.137.739.637.8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6230.05940.06480.06220.05880.06110.06390.0613检测点位DA020/H22排气筒(破碎,一二期共用)出口内径/高度(m)0.30/15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12.312.912.712.612.312.212.212.2标干流量(m3/h)26352762272027062631260526062614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1.91.61.91.82.11.71.91.9颗粒物s排放速率(kg/h)0.005010.004420.005170.004870.005530.004430.004950.00497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9-3 项目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B4车间DA023)检测点位DA023/H24排气筒(焊接,二期)进口内径/高度(m)0.3/-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18.718.118.518.418.018.418.418.3标干流量(m3/h)41033975405940463944402740233998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40.842.943.642.440.341.644.242.0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1670.1710.1770.1720.1590.1680.1780.168检测点位DA023/H24排气筒(焊接,二期)出口内径/高度(m)0.30/15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19.119.319.019.119.319.218.819.1标干流量(m3/h)42414280421042444267424241484219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3.23.03.43.23.13.03.33.1颗粒物s排放速率(kg/h)0.01360.01280.01430.01360.01320.01270.01370.0131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B4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9-4 项目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A2车间DA024)检测点位DA024/H25排气筒(焊接,二期)进口内径/高度(m)0.3/-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20.419.919.620.019.319.619.419.4标干流量(m3/h)45554445437244574295435743244325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40.539.542.740.939.938.841.540.1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1840.1760.1870.1820.1710.1690.1790.173检测点位DA024/H25排气筒(焊接,二期)出口内径/高度(m)0.30/15检测日期2025.06.202025.06.21样品编号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频次一频次二频次三平均值流速(m/s)19.619.720.119.819.919.619.919.8标干流量(m3/h)44204444453744674477439644624445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2.42.82.62.62.32.72.42.5颗粒物s排放速率(kg/h)0.01060.01240.01180.01160.01030.01190.01070.0111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A2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4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无组织废气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21日对厂区厂界无组织VOCs、颗粒物排放浓度进行监测(报告编号:AWNHJ-2025-1347),验收检测期间,均同时对气象参数进行检测,经适宜度分析,较适宜无组织排放监测。表9-2 检测期间气象参数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温度℃气压(kPa)湿度(RH%)风向风速(m/s)云量总/低天气状况2025年06月20日12:2827.1100.075南风2.44/1晴13:2927.9100.067南风2.24/1晴14:3028.3100.060南风2.34/1晴15:3128.6100.059南风2.34/4阴2025年06月21日08:1825.6100.256北风1.54/3多云09:1927.9100.236北风1.64/2晴10:2130.8100.130北风1.64/2晴11:2331.5100.127北风1.54/2晴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3 厂界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检测日期颗粒物(µg/m3)1#上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4#下风向2025.06.20第一次332393403393第二次348402392400第三次342412399412第四次3584084144082025.06.21第一次333385389400第二次328397399397第三次349415411409第四次357410418416检测日期VOCs(mg/m3)1#上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4#下风向2025.06.20第一次0.870.980.940.91第二次0.821.020.930.99第三次0.880.931.000.98第四次0.850.970.950.992025.06.21第一次0.800.910.920.92第二次0.790.931.001.00第三次0.820.880.940.99第四次0.810.960.950.90监测点位:020304OOO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100万只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2025年6月20日)801CO05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北风100万只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2025年6月21日)80402.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418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内监测:表9-11 厂内VOCs检测结果表检测日期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小时值2025.06.201.161.221.131.151.162025.06.211.221.131.201.191.18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9.2.1.2 厂界噪声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21日对厂界噪声值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表9-4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时间2025年06月20日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主要声源监测结果Leq [dB(A)]频次1(昼)频次2(夜)▲1厂界东生产噪声55.148.6▲2厂界南生产噪声55.048.3▲3厂界西生产噪声52.047.1▲4厂界北生产噪声53.147.5采样时间2024年06月21日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频次1(昼)频次2(夜)▲1厂界东生产噪声55.248.1▲2厂界南生产噪声55.748.5▲3厂界西生产噪声52.347.4▲4厂界北生产噪声53.347.5北厂界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100万只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东厂界南厂界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6dB(A)。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9.2.1.4 固体废物本次验收未对厂区固体废物进行监测。9.2.1.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出具的《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 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LZZL(2022)031号),本项目(包含一期、二期)总量指标为VOCs 0.368t/a、颗粒物0.158t/a。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项目DA019排气筒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平均平均排放速率为0.0127kg/h,按照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计算,DA019排气筒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91t/a(两期共同运行);DA020(破碎,两期共同运行)、DA023(B4车间,焊接)、DA024(A2车间,焊接)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048kg/h、0.0133kg/h、0.011kg/h,按照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计算(增加托架生产设备后仅需昼间运行即可满足生产需求),颗粒物排放量为0.07t/a;根据《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无组织排放量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94t/a、颗粒物0.08t/a,根据一期验收检测数据,一期焊接环节DA021排气筒颗粒物平均排放速率为0.0029kg/h,则此环节颗粒物排放量为0.007t/a。综合以上,“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VOCs0.285t/a、颗粒物0.157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9.2.1.6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热熔挤出环节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口平均速率0.0688kg/h,出口平均速率为0.0127kg/h,热熔挤出环节环保设施对VOCs去除效率为81%。破碎环节布袋除尘器进口平均速率0.062kg/h,出口平均速率为0.0048kg/h,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2%;B4车间焊接环节布袋除尘器进口平均速率0.17kg/h,出口平均速率为0.0133kg/h,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2%;A2车间焊接环节布袋除尘器进口平均速率0.178kg/h,出口平均速率为0.011kg/h,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4%;9.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未对现状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根据环评报告数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十、验收监测结论10.1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建设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其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厂区内。二期项目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地表完整,场区地基土分布稳定,无不良地质作用,适合建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二期项目产生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较少,而且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周围2km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该项目针对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0.2 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 技改项目(二期)的各项设备均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工况要求。1)废气监测结论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19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3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B4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A2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418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噪声监测结论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6dB(A)。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结论通过对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的现场调查,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4)环保管理检查结论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项目已设置企业负责人为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10.3验收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一期项目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10.4 建议1、完善排气筒标识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一般固废应分类存放在车间内或棚内,并分别悬挂标识牌。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部分环保管理制度应上墙。4、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对委废库相关标示进行更换。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冲型散装容器(IBC)技改二期70305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7月10日,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根据《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检测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现有B4生产车间,利用现有供水、供电设施,新增吹塑机组、组装生产线、网片焊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5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散装容器(IBC产能为100万只年。(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03月,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6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于出具了《关于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临环审字(2022)032号)。本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11月20日本项目(二期)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20日建设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号为:91370300727581002B001U)。2025年6月17日,公司委托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5年6月20日~21日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AWNHJ-2025-1347)。(三)、投资情况项目(二期)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四)、验收范围项目验收范围为: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的全部内容。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二期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发生了如下变动:(一)、原环评及批复中焊接、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处理为:一期、二期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及1根排气筒。因项目生产线布局较长,为提高颗粒物收集效率,二期建设的1台网片焊机和1台钢脚焊机产生的烟尘经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编号DA023)排放:另外,由于项目对厚度约为2mm的钢管采用切割锯直接切割、对切割产生的极少数的刺头进行手工打磨(实际为剔除),所以项目切割和打磨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未进行收集处理,此环节产生的少量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二)、项目二期在A2车间内新增2台高频直缝焊管机、2台长筋生产设备、2台竖筋生产设备、1台一体式横梁生产设备用于托架生产,新增设备均为焊接、切割环节设备。公司对2台高频直缝焊管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经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编号DA024)排放。以上新增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无新增污染物种类,设备增加不增加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688号)r相关规定,项目无重大变动发生,以上变动纳入本次验收之中。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19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新增2台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3排气筒、DA024排气筒排放;下脚料破碎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和切割、打磨产生的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二)、废水二期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三)、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组装生产线、吹塑机组、成型机、焊机等设备,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金属屑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气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19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3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经计算,热熔挤出环节环保设施对VOCs去除效率为81%。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0排气筒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B4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3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A2车间内托架生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24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m,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验收检测期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02mgm,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最大值为1.22mg/m,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18ug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废水项目无外排废水。(三)、厂界噪声根据检测报告数据结果,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验收期间,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五)、总量控制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总量批复意见,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包含一期、二期)总量指标VOCs0.368t/a、颗粒物0.158ta。根据验收检测数据,“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VOCs0.285t/a、颗粒物0.157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3按照环境要素检测结果,项目废气有完善的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总量满足控制指标要求,对周围的环s0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不增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检测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4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七、后续要求1、进一步完善排气筒固定检测斜梯及监测平台,做好废气标识牌。2、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做到防渗防雨,进一步完善台账。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2025年7月0日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企业代表田久奋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部长企业代表王国强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主管王同海监测代表韩春亮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理专家谷翠芹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高工后家齐专家王孝勤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程师王环评单位代表商海燕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高西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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