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1:48: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预算金额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
联系方式
  • :0992-3688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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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      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摸排、社会救助绩效评估等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7)参与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 地 址:独山子区大庆东路18号 联系方式:0992-36888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独山子大庆东路30-5号 联系方式:18097800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遵涵 电 话:18097800448 附件信息: 16文件-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 (最终版).pdf377.3K 16公告-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最终版).pdf104.7K 16文件-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 (最终版).pdf377.3K 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项目内容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项目地点独山子区采购需求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摸排、社会救助绩效评估等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2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3预算金额300000.00元4最高限价300000.00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号编列内容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投标报价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11磋商文件费0元12投标保证金/13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14响应性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附电子版一份)注:各供应商承诺无论成交与否,开标后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按以上要求统一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992-3691723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15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6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项号编列内容17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报价方式报价应为综合性一次性报价,提供服务、提供相关资料等采购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其他事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0磋商委员会构成磋商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1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2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3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项号编列内容24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网上评标系统。请各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并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供应商须在开标后提供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3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内容: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完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承担。装订应采取A4纸分包牢固胶装装订成册,必须编写目录页码(页码应连续)。注: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该设备可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项号编列内容25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范本格式认真填写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及附件向招标公司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6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2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8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投标人经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项目类型:服务类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磋商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五章。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问至少5日前,将在网站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同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发布(同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内容,若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7.磋商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磋商,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项目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服务,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常用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人员配置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备注123…后附:(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不提供者不计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备注: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相关合同签署日期不清晰或缺页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2024年5月-10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5月-10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中小企业声明函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九、特色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后续跟踪服务方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一、应急预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二、质控措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三、服务处罚措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定)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二次报价单致采购人:以下为我单位对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的二次报价并承诺: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备注报价(小写)元(大写)元服务期限备注:1、投标价格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提供服务、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成本费用、税费以及一些为实施本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各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需将投标价格明细表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后,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2.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3.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4.项目地点:独山子区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预算金额:300000.00元7.最高限价:300000.00元8.采购需求: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摸排、社会救助绩效评估等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0.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1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7)参与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联系方式:0992-368888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联系方式:陆女士马先生0992-369172318097800448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民政局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项目内容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项目编号招字[2025]16号项目地点独山子区采购需求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摸排、社会救助绩效评估等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2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3预算金额300000.00元4最高限价300000.00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号编列内容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投标报价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11磋商文件费0元12投标保证金/13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14响应性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附电子版一份)注:各供应商承诺无论成交与否,开标后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按以上要求统一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992-3691723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15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6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项号编列内容17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报价方式报价应为综合性一次性报价,提供服务、提供相关资料等采购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其他事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0磋商委员会构成磋商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1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2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3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项号编列内容24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网上评标系统。请各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并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供应商须在开标后提供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3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内容: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完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承担。装订应采取A4纸分包牢固胶装装订成册,必须编写目录页码(页码应连续)。注: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该设备可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项号编列内容25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范本格式认真填写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及附件向招标公司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6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2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8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投标人经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项目类型:服务类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磋商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五章。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问至少5日前,将在网站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同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发布(同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内容,若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7.磋商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磋商,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项目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服务,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常用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人员配置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备注123…后附:(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不提供者不计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备注: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相关合同签署日期不清晰或缺页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2024年5月-10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5月-10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中小企业声明函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九、特色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后续跟踪服务方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一、应急预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二、质控措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三、服务处罚措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定)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二次报价单致采购人:以下为我单位对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的二次报价并承诺: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备注报价(小写)元(大写)元服务期限备注:1、投标价格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提供服务、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成本费用、税费以及一些为实施本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各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需将投标价格明细表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后,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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