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数据局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第七标段

项目编号JSZC-320281-JZCG-G2025-0097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5:19: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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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江阴市力铭印章刻制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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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281-JZCG-G2025-0097001 二、合同名称:江阴市数据局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第七标段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81-JZCG-G2025-0097 四、项目名称:江阴市数据局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阴市数据局(机关)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88号 联系方式:0510-88027228 供应商(乙方):江阴市力铭印章刻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香叶路207号 联系方式:186263709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阴市数据局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防伪印章管理相关要求,为新办企业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共4枚印章。以上印章均采用回墨印章,刻制的印章必须通过数据局、人民银行和税务局等部门要求。供应商积极主动配合数据局提供快捷高效的印章刻制服务,在收到刻章信息后第一时间完成印章刻制、网络备案,并保证系统中全流程不超过2小时;供应商接到企业开办全链通指令后,于1小时内将全套印章送达至数据局二楼社会经济类综窗(证照发放窗口),确保营业执照与印章同时发放。 联系方式:1862637092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6 14:4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力铭.pdf 合同书(格式)甲方(采购单位):江阴市数据局乙方(供应商):江阴市力铭印章刻制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江阴市数据局新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按照防伪印章管理相关要求,为新办企业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共4枚印章。以上印章均采用回墨印章,刻制的印章必须通过数据局、人民银行和税务局等部门要求。供应商积极主动配合数据局提供快捷高效的印章刻制服务,在收到刻章信息后第一时间完成印章刻制、网络备案,并保证系统中全流程不超过2小时:供应商接到企业开办全链通指令后,于1小时内将全套印章送达至数据局二楼社会经济类综窗(证照发放窗口),确保营业执照与印章同时发放。供应商应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络备案,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经办人基础信息,以及有关文件材料、公章印模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供应商积极主动配合数据局工作提供延时服务,主动延长工作时间至当天新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流程完毕。数据局向供应商提供2个对外发放窗口,供应商轮流进驻:供应商需选派素质良好,计算机操作熟练,遵章守纪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协助全市企业开办全链通办理。供应商制作过程中,不得将印章内容和相关信息外泄。供应商应按公安定点印章刻制企业条例保密规则保密,不得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刻制同样的印章:不得超出业务需要私自留存企业的空白印章纸。供应商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服务对象、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3、服务范围:周庄镇、新桥镇(第七标段)4、服务期限:2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5、其他: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由江阴市数据局进行解释。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单价为150元/套(小写),壹佰伍拾元/套(大写)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L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2、质量保证:供应商按照防伪印章管理相关要求,为新办企业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共4枚印章。以上印章均采用回墨印章,刻制的印章必须通过数据局、人民银行和税务局等部门要求。3、售后服务:供应商所刻制的印章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正宗合格产品标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退、包换、包修,其费用由供方负责。第七条验收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组织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按季支付,采购人每次向供应商支付的服务费=每三个月“全链通”平台统计的实际发生的数量×中标综合单价(元/套)一考核当期三个月累计违约或考核扣款。实际付款进度还需根据采购人财政资金拨款进度安排。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公章质量、服务态度、交付时长被企业投诉至12345平台或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等,经查实,按每次200元的标准扣减结算费用。2、质量考核若存在交付产品规格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形,交付时长考核存在超时情形,工作人员不配合提供延时服务或违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的,累计出现三次不达标,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一个月,整改期间不享受中标待遇,整改后再出现两次不达标情形,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不按公安定点印章刻制企业条例保密规则保密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违反行业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认定处罚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与中介代理机构或第三方代办人员发生私下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伪造资料、串通虚假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配合履约验收,或提供虚假验收资料的:供应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标的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或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擅自退出服务的。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江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乙方(供应商江阴市力铭印章刻制有甲方(采购单位):江阴市数据局(盖章)7限公司(盖章)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地址:德1811326208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月4日2年E3A--G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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