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503-0002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预算金额4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颗粒供暖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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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02 至 2022-11-09 撰写单位: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俊民 (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3-00021 项目名称: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溪湖区敬老院2022-2023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2、交货地点:本溪市溪湖区敬老院 3、供货期限:2022年11月25日-2023年4月20日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具有质量检验报告 ★5、项目范围:拟预计采购生物质颗粒240吨 ★二、货物要求 1、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期维护及清洗。 2、所供货物具有质量检测报告(报告日期须在2022年10月1日后),检测报告检测值符合采购人货物参数要求。 3、预付款及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供货过程中不支付货款,按实际供货量最终一次性支付。 4、中标人在供货期内须接受采购人验收及抽检。 5、如因供货不及时延误采购人使用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中标后在本溪市须有储备库(中标后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保证供货及时。 7、投标人就提供的投标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全责。 ★三、货物技术参数 生物质颗粒燃料要求采用硬木,节能环保、无污染、不结焦、燃烧充分火力大、热值高,发热量(低卡)不得低于4300卡;锅炉进行定期维护及清洗。 ★四、报价要求: 投标单价、总价均包含人工费、货物费、运费、运输管理费、存储费、存储管理费、相关税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为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项目结算:最终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中标价)÷240t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5日-2023年4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5.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 1504140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6号朗勤产业园2-2 联系方式: 16604145458 邮箱地址: 1816736668@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楠 电话: 166041454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