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本级郧阳区购买黑白打印机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5022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0:44: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郧阳区城关捷宇办公设备商行中标金额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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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50226 二、合同名称:郧阳区购买黑白打印机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 三、项目编号:20250226 四、项目名称:郧阳区购买黑白打印机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本级 2、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8号 3、联系方式:7303230 4、供应商(乙方):郧阳区城关捷宇办公设备商行 5、地址:郧县城关镇 6、联系方式:7017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黑白打印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1700元 5、合同金额:0.2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2月28日;履约地点:局办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4-009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打印机.pdf 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协议供应商)甲方:十t市公安局部阳区与局乙方:郧阳区城关捷宇办公设备商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采购项目、标准或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序号采购项目标准或规格数量单价合计1激光打印机HPP1106Plus2台1200元2400元2激光打印机HPM126A1台1700元1700元质保期交货期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肆仟壹佰圆整(¥4100.00)本合同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二、交货地点、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四、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1、验收方法:由甲方、乙双方联合验收。甲乙双方发生质量争议,以湖北省十堰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为准。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妥为保管,并在10天内1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六、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提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无论是生产原因,还是包装运输原因造成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支付费用,因此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甲方如未按规定时间验收或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兴份、甲方:乙方:郧阳区城关捷字办公设备商行民地址:地址:郧阳区关镇郧阳路77号法人代表:代理人:郧阳区城关捷宇办公设备商行电话:电话:7017880.2025年2月26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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