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4-QJZYYHWCG-019 | 招标状态 | 招标|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4-11-14 00:00:00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 预算金额 | 2.39万元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腹腔镜镜头设备专业仪器仪表腹腔镜镜头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设备采购(第二次)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62024111408158448)
自行组织项目: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采购人)对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采用最低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3900元)
包1
包合计:239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商品类目:专业仪器仪表需求描述:腹腔镜镜头
23900.00
1台
239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0 09: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0 11: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响应文件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2、交货地点:重庆 重庆市 綦江区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中医院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详采购需见求文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最低价: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价格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联系人: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023-48617074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20241104(修)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竞采文件.doc
竞采采购文件(最低评标价法)项目编号:2024-QJZYYHWCG-019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设备采购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竞采邀请书-1-一、网上竞采内容-1-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三、网上竞采有关说明-1-四、其它有关规定-2-五、联系方式-2-第二篇竞采项目技术需求-3-一、采购清单-3-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3-第三篇竞采项目商务需求-4-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4-二、报价要求-4-三、结算方式-4-四、付款方式-4-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5-六、安全责任-5-七、知识产权-5-八、其他-5-第四篇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7-一、评审程序及方法-7-二、评定成交的标准-8-三、无效响应-9-四、采购终止-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0-一、网上竞采费用-10-二、竞采采购文件-10-三、竞采要求-10-四、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1-五、成交通知-11-六、签订合同-11-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2-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6-一、经济部分-18-二、技术部分-20-三、商务部分-21-四、资格条件-2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27-1.1.第一篇竞采邀请书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设备采购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采。1、网上竞采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腹腔镜镜头设备采购23900.000工业2、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所供产品若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查询截图)。所供产品若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2所供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备所供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授权函复印件)。3、网上竞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竞采。(二)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竞采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三)竞采公告期限:详见采购公告。(四)线上报名及要求1、线上报名时间:见采购公告。2、线上报名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3、线下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需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9号(綦江区中医院5号楼512办公室),收件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48617074,收件截止时间同线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4、在纸质响应文件中,竞采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提交的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联系人:罗老师(采购办)、封老师(需求科室)、叶老师(监督)电话:023-48617074、15023258312、023-48671398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9号第2篇竞采项目技术需求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合计(元)1腹腔镜镜头1台23900.0023900.00合计23900.002、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一)技术要求1、外型尺寸:a)、镜体外径≤Φ10mm;b)、工作长度≥320mm2、观察系统基本参数:a),视场角≥70°;b),视向角≥30°;3、在工作距离处成像应清晰,视场边缘应圆整,在视场内不应有影响观察的划痕、麻点及附着物等疵病;视场应无重影或鬼影、闪烁等效应,无可见杂质、气泡等缺陷。4、镜体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采用不锈钢无毒材料制造,能满足安全性、有效性的要求。5、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可耐高温高压。6、镜头采用高清传输,成像清晰。(二)配置要求:1、联接部位牢固可靠,外观光洁美观。2、与冷光源和导光束之间配合良好;3、配置同规格消毒盒。1.2.第三篇竞采项目商务需求1、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全部合格产品,产品必须是一年以内生产的全新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二)交货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通惠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进行规范摆放)。(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派工程师技术人员抵达现场,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名、规格、产品编号、数量、注册证号是否一致,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机房免费设计、线路布置,免费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3、设备安装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2名以上操作人员及相关医师的免费培训,直至采购人参训人员能够完全掌握技术操作、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及日常维护,投入使用后每年保证为科室培养2名以上该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4、设备安装结束,成交供应商应将该设备所有包装物全部清理出医院。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根据采购条款、配置清单和技术参数作为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采购人两份,成交供应商一份。验收过程中如实际技术指标与投标文件所提供技术指标不一致,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约定时间验收合格,每超过一天,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三十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次性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2、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9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根据竞采文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基价、包装费、税费(含关税)、保险费、调试费、验收费、特殊工具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结算方式实际结算金额:结算金额=货物数量×中选单价。4、付款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及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中标金额90%,剩余10%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5、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2年(包含主机、配件及软件等),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可以向成交供应商购买设备的整机原厂维修、保养和设备的配件。2、派遣优秀的维修工程师为医院提供服务,川渝地区有维修点及专职维修工程师,提供办事处或维修站地点、人数、资质、联系电话。3、维修响应速度: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4小时内远程维修不能解决的,工程师必须8小时内到达现场,设备故障应于48小时内排除。4、提供随机配件、清单及价格。提供设备操作及维修手册。(二)售后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售后要求: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支持,约定维修所发生的人工、差旅费及其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在维护保养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低于当期市场供应价)提供售后服务。6、安全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因作业不当给第三方造成伤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7、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8、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如成交供应商因违反或不履行投标时承诺的商务和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其中选资格,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3.第四篇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1.一、评审程序及方法(一)按竞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进行。(二)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网上竞采。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采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网上竞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审查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采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采采购文件要求。3竞采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作出响应。3竞采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竞采有效期竞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3、评选方法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1.3.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关于服务、商务偏离1、第二篇“竞采项目技术需求”中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采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2、第三篇“竞采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采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二)评审小组将依照本竞采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政策性扣减。(三)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服务和商务的优劣顺序排列;若服务和商务条款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四)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3.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七)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竞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采的;(八)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采的;(九)法律法规和竞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3.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竞采采购文件(一)竞采采购文件由竞采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要求、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采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采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采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采采购文件。一经进入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采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竞采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采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采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采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网上竞采。(三)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中选人的资格。4、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6、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网上竞采,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竞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重庆市单位采购合同(样本)(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验收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条款差异表四、资格条件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网上竞采报价函(采购人):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采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采。1、愿意按照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采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竞采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供应商根据清单自行组价,并逐页盖章。1.6.1.1.6.21.6.32、技术部分(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竞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竞采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2、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6.43、商务部分(一)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竞采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竞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竞采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6.54、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4.我方郑重声明,我方负责人与参与本次竞标的其它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1.6.6(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1.6.75、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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