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南段191号南郡公寓1幢2层2号房产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2-13 04:28: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预算金额1595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相关产品房产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本案涉及财产由本院直接对接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全程公开、透明,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公告、须知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1日10时至2025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南段191号南郡公寓1幢2层2号房产,房产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810567号,起拍价(二次拍卖):1595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7979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5年1月3日14:00--15: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2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账号:955885230800239722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16-35320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16-53501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