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14110100002345405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2 16:05: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阿勒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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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波兰白:18097555133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41101000023454057 五、合同编号:11N10509097720258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36000 3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波兰白 联系电话:18097555133 传真:/ 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桦亭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509097720258801).pdf 阿勒泰市202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合同编号:11N10509097720258801采购单位(甲方):阿勒泰市交通运输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皓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品牌:1项36000.0036000.00合同总价(元)36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36000(叁万陆仟元整)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3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10800元整,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用于乙方开展工作;(2)最终版报告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1440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水土保持报告书方案编制完成,通过专家技术评审,乙方交付给甲方水保方案审核通过的批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10800元整,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三、服务条款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阿勒泰市202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格式:1、咨询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基础资料规定的内容,进行“阿勒泰1/4市202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2、咨询要求:(1)针对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完成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书编制,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方案报告》。3、咨询方式:技术咨询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第三条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完全提供后20日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提交委托方并协助委托方办理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项目建设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3)与项目有关的相关数据。2、提供工作条件:(1)配备专人负责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2)提供必要的现场调查工作条件。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上技术资料(工作日自资料提供齐备之日起计算)。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36000.00(叁万陆仟元整)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3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作;(1)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10800元整,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用于乙方开展工(2)最终版报告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1440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帐号:3002013709200088647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泄密人员范围:无2/4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2、泄密人员范围: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技术资料进入公有领域或甲方书面同意解密之日止4、泄密责任:根据泄密程度,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必要的经济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1、项目工作内容在合同期发生变化需要变更;2、发生不可抗力需要终止合同;3、本项目经费变化;4、提供资料的时间变化、完成工作时间变化。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贰份。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专家技术评审。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工作成果达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有效技术要求和规范。4、审批协作流程:乙方需配合提交的审批材料清单、陪同答辩义务,以及因甲方资料瑕疵导致批文未通过时的责任划分,如乙方已尽合理提示义务的,不承担责任;未提示的,可扣减部分报酬。5、成果交付形式:乙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的纸质版(贰份)及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确保审批材料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6、验收时间和地点:由水利局指定。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马婵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互相联系、配合按时完成任务;2、甲方负责按时提供资料、乙方按时完成报告编制。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剩余款项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因合同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双方按实际成本分担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1、提交阿勒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近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由乙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3/4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马婵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桦亭路3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417号1单元1611电话:0906-2317526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账号:65001660100050000802账号: 300201370920008864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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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50909772025880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