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维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FWZX420683240095225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20:24: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枣阳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枣阳新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3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车辆维修车辆定点维修维修服务
联系方式
  • :18071151966
  • :1737102678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JFWZX4206832400952259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枣阳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2、地址:政府综合楼 3、联系方式:18071151966 4、供应商(乙方):枣阳新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枣阳市南城新华路3号 6、联系方式:17371026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维修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530元 5、合同金额:0.95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1日;履约地点:新星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4-0062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新星合同.docx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甲方:枣阳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乙方:枣阳新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于车辆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是枣阳市2023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的入围单位,并严格执行投标时关于车辆配件和工时的报价标准。二、乙方为甲方车辆提供大修、各级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三、送修车辆时,甲方出具“车辆维修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报告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维修项目等,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四、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五、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提供“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结算单需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数量、计价情况、工时费等,由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六、结算方式:甲方按框架协议价格结算维修保养费用,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甲方的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办人签字的结算单、交由甲方审查核对,核对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入账手续。六.乙方承诺:1.更换的车辆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原厂或品牌),不能以次充好或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车辆配件。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维修保养的项目。3.保证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贵重物品由驾驶员携带或交乙方材料库保管)。4.除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甲方维修保养车辆开出维修地点。5.对甲方的车辆提供节假日及24小时市区内免费施救服务。6.维修后,在保质期内如再出现同样的故障由乙方全权负责。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佳X林E务单位盖甲方:(单位盖章)星按5口时间: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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