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330000253200080000468-HZGX202511-0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9 19:41: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省博物馆预算金额99.8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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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徐老师:0571-85391625
  • 刘佳陇:151675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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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53200080000468-HZGX202511-012 项目名称:“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8500 最高限价(元):9985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8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展出时间: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3月21初。展览地点: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二楼临展厅C(故宫厅),展厅面积约1500㎡,展线长度约200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完成“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博物馆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91625 质疑联系人:吕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0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佰富时代中心2幢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佳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505678 质疑联系人:孟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9323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发出稿-“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docx241.2K 附件及平面图.rar25.1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博物馆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9日 18: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99.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佳陇 项目联系电话 15167505678 采购单位 浙江省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5391625 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佰富时代中心2幢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67505678 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330000253200080000468-HZGX202511-012浙江省博物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000253200080000468-HZGX202511-012项目名称: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98500.00最高限价(元):998500.00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展出时间: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3月21初。展览地点: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二楼临展厅C(故宫厅),展厅面积约1500㎡,展线长度约200m。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完成“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博物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91625质疑联系人:吕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02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佰富时代中心2幢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佳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505678质疑联系人:孟聪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9323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担保。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不适用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碧波路之江文化中心);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刘佳陇、1516750567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成交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3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进行计取,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转账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后5日内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开户:中国银行杭州城北支行 账号:37795832682216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合同价的1%。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递交。缴纳方式:保函等形式退还:在合同期满后扣除相应罚款(如有)后无息退还。17材料审核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相关规定,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提供的资料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处理。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要求提交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资料时,供应商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补偿救济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杭州市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本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响应函(2)资格文件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B、联合协议(如果有);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6)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供应商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9)项目理解。(10)重点、难点对策及预案。(11)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海报,展厅入口,展览主视觉,平面布局,参观流线,文物布置,图文版面,说明牌,艺术场景,色彩设计,灯光设计,导览手册等。(1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排等。(13)选材方案;(14)服务团队;(15)安全管理方案;(16)应急预案;(17)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8)其余内容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添加。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6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可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展览概况项目名称:“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展出时间: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3月21初展览地点: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二楼临展厅C(故宫厅),展厅面积约1500㎡,展线长度约200m。二、展览内容本展览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进士之路”,通过不同类别的文物,向观众展示进士的来历和科考的影响,如读书、教材、仕进之路(乡试、会试、殿试)、科考文化等方面的内容。第二单元“博学鸿儒”,主要展示历代进士在文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影响。本单元基本按照时代排序,通过文物展现不同时期在理学、心学、史学、参与重大文化工程、科学、训诂、教育、鉴藏、家教家风等各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有崇高历史地位的进士群体。第三单元“艺苑群英”,主要展示历代进士在艺术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影响。本单元也是按照时代排序,通过文物展现唐、宋、元、明、清各个时期在诗词、书画、艺术理论等不同艺术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人物。三、展览要求本次展览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形式设计、展厅改造、文物布置、图文展板、专业灯光、艺术场景、数字多媒体,展览宣传册(折页)等展项,展厅入口打造,展览海报,布展相关区域引导及氛围营造等。(一)形式设计要求展览形式设计为展览内容服务,同时也是对展览内容的二次升华创作,对展览的各种形式要素进行具体设计,包含环境造型、色彩、平面设计、标题系统、展品标牌、展具、辅助展项、照明设计、文物保护等,其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1、环境造型环境造型设计包含展览空间中的所有立体造型,外形和材质应符合展览功能与文化风格的需要。注意人体工程学数据的运用与公共场所的安全要求,不宜怪异复杂。2、色彩质感色彩质感设计是形成展览视觉氛围的重要手段,应注重色彩质感的情感倾向和文化象征性,统合各颜色材质之间的对比协调关系,设计明确的色彩谱系与材质体系,把控照明对色彩效果和材料质感的影响。3、标题系统标题系统贯穿展览始终,每个标题下一般有相关说明文字,配合衬托的装饰和外形合称标题版。根据文字大纲的层次级别关系,由高到低,设计权重由重到轻,区别对待,变化统一。文字格式见GB/T30234《博物馆文物展品标牌标准》给出的规定。4、展品标牌展品标牌是单件展品的名称和说明文字,按照GB/T30234《博物馆文物展品标牌标准》的规定执行。5、展具本次展览工程所增改的展柜、展台、展架等展具,应注意艺术性、统一性和安全性,具体要求见施工要求。防震要求见WW/T0069《馆藏文物防震规范》。6、辅助展项辅助展项是为了深化解读展览内容,加强展览效果和趣味性而创作和设计的除展品以外的展示项目,如展板、沙盘、模型、复仿制品、绘画、雕塑、场景复原、多媒体、综合装置项目等。辅助展项的种类和艺术、技术手段繁多,应注重艺术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统一。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的辅助展项的设定应谨慎,特别注意项目的形式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的适合性,还要考虑操作系统及内容的升级维护。7、灯光照明本次展览工程所增改的灯光照明与现有设备设施匹配,应注意展品安全和视觉效果,具体要求见GB/T23863《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和JGJ66《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8、文物保护技术应用展览形式设计应强调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方面的要求见JGJ66《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WW/T0016《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WW/T0069《馆藏文物防震规范》,同时可参照WW/T0066、WW/T0067、WW/T0068的有关规定。9、人体工程学应用展览形式设计应强调人体工程学的应用。人体工程学应用具体要求见JGJ66《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二)设计图纸展览形式设计图纸包括两类,效果图、轴测图、艺术创作草图画稿等属于表现性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等属于施工图纸。制图标准见GB/T50104《建筑制图标准》、GB/T18229《CAD工程制图规则》和JGJ/T244《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1、平面图平面图应按一定比例准确表现展览空间造型的二维空间关系,应标明准确的尺度和地面标高变化。大面积展览平面如果单张图纸不能清楚表达,则应另附局部放大比例的平面图详细图示。平面图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和需要,分别绘制展示空间的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a)基本(总)平面图(含立面索引图);b)展览流线平面图;c)展品定位平面图;d)照明、电路平面图;e)综合顶面造型定位图平面图(含喷淋、暖通风口、音响、多媒体设备、灯光照明等);f)各种施工用平面图;g)与展览相关的其它建筑和设备平面图。2、立面图立面图主要反映展览墙面、柜面、图版、艺术品、设备安装等施工面的设计。简单的展览施工立面如没有复杂的内部结构,可根据造型的施工顺序,自下而上标明材料、色彩、质地和施工方法以代替施工图使用。立面图的绘制应注意以下方面:a)布展立面图和环境造型施工立面图一般分图绘制;b)视平线高度一般定为距站立地面1.5m;c)如果有部分造型立面不平行于设定的基本投影面,例如成曲面、斜面、折面等,应在总立面图上画出正投影,再另图将该部分以实际尺度单独作出展开立面;d)布展立面图反映展品和辅助展项的立面排布关系和效果,根据空间水平层次和方向不同可分为若干单图;e)需要标明某一层次与后方的重叠关系的,应将后方层次的立面简图以虚线表示;f)环境造型施工立面图应详细说明布展基层的施工结构、材料和设备、管线安装的立面关系。必要时根据不同工种分别绘制。3、轴测图轴测图兼有技术性和表现性,可以是黑白或彩色。轴测投影属于单面平行投影,它能同时反映空间和造型的正面、侧面和水平面三个视面的形状,因而立体感较强,用来帮助理解展览形式设计的平面和三维空间关系。一般以平面图左旋30°为基准平面,在此基础上以平面同比例尺绘制出平面以上的空间造型。轴测图不考虑透视因素,可以较好表现展览环境中造型和色彩的双重因素,反映实际数据,衡量观众在展览环境中的空间关系。轴测图具有以下特性:a)平行性:物体上互相平行的线段,在轴测图上仍互相平行;b)定比性:物体上两平行线段或同一直线上的两线段长度之比,在轴测图上保持不变;c)实形性:物体上平行于水平面的直线和平面,在轴测图上反映实长和实形。4、效果图效果图是展览空间设计结果的表现性图示,以模拟未来展览的透视和光、色效果所呈现在观众面前的视觉感受。效果图中的造型、色彩、尺度应与平面图、立面图相吻合,并将灯光设计的实际照射效果用于其中。效果图的绘制应注意以下方面:a)基本视点高度应以距地面1.5m为宜,辅助其它视角的效果表现图;b)透视关系宜采用35mm焦距为准,不宜过于加大广角效果,避免夸张与失真;c)图中模拟观众人物的身高、体量应准确,其中男性观众的身高拟定为1.6m-1.8m,女性观众的身高规定为1.5m-1.7m,少年儿童观众的身高规定为1.2m-1.4m;d)不应以绘图技术手段过度营造实际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5、剖面图对于较为复杂的造型应辅以剖面图,用以说明内部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工作原理等。6、大样图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都不能明确反映单体或局部设计实际造型、色彩或结构关系时,需绘制大样图,针对单体的造型、展具或装置,适当放大比例表现其三维立体形态,标注尺度、材质和结构。大样图的绘制分为轴测法和三视图法,具体要求为:a)轴测法大样图针对展览外观效果,表现造型、色彩、材质及表面装饰的实际效果;b)三视图法大样图是通过把单体造型分为平、立、剖三个视面进行绘制,说明材料、结构、安装和其它加工工艺。7、节点图节点图是两个以上施工面的汇交点,单独以大比例表现其具体构造的技术性图示方法,用以详细说明局部结构、施工技术或原理。一个施工节点图应有完整的三视图,准确的比例关系和尺度并正确使用图符。将结合点按垂直或水平方向做剖面,以标明连接或交汇的方法。节点图的比例一般是1∶5左右。8、特殊图纸特殊图纸包括以下内容:a)整体展览空间的组织、电路和讯号系统图;b)场景、装置、多媒体等辅助展项的组织、电路和讯号系统图;c)沙盘、模型、场景设计图。应有场景整体创作效果图,同时应有基础施工的平、立、剖面图,乃至大样图和节点图,并注明比例、材质,并有色彩效果;d)雕塑、绘画等艺术品创作图。一般以手绘或电子草图、画稿和手工泥稿缩样等形式呈现,应注明尺度、材质和安装方法,并有色彩效果;e)版面设计图,包括字号、图形、色彩等。(三)资金预算展览深化设计与施工的预算应包括以下各项目:a)环境造型施工:展览环境的基础装修、装饰施工的材料与施工。可根据各地建筑、装饰施工安装方面的定额计量;b)展具:展具的采购、定制、加工、安装,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c)复仿制品:复制品、仿制品的采购、定制、加工,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d)艺术品:绘画、雕塑等艺术品的创作、制作,特种工艺美术品的创作与制作,可参考《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价方法,并结合作者的专业级别和市场价格等方面因素综合评议;e)设备:展览环境造型、辅助展项、文物保护等方面所使用的机械、电子、控制、照明、音响、影像等设备的采购、定制、安装调试,可根据各地建筑、装饰施工安装方面的定额计量;f)展览策划、设计费:可包含展览的内容设计和形式设计,以及资料搜集、文字编辑、校对、翻译等,可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单纯施工的情况可替换为深化设计费,其构成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而定;g)特殊专业、技能劳务:文物保护和特殊辅助展项的加工、制作等技术服务;动植物标本类的采集、摄制、制作和加工等技术服务;音视频文件、多媒体软件、互动机构装置的设计、制作等技术服务,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h)专家劳务费:涉及对展览项目的评审、论证、咨询、培训和协助工作等方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四)设计审定形式设计的审定应由博物馆组织具有各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应重点对文物保护、展品安全、观众安全、内容表现深度和准确度、艺术品创作水准、技术手段稳妥、后期使用维护及资金使用优化等方面严格审查。深化设计的确定方案应由参与深化设计审定的各专业负责人对所负责审定的项目分别签字并备案,作为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依据。(五)施工布展要求博物馆展览工程包括材料使用、环境施工、展具定制加工、辅助展项制作、成品设备选购使用、多媒体技术应用、舞美技术应用、文物保护技术应用、美工装饰等多个方面。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对展览周期内施工质量始终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应严格管理,区域分明,严禁烟火,保持整洁。材料区和施工区应分开,易燃易爆性材料存放区和金属切割、电焊等工作区周边应设立保护隔离设施。材料区和施工区均应配备足量消防设备。施工制作材料、展览设备等应符合可持续性、可逆性原则。按照GB0210、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WW/T0066、WW/T0069《馆藏文物防震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由于博物馆展览工程的特殊性,应特别强调材料的环保和安全。1、材料要求1)展览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2)展览施工所用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3)展览施工所用材料中有害物质及挥发物限量应符合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的规定。特殊部位如接触文物放置环境的材料应按照WW/T0016《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4)天然石材、原木等非标准化生产的材料需要进行复验,对合格的工业生产材料亦应抽样复验,复验项目根据使用需求而定。5)施工单位施工前应提供材料样板并应经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有关各方确认,主要涉及质地、颜色、光泽、图案花纹等评判指标。6)施工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7)使用的天然有机类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8)如需使用特殊效果的材料,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相关规范对特定材料进行论证、筛选和处理加工。9)施工材料在储存、搬运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污染和被污染。10)材料的存放,特别是易燃、易爆、腐蚀性材料应有专人管理。2、装饰与安装工程1)装饰工程展厅地面、墙面、吊顶及门洞等增改,需要根据展示主题进行内部装饰,应做到坚固、耐久、美观,环保、防火,装修材料优先选用阻燃材料或不易燃材料,使用天然有机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其中,地胶及地砖铺贴采用混凝土加自流平,木地板铺贴采用混凝土加自流平加防潮层,保证地面平整,地插要求满足展厅内灯光、安防、恒温恒湿等需求。墙面的基层采用轻钢龙骨,底板为阻燃板和石膏板,并用乳胶漆饰面。吊顶确保与空调风口、灯光轨道、多媒体端口,以及可移动悬挂展墙轨道等协调统一,封闭式吊顶则要做好消防末端改造,并要预留检修口。2)安装工程根据展览实际需求进行末端改造。3、布展工程1)展墙展墙是展览环境的基本构建,也是展览中平面类展品、展项的承载面。2)展柜展柜是展览中承载和保护展品的专业设备,适应观众参观需求,有效保护柜内展品安全。展柜应安全、坚固、便于使用,非固定展柜应便于移动。材料与施工均应精密、规范、安全、无害。五金锁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GB8383《锁具名词术语》、GB8384《锁具测试方法》要求,单扇柜门应有两把以上锁具,锁具位置尽量隐蔽,一锁一钥,编号管理。根据文物保护要求,必要时应具备或者可拓展恒温恒湿、防有害气体、防振动(包括地震和其他振动)破坏等文物保护功能。展柜内部一般分为展品放置空间、灯具电器安装空间和其他设备空间三部分,相互应独立分隔。成品展柜是专门的研发生产企业根据博物馆的需求进行标准化制造的展览用柜。展览形式设计可根据展示效果和展品的等级、体量要求对展柜进行功能和外观设计。应做到外观规整、密闭良好、承重安全,柜门开闭便捷、顺畅、安全,灯具电器空间应可独立开闭,大型展柜的现场组合安装应做到专业施工,组件齐全,无变形和破损,不应有现场加工改制。安装施工后及时调试检验。除展厅现有基础展柜外,现场加工展柜是采用装修手段制作的,首先要进行严格的设计,根据功能需要,经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结构、材料、加工工艺、开启方式、灯具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审查后方能施工。应做:到柜体主要结构宜采用金属材料;柜体结构要根据展品性质进行承重分析,计算准确的承重标准;柜体外部结构要坚固安全,必须安装专业锁具,徒手无法从外部打开柜体的任何部分;柜门开启方式以前开为首选;展柜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展品放置空间应与灯具等电器安装空间完全隔离,灯具电器空间应可独立开闭;应注意防尘、防腐;柜外应有维护通道。展柜玻璃应平整、光洁,透明度良好,全部使用低反射玻璃,进行防火防爆处理等。展柜玻璃加工使用应使用非钢化处理的夹胶玻璃;玻璃加工后不得有瑕疵和划伤;平置或成角使用情况下应根据角度和面积,专门论证安全厚度和长宽比例;玻璃拼接使用时,垂直拼缝处应有缓冲衔接材料;平置或成角拼缝处应有缓冲衔接材料并加支撑处理;五面式玻璃罩粘接,应使用专门紫外线固化玻璃胶。3)展台展台是放置展品的台座。制作材料、工艺应坚固、稳定、美观、无害、无眩光、展品不易滑脱,根据所放置的展品的重量作相应的结构设计和加工。展台尺度应注重模数设计,易于组合和收纳。4)展架展架是直接卡、托和固定展品的特殊用具,其材料种类和加工方式多样,常见有金属类、木质类、玻璃类和亚克力类等。由于展架是与展品直接接触,所用材料工艺应坚固、稳定、美观、无害、无眩光、展品不易滑脱,根据所放置的展品的重量作相应的结构设计和加工,而且应对展品无腐蚀、伤损和污染,不应与展品发生粘连、绞缠等现象。5)展品固定除展台、展架外,文物展品的固定还会使用绑缚、抓卡、衬垫、悬挂等辅助用品和材料,对选用的材料和固定方式,应保证具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得对所固定展品造成任何伤害;应隐藏和弱化固定方式。6)挂具挂具主要是指需要悬挂展示的展品所使用的金属挂钩、挂绳、挂索、金属打孔挂带等专门用具。使用中应经查实、计算或实验,确定所选挂具对于被挂展品的重量具有两倍以上的承载力。所选用挂绳以表面涩滞、无伸缩性为宜,绳结应为死结。钢丝挂索需选择优质正规厂商产品,使用前应逐个检查锁扣的可靠性。金属打孔挂带出于强度和平整度需要,材料厚度应不小于1.5mm。7)复仿制品博物馆文物藏品及标本的复制应遵照国家关于文物复制规定执行。仿制品制作应严格论证、认真设计、精工制作,有原物参照的应准确反映原件的外貌特征和科学原理;没有原物的应找准依据,经过相关论证,慎重呈现,不可臆造。仿制和模拟复原品的实现材料不限,但应耐久、无害。除原物材料具有易损、污染、毒害、不利环保等情况外,应以原物材质为首选。8)展板展板应表面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基层材料宜选择具有坚硬、轻质、不易变形、环保等综合性特征的材料。表面图文有丝网印刷、高清写真、激光打印、照片洗印等实现方式。粘贴方法应用于中长期展览的,应无空鼓、无褶皱,并在展板周边作压边处理,避免边缘开胶。应用软、硬面写真技术,应事先对版面基材和实现效果作适合性实验,并根据光环境和使用场合,对图文清晰度、写真墨水的耐固性、色彩还原度进行评估,以保证获得理想效果。所有版面制作应事先对平面设计样稿严格审查校对,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制作。安装应安全牢固,正面应看不到安装痕迹。9)展品标牌展品标牌制作应避免使用有放射性、有挥发、易锈蚀、易变色、易老化变形的材料,以轻、薄、硬、挺为选用标准。表面文字可采用丝网印刷、硬板写真、激光打印和色板雕刻等技术实现。外形矩形为主,尺度应与展品体量相协调,原则上不小于120mmx60mm。具体要求见GB/T30234《博物馆文物展品标牌标准》。10)沙盘、模型沙盘、模型主要用于辅助解读地理、景观、时间、事件和空间等概念,制作应严格比例、时间和事件的逻辑关系,保持历史元素的真实准确。指示、演示系统技术手段应成熟、稳妥、耐久,具有自我防护能力。11)艺术品展览中的艺术品包括绘画、雕塑等种类,一般为叙事性的,特别是历史类题材的主题创作,应符合历史真实性,具有准确内容和造型形象,以写实手法为主。创作者应根据展览大纲的要求进行创作。画面中特定人物形象、动态、表情应准确表现;环境物象应符合特定的时代特征。画稿需经论证审定后方可实施绘制。绘画画种不限,以耐久和易于维护、保洁为首选。雕塑与雕刻有圆雕、浮雕、平雕、线刻等形式,实现材料根据艺术效果而定,兼顾资金条件和耐固性,要重视艺术品创作,使之具有收藏价值。12)场景复原场景复原是多种艺术、技术手段综合运用的展览方式。一般应依据景观的前景与真实景物等大的原则,中远景及背景则需根据景深的需要,按透视关系确定比例。场景制作中使用的土石、草木等自然材料及制品,事先应进行严格的杀虫、灭菌熏蒸处理,之后再进行药浸和防火处理,最后进行美工修饰并用于现场。观众距背景画面的距离应不小于画面高度;背景画面根据画幅跨度和画面形态的不同,采用单点或多点透视法;背景画面的视平线一般定于距观众站立平面约1.5m高度,展柜内微缩场景根据具体情况定出相对景观自身合理的视平线。地面塑形的透视关系与背景画面统一,两者之间常规采用前遮后的方法接景过渡。场景中人物形象有雕塑和仿真两类做法。雕塑人物要求形象完美逼真、自然生动。仿真人物做法的服装道具准确精细,材料具有耐候性、不易老化,色彩耐久,防火阻燃,易于保洁维护。以文物和典型标本为主体的复原场景设计制作应注意凸显主体形象。传统舞台灯光等设备多能耗大、工作温度高,在展览场景中要谨慎使用。舞美技术制景,应注意材料的阻燃性能和耐久性能。产生烟雾、雨、雪等效果的耗材应选择无毒、无味、无刺激、无残留物的优质产品,宜尽量减少使用量,并注意避免与场景中其他材料接触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和对展览环境的影响,此外还应注意配合回收、排散等技术措施。场景中存在动作演示装置,应设立总控系统,较为简单和少量的动作演示组合可以使用LCD程控器控制各项目运行,复杂的多种动作演示组合应使用电脑控制台,全景画、半景画或多项场景共存的情况应设计专门的总控机房。13)多媒体多媒体是运用多媒体数字技术手段实现解读、演示某些特定的概念与内容,以及给观众提供参与和互动的辅助展示手段。应用设备可选择:投影机、LED屏、OLED透明屏、触摸一体机、液晶拼接屏、功放、工作站、音箱、无线控制器、无线AP、核心交换机、液晶电视、可移动展台显示屏、电动投影幕、AR/VR眼镜等类型。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原则上择国内知名品牌,采用近两年新技术产品,不得选用已经停产型号(以设备定型方案报批之日为准)。自行研发组装的各个设备必须选用近两年研发的质量可靠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元器件,同时提供实验测试报告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制作必须符合展览大纲文本要求,与展览整体风格统一。必须由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制作团队进行创作,主创人员必须具备主持制作大型高水平影视、动画作品经历。所有展览多媒体项目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展品互联互通查询、多媒体软硬件控制系统、后台维护、硬件电源集中控制维护、全局及分点音效控制、全局系统运行监控等。14)综合装置综合装置是运用技术和艺术双重手段实现解读、演示某些特定概念,以及给观众提供参与和互动的辅助展示手段。其设计和制作可使用造型、机械、电子、多媒体以及非标准化工艺等多方面技术,要求技术成熟、设备耐久、维护便捷。单个装置项目的功能应趋向单一,实现技术应尽量简单。装置的日常运行应尽量使用免耗材、少能耗设计。装置的整体设计在电器、机械运动、操作使用方面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电器使用具有国家标准的电器部件,机械运动技术和元件应使用具有相关标准的技术和元件,电器和机械运行应有自我保护设计。多项装置应设立总控机房,实现信息化标准控制,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高故障率。施工方在交工后应建立维护服务和培训机制。15)美工手段美工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是以美术修饰手段对展览细部,特别是展品和辅助展品的陈列、安置进行艺术修饰和完善。包括部分布展技术,主要有裱贴、涂刷、粘接、固定、作色等。美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16)照明灯具展览增改的照明必须选择具有正规品牌与合格证的灯具和电器,原则上选择国内产品。灯具应注意优质耐用、节能低耗、维护方便等因素;光源发光效率优良,照度0%-100%可调节,显色性≥97%;灯具光束角可调,照射角度调整定位精准,照射区域边缘亮度衰减均匀自然;灯具具有防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技术;灯具具有防眩光、可控制照射范围的技术。电器触点紧密可靠,安装牢固,散热良好。照明设计应执行GB/T23863《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的规定,电路与灯具安装按照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17)智能化要求本次展览工程所增改的展柜与恒温恒湿系统、专业灯光系统以及多媒体系统等硬件与软件全部要求接入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智慧工程,满足集中读取与控制要求。18)图片视频版权本次展览工程所需文物展品相关图片已经获得授权,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有所增补,所需版权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应包含在报价中。19)翻译本次展览工程所需外文翻译,均由中标人负责,应包含在报价中。(六)标准规范标准规范必须达到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列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CECS56《室内灯具光分布分类和照明设计参数标准》DBJ/T01-27《高级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8383《锁具名词术语》GB8384《锁具测试方法》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T17304《CAD通用技术规范》GB/T18229《CAD工程制图规则》GB/T23863《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30234《博物馆文物展品标牌标准》GB/T50104《建筑制图标准》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50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JBJ7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13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66《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T244《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WW/T0016《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WW/T0069《馆藏文物防震规范》WW/T0088《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WW/T0089《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T0109《馆藏文物展藏多功能展柜技术要求》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最基本的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四、商务要求1、本次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此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布展设计(含中标后深化设计)、展品展项设计与制作、布展、装车卸车、撤展费用、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人认为还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2、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3.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3.2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尾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4、其它要求1、中标人按期完成项目。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每延期1天,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20%。2、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布展材料均由中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深化(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布展材料,当中标人选定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效果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费用不增加。5、中标人施工(制作)完成的布展效果必须达到采购文件和展示方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展览过程中,供应商应有专人进行配合服务工作,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当在与采购人沟通后提出备用方案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7、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展览结束后协助进行撤展及场地还原工作,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设备经清点后无偿移交给采购人,产权归属与采购人。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10)最后磋商报价1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商务分(1)业绩1【客观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展览展陈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技术分(89)项目理解5【主观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背景分析及项目诉求的理解分析,理解分析内容全面、透彻,贴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重点、难点对策及预案5【主观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的环节充分、全面,对各种重点、难点提出的相应对策及预案涵盖所有关键问题,问题导向明确。(评分范围:5,4,3,2,1,0)设计方案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展览海报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展厅入口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展览主视觉内容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展览整体平面布局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人流及参观流线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文物设置的设计方案建议,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各类文物说明牌及相关导示、标识牌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各类舞美、艺术场景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色彩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灯光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导览手册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的重点和亮点说明、设计方案专业性、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艺术性、创意性。(评分范围:4,3,2,1,0)项目实施方案5【主观分】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计划表)情况:要求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供应商提供的现场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完整、合理、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实施。(评分范围:5,4,3,2,1,0)选材方案5【主观分】供应商拟选择的设计材料、设备情况,材质稳定、环保,设备性能齐全。(评分范围:5,4,3,2,1,0)服务团队4【主观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类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评分范围:4,3,2,1,0)注:提供人员履历表、证书扫描件(如有)、人员在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的数量充足、专业技术能力强,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评分范围:4,3,2,1,0)注:提供详细的人员分工表、人员在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方案4【主观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服从采购人协调和统一管理及配合等):全面、专业、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项目实施。(评分范围:4,3,2,1,0)应急预案4【主观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整个项目实施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实施的保障措施。(评分范围:4,3,2,1,0)服务质量保障方案4【主观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对服务过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对服务成果质量把控程度等方面):措施内容全面详细、合理可行。(评分范围:4,3,2,1,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6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合同(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合同编号: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84429号甲方:浙江省博物馆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博物馆确定为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一、合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采购项目。二、服务期(最终根据甲方要求双方协商确定)1.时间:合同签订之后10日内完成。2.如因乙方管理不力、计划不周、投入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均由乙方负责。三、合同总价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2.该合同价格是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从服务开始至服务完成、服务验收和质保期服务等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3.甲方保留调整方案及设施的权利。发生时,对调整部分的合同款价做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人力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乙方需依据中标后的深化设计方案确认稿,编制相应的服务工作量清单。(3)因设计变更引起服务工作量变化(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四、付款方式与结算1.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3.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尾款。4.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五、实施人员1.乙方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2.如项目现场管理混乱,项目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和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六、服务所需物料供应1.本项目中服务所需的全部设施、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费用由乙方自理),但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2.乙方采购供应的设施、材料均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必要资料,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如果已经执行)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施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经双方检验,甲方确认后,方可交付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材料采购供应方承担。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施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七、专利权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八、技术支持服务实施过程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且乙方应积极配合整体项目下的其他专业工程的工作,为其他内容提供便利。九、项目界面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及所有设施的制作、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对技术方案中所提及的全部功能及技术指标、服务承诺等负责。十、服务质量1.甲方派专人对项目的现场管理、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2.甲方代表如发现服务实施工艺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停工或返工,乙方必须接受。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服务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项目所有部位以及任何工艺、设施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数据。3.乙方保证设施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4.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服务进度记录和技术资料,完工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十一、验收1.验收主体:甲方。2.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3.最终验收时间: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服务期截止后。4.验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甲方按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乙方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资料。5.验收内容:乙方实际完成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承诺。6.验收标准:乙方已经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承诺完成项目执行,并且达到深化效果图的效果,经专家论证验收并通过。7.验收时乙方应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经验收后,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甲方。十二、服务保障期在服务期内,一旦发生服务问题,而甲方无法自行解决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供应商应有专人进行配合服务工作,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当在与采购人沟通后提出备用方案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未满足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它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金额千分之二的金额作为处罚。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20%。累计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3.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安排服务商,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遭受的全部损失。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在采购文件内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有承诺或保证对其均具有约束力,其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签约日期:2025年月日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函………………………………………………………………………(页码)(2)资格文件…………………………………………………………………(页码)(3)法人授权书………………………………………………………………(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6)主要业绩证明………………………………………………………………(页码)(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9)项目理解……………………………………………………………………(页码)(10)重点、难点对策及预案…………………………………………………(页码)(11)设计方案…………………………………………………………………(页码)(12)项目实施方案………………………………………………………………(页码)(13)选材方案…………………………………………………………………(页码)(14)服务团队……………………………………………………………………(页码)(15)安全管理方案………………………………………………………………(页码)(16)应急预案…………………………………………………………………(页码)(17)服务质量保障方案………………………………………………………(页码)(1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9)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以下为格式范本,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一、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9、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资格文件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此页后附营业执照B、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法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主要业绩证明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投资(万元)日期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五、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口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口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备注:此表无需作入投标文件中,在本项目开标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将以上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后,以扫描件形式发于邮箱1062396629@qq.com.第八部分报价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浙江省博物馆“国子文脉—历代进士文化艺术展”深化设计及施工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小写)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可按本表格式填写,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表格进行调整。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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