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BFX-202505GL-007001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09:29: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房县公路养护中心预算金额747.83万元
中标单位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81.27万元
代理单位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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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杨恒:0719-3224579

正文内容

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FX-202505GL-00700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BFX-202505GL-007001001 三、项目名称 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文岩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681.2723(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工程类 名称: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包含的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庞永婷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12290519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晓艳,杨文华,邓海梅,唐同金,陆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6-19 2、评审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23号 联系方式:0719-3224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联系方式:15807102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传蛟、杨恒(异议联系人) 电话:15807102706 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终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FX-202505GL-00700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05月29日I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十、财务会计报表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合同用款估算表四、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五、其他材料(投标预算书)(如有)III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HBFX-202505GL-007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FX-202505GL-007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以十交发【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100.0%招标人为房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十堰市房县境内建设规模:灾毁路段起点桩号K1425+200,止点桩号K1433+300,全长8.1公里,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424m³,恢复路面2100㎡,新增、恢复挡墙10418.56m³。其他:详见招标文件。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的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7合同估算价:747.83万元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代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招标人: 房县公路养护中心理机构: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地址:道23号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地址: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邮编:442100邮编:442100联系人: 陆琴联系人: 汪传蛟、杨恒(异议联系人)电话:0719-3224579电话:158071027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附录:附 录:电子邮箱: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5、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2施工企业财务要求1.最近连续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均为盈利;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即交工时间于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项已完工程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县级及以上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或公示)。2、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3、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4、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5、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6、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8、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施工企业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贿赂评委或其他当事人,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警告通报、批评、公示、记(扣)分、记为不良行为、限制准入、列入黑名单、罚款等)。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并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警告、通报、批评、公示、记(扣)分、记为不良行为、限制准入、列入黑名单、罚款等)。③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并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警告、通报、批评、公示、记(扣)分、记为不良行为、限制准入、列入黑名单、罚款等)。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因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含警告、通报、批评、公示、记(扣)分、记为不良行为、限制准入、列入黑名单、罚款等)。⑤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4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打印网页截图。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评标过程中统一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进行查询的权力,一经发现有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5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且没有被“信用中国或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1、投标人应附主要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和缴纳社保的完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为审查依据,个人缴纳无效)。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6、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6人员数量资格要求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路面工程师1测量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计划与计量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1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C类证书注:1、投标人应附以上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和缴纳社保的完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为审查依据,个人缴纳无效)。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备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1.3.4安全目标①无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湖北省相关规定。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除外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按国家、湖北省联合惩戒的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落实意见,被禁止参与投标的。②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4……1.4.5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适用□不适用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对分包的要求:满足《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分包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1分包(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四)具有(自有或者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五)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名单;(六)不属于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七)专项工程分包人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应按照不低于《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附件1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与资格条件》执行。/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补充(如有)、澄清(如有)、修改(如有)、补遗书(如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5安全生产费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定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安全生产费,该项费用按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上述费用由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招标人将制定详细的支付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支付。如投标人须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安全生产费此基础上増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人应按规定金额填报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柒佰肆拾柒万捌仟贰佰玖拾叁元整(¥:7478293.00),含暂列金额为:叁拾伍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356109.00)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2.9.1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投标人应以招标人为被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第100章(扣除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4‰。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应以招标人的名义投保,投保金额为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4‰,该项为固定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招标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向中标人支付,但支付金额不高于该项投标报价。(2)中标人办理的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包括承包人聘请的所有养护人员,包括聘用的临时工,承包人应将上述所有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保单报招标人审查备案。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开工(作业)前,中标人应为现场作业及监管人员购买不少于100万元/人赔偿额度的保险(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中选择不少于1种,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中标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费用自行承担。3.2.9.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调查解决用水、用电。上述费用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支付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3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堤防、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投标人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采用有效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上述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投标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3.2.9.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导改措施(单侧车道封闭单侧车道通行及半幅封闭借道通行两种方式)、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和与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地方部门的协调工作。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导改、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3.2.9.5投标人应按照回收利用的原则对铣刨以后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回收、运送至发包人指定位置存放。投标人应将开展上述工作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6对于施工所需的临时封路标志牌、标志筒等设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摆放临时施工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灯、护栅、警告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服从路政、沿线交警的管理。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7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汛期施工、防汛、堤防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了解已运营路段的车流量、交通管制及养护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8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驻地建设,驻地建设应在满足项目部办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参照标准化驻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建设,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复杂环境下驻地建设选址和建设的难度,驻地建设应避开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段。投标人驻地建设的有关费用应考虑到投标报价的相应子目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9中标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10缺陷责任期的缺陷工程修复由中标的施工单位限期修复。如中标的施工单位不能按发包人指令进行修复,发包人有权指定相关单位进行修复,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9.11(1)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①前期工程明显过高,后期工程明显过低;②某一项目的单价明显过高或过低;③某一项目没有报价。(2)如果中标人的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调整的原则如下:①单价过高的项目适当调低,单价过低的项目适当调高,并相应修改子目的合价;②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3)中标人应接受按本款要求进行调整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0元。3.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4.递交方式及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其他要求:/。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1.采用现金方式计息标准:/计息时间:/退还办法:/。2.采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或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时间要求:近三年,即☑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于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补充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即交工时间于2022年0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项已完工程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县级及以上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或公示)。3.5.4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3.5.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补充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份数:3,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织开标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织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将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时于“电子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预计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将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请投标人实时关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5.2.5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在第二个信封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其他要求,如需要)。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①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少于5家达到3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实际数量推荐);③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定,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应重新招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告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①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不要求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房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路12号电话:0719-3569159传真:/邮政编码:44210010.2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202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标准计取;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相关费用。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1、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开展评标结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等。二、定标原则(评定分离):1、定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相应数量中标候选人。并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以邀请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定标,专家人数为1-2名且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会议结束前应当保密。3、召开定标会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7个工作日内招开定标会,定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4、定标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依规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5、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报价情况及投标人信用等资料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进行一次性记名票决排名,按票数高低确定中标人,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相同的定标候选人再次票决确定排名,直至选出中标人。6、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建设内容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因素。(1)价格因素: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2)企业信誉: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获得的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及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3)企业实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纳税情况、财务状况、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核查。招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可以考核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的履约能力,也可以对团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核实。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三、其他补充说明1、中小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中《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囯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有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执行。(2)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招标答疑等所有涉及本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的内容均会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每位投标人,请投标人注意及时浏览,以防遗漏。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招标公告附录;(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招标公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适用范围为由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第一个信封)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若出现中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中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8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被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具体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复印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还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的,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5)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一个信封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4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经所有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4)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经投标人确认后,读取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5)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6)开标会议结束。5.2.5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除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外,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情况。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时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读取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无异议;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5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备案。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①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附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同。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是否加密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一)(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名称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递交顺序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评标基准价系数: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招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二)(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增值税税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招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房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房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人名称)的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工作内容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0人,营业收入为28841.02万元,资产总额为16642.9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G346上安线房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工作内容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0人,营业收入为28841.02万元,资产总额为16642.9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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