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新滨江央级媒体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114-SMDG-D2024-0095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14:36: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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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4-SMDG-D2024-0095001 二、合同名称:雨花新滨江央级媒体宣传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4-SMDG-D2024-0095 四、项目名称:雨花新滨江央级媒体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18851187101 供应商(乙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联系方式:180215113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雨花新滨江央级媒体宣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4次宣传作品,并在今日头条等客户端推广 联系方式:1802151136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8000.00元 合同金额:31.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1 14:03:43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网-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664-2460SUMEC114D项目名称:雨花新滨江央级媒体宣传项目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供应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雨花台区板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提升雨花新滨江在全国的品牌美誉度和辨识度,实现新滨江产业、文化等领域特色亮点的系统化提炼和高平台传播。(1)在2024年7月底、9月底、11月底、2025年4月底之前,制作图文、新媒体等相关产品,合同周期内不少于4次。(2)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或甲方需要,相关产品在第三方平台今日头条客户端首页推广位置推广。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叁拾壹万捌仟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甲方就本合同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服务期及质量保证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7月15日2、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拒绝付款,并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于收到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首付款:11月30日之前,已交付的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的,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给乙方;乙方全部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或甲方验收不通过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除支付前款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乙方验收未通过的,新统应当在【7】日内整改完毕;两次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称为违约金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11411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未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委托方):(盖章)南京市雨花台区乙方:(盖章)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板桥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魏锋法定代表人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户银行:建国门支行账号:账号:35050188000018083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一、项目目标提升雨花新滨江在全国的品牌美誉度和辨识度,实现新滨江产业、文化等领域特色亮点的系统化提炼和高平台传播。二、采购内容及团队要求(一)在2024年7月底、9月底、11月底、2025年4月底之前,制作图文、新媒体等相关宣传产品,合同周期内不少于4次(甲方有权按次验收工作成果)。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和甲方需要,经甲方验收认可的产品在今日头条客户端首页推广。(二)本项目合作方需要具有丰富优质的媒体资源、优秀的制作团队,宣传载体必须具备足够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在海内外拥有广泛多元的传播渠道。(三)媒体要求:中央级媒体且在江苏有分支机构,人员规模超过40人。本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对雨花台区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有较深刻的了解,并有多年宣传服务当地的经历。三、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于收到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首付款;11月30日之前,已交付的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的,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给乙方;乙方全部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2、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时间: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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