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关于2024年黎川县樟溪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编号 | 2408-361022-04-01-856112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4-08-29 09:47:37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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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产品 | 奖补拆除健身器材机耕路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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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黎川县樟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4年黎川县樟溪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樟府文〔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樟溪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樟溪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樟溪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08-361022-04-01-856112。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樟溪乡东港村、樟溪乡店上村、樟溪乡上源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黎川县樟溪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
1、樟溪乡幸福之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拆除健身器材2套,卷帘16.2平方米,电流户外壁灯2套,BV2.5平方毫米线长60米,儿童娱乐器材5.5米*3.5米*3米滑梯1套,土灶1套,外墙抹灰63平方米,新建排水沟15米,搭建室外雨棚8.88平方米等,投资金额约6.59万元。
2、樟溪乡店上村石岭下组机耕路新建工程:新建宽2.5米,厚0.3米山皮石路面160米;新建宽4米,厚0.3米山皮石路面140米;路床整形路床碾压检验960平方米等,投资金额约3.83万元。
3、樟溪乡上源村水毁设施修复工程:新建C20砼护磅上宽0.6米,下宽0.8米,高2.2米,长20米等,投资金额约3.28万元。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3.7
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八月七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