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ZC2024-C3-04280-YZGF-0882: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YNZC2024-C3-04280-YZGF-088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20:33: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预算金额17.48万元
中标单位昆明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6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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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871-63992001
  • 徐乐乐:0871-65718952

正文内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9-0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8-23 成交日期 2024-09-05 成交供应商 昆明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718952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广福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99200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718952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4280-YZGF-0882 二、项目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 供应商名称:昆明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5层A号 成交金额(万元):1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 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 服务范围:省委宣传部使用省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简称“社科院”)3—4层,本次采购3-4层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道路、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修护;各种公共 服务要求:符合《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瑛(第1包采购人代表),李银峰,曹新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金额:0.2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 联系方式:0871-6399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718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 电 话:0871-65718952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02-(最终稿)政采云-竞争性磋商文件-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pdf 2024-09-05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09-05 下载 其他文件 02-(最终稿)政采云-竞争性磋商文件-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doc 2024-09-05 下载 十、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的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社科大厦3-4层)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社科大厦3-4层),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昆明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661万元,资产总额为2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昆明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9月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3.供应商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4280-YZGF-0882招标编号:O53A01024001394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六、成交结果七、其他事项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二、磋商申请函三、磋商报价汇总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资格证明文件七、技术部分八、商务部分九、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二、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方法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3-04280-YZGF-0882招标编号:O53A01024001394项目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48万元/年最高限价:17.48万元/年采购需求:省委宣传部使用省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简称“社科院”)3—4层,本次采购3-4层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道路、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修护;各种公共照明、插座、插头、开关的故障维修和更换;会议服务;绿化养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其他服务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8-2320:00:00至2024-08-3023:59: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3—4层。3.★服务标准:符合《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联系方式:刀老师(0871-639920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7189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电话:0871-657189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2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1.2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1.2项目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1.21.2项目编号YNZC2024-C3-04280-YZGF-0882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3.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3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服务标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3—4层。服务标准:符合《昆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4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4.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4.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4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接受☑不接受99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9.69.6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五章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1.1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1.1(15)11.1(15)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212.2报价方式总价包干★12.11★12.11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1313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414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5.215.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17.11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21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317.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8.118.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8.4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424履约担保无28.1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3.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3.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2)(2)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3)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需求。3.采购内容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4.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一采三年,第一年)。2.项目概况省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简称“社科院”)由省社会科学院(简称“社科院”)、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简称“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和云南漫画派对杂志社有限公司、建广律师事务所、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多家单位共同使用,省委宣传部拥有3—4层使用权,除省委宣传部使用的3—4层外其他楼层物业管理服务,由各单位自行采购。3.项目目标为省委宣传部社科院办公区职工提供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及公共区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会务服务保障等,拟通过采购将社科院办公区物业服务委托一家公司进行保障服务。二、采购范围省委宣传部使用省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简称“社科院”)3—4层,本次采购3-4层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道路、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清掏等;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修护;各种公共照明、插座、插头、开关的故障维修和更换;会议服务;绿化养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其他服务等。三、商务要求1.采购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174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费用为物业服务包干费用,包含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清洁费,卫生洁具维护费,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日常运行、维护费,卫生公共照明、插座、开关维护费,区域内绿化养护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管理服务人薪资、福利费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含税。。2.服务/实施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3.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3—4层。4.合同主要条款4.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合同。4.2付款计划(付款周期计划):4.3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4.4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4.4其他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采购方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四、物业服务范围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租户档案与装修验收资料等。2.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道路、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清掏等,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3.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4.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修护。5.各种公共照明、插座、插头、开关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6.物业服务区域内各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由大楼各物业人共同分摊或申请维修基金)。7.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及楼宇巡逻制度,采取人工和闭路电视监控相结合对流动人员及访客进行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本区域。8.维护停车场秩序,引导车辆停放,对停放车辆进行有序调度,坚持做好登记工作和安全巡查。9.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包括门岗服务、安全监控、安全巡查、交通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等;制定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应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定履行本合同条款,未尽职履责或存在过错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0.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11.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房屋外观:保证原设计风格,发生建筑外观装饰材料或涂料脱落、变色,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复完善。2.设备运行:按时巡检记录详尽,操作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发生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3.房屋及设施、设备养护:按时完成月、季、年度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特种设备按政府相关规定完成年度检测、日常养护工作,使房屋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4.公共环境:定时保质保量完成保洁工作,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垃圾。5.园林绿化:保持现有成活品种的养护,定期施肥、除草、灭虫,及时更换枯死植物。6.交通秩序:保持交通畅通无障碍,各种车辆进出及停放井然有序。7.安全保卫:供应商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协助采购人做好救助工作。保证主出入口24小时执勤,定点定时安全巡查;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保安队员持证上岗。六、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七、采购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依据供应商申请组织对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以项目完成后双方约定为准。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验收,以验收报告评定项目完成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可决定适当延长验收时间。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内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存在不满足此类条款要求的,将直接废标;2.2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磋商报价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85分。商务部分F3:满分5分。2.2详细评审标准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满分10分)1、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计算价格得分时,小型、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满分85分)(一)总体服务方案(满分45分)1.服务方案(满分35分)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满分85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至少包括“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消防服务方案、停车场秩序方案、其他日常服务方案”7项内容的得35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契合度、思路清晰、可实施性、专业性5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2.实施方案(满分10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实施方案把握评审评分,至少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对应的解决方案”2项内容的得10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契合度、思路清晰、可实施性、专业性5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满分85分)(二)服务团队(满分24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基本分5分。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方案中包含“岗位职责分工、团队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3项内容的得12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契合度、可实施性、专业性4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3.供应商提供了人员的到位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加2分。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有相关技能或服务能力培训经历的加2分。(供应商组织的内部培训或参加的外部培训机构培训的均认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加分)。4.供应商每提供1个服务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①不同成员提供同一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进行打分,每人最多加2分。人员业绩可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②须附服务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相关证书(如有)。若未提供以上材料,在相应评审因素中将不予认可。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满分85分)(三)保障措施(满分16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分,保障措施至少包括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保密方案及保障措施4项内容的得16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前瞻性、严谨性、可实施性4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商务部分评审(满分5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每提供1项类似项目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1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订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其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1.磋商方法: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磋商小组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由磋商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3.评审标准3.1实质性评审标准3.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如需缴纳)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1分值构成(1)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3评分标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4.磋商程序4.1实质性评审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4.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4.2磋商及最终报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线上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公布第一次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4.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上提交最终报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评分4.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4)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总得分。4.3.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4磋商结果4.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4.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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