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NZC2023-30160A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59: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预算金额480.7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服务
联系方式
  • 方警官:0771-28911302
  • 陆世广:0771-5501610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3-30160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4807072.6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4807072.6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4807072.69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项目联系人:方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9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                   项目联系人:陆世广                   项目联系方式:0771-5501610  附件信息: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589.5K 南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30160A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1月目录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0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35一、总则35二、招标文件3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9四、开标41五、资格审查42六、评标43七、中标和合同44八、验收49九、其他事项49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1第一节评标方法51第二节评标程序51第三节评分标准54(3)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四)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的内容评审)55(4)会务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栏中“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六)会务服务”的内容评审)56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57第五节评标报告57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节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73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4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82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93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99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05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107第一节质疑函(格式)108第二节投诉书(格式)110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1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3-30160A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预算金额:480.707269万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1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1项480.707269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条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和开标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项目联系人:方警官联系电话:0771-28911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项目联系人:陆世广联系电话:0771-5501610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1月15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需求一览表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预算合价(元)1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公交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1项1.物业项目名称和地点1.南宁市公安局刑侦羁押综合楼,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8号;2、南宁市公安局技侦综合技术楼,南宁市良庆区春阳路南侧;3、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南宁市云景路79号。二、物业项目概况1、南宁市公安局刑侦羁押综合楼项目概况: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羁押综合楼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8号,现进驻该综合楼的单位主要为刑侦支队下属各单位共近20个,其中有支队多个保密要害部位,属于重点管控区域,如:合成作战研判中心、档案室、枪械库、警用装备及内部保密网络服务器机房和各单位保管存放的涉案财物、物证等,对保密及其他涉密安保工作要求极高。楼内设有大会议厅、小会议厅、食堂、健身房、阅览室等公用场所。大楼内建有智能门禁识别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空调系统、综合布线(含多套网络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办公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程控电话系统、多媒体会议管理系统、LED显示系统、“一卡通”系统、网络和系统服务器中心机房等各类能源供应、自然灾害预防性及大楼内部公共智能化管理系统。主要建设有:①刑侦羁押综合楼建筑面积14349㎡,其中:地下一层2124.66㎡;地上15层11841.84㎡,地下和架空层为停车场,副楼楼顶建有面积为382.5㎡钢棚警体训练馆。②刑科所办公楼1栋8层约5032㎡,附属办公楼1幢2层350㎡。③办案区 建筑面积450㎡,总建筑面积:20181㎡,2.南宁市公安局技侦综合技术楼项目概况:南宁市公安局技侦综合技术楼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春阳路南侧,该项目单位办公室经中共南宁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南密办【2007】5号文核准,南宁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办公室属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项目主楼设有消防灭火系统、智能监控安防和门禁系统、精密机房、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楼层的精密技术实验室等对项目秩序安保、涉密安全防护要求高。该综合技术楼规划用地面积9185㎡,实际用地7198.97㎡,办公区绿地面积:2553.47㎡,总建筑面积:11963.11㎡。主要建设有:①综合技术楼,建筑面积10757.78㎡,其中地上8层建筑面积为7803.59㎡,地下1层停车场面积2954.19㎡。②3层附楼,建筑面积1190.33㎡,③大门门楼建筑面积15㎡。3、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项目概况: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位于南宁市云景路79号,主要负责管辖南宁市地铁沿线范围内的治安、警卫、反恐、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保卫工作。目前下设有屯里站派出所、西乡塘站派出所、安吉站派出所、科园东站派出所、新村站派出所、战训基地,总建筑面积31734㎡,其中分局办公区建筑面积约19000㎡,派出所和战训基地建筑面积12734㎡。该项目设置有智能监控安防和门禁系统、精密机房、调度指挥中心及各要害部门、部位等对项目秩序安保、涉密安全防护要求高。服务区域包括分局办公区、屯里站派出所、安吉站派出所、西乡塘站派出所、科园东站派出所、新村站派出所、战训基地。三、委托管理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一)服务项目范围1.公共场所的安全防护和秩序维护管理2.公共场地、建筑共用部位、公共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3.公共绿地、花木的绿化养护管理4.公用设施设备和水电日常维修及养护管理5.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管理6.公共会议室会务服务7.房屋主体及配套土建维护管理8.办公区电梯、空调、消防设备日常维护及养护管理,确保消防设备运行正常。▲(二)服务形式中标单位在上述3个服务地址设置独立的物业管理机构,派驻专业物业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上述服务项目范围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业务上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一)公共安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的“六防”工作。协助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反恐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区域内各种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进行台账记录。安保器械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服务要求:1)公共安全管理1.安保员负责服务区内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胸卡、仪容仪表良好、语言文明友善、服务亲切周到、值勤训练有素,处理突发事件果断及时。▲2.门岗24小时值守,高度警惕涉恐涉暴异常隐患和现象,及时发现不安全因数。对来访办事人员实行出入登记核查,对上访人员进行秩序维护,防止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禁止上门推销、派发小广告等;未经许可,严禁废旧物品收购、家电维修等无关人员进入服务区域内。3.值守期间,门岗(按需要的时段)站立值岗。4.对大件物品进出实行通报核实放行措施、车辆出入检查开厢检查工作。▲5.协助做好服务区域内维稳工作,制止群体冲撞门岗事件,参与业主单位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6.安防、消防监控24小时值守,配合维保公司电梯解困处理工作,及时消除水、火、电等安全隐患。7.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临时性安保任务。2)巡逻管理1.对服务区域内24小时巡逻,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定时定路线的安全巡逻管理服务,每日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2.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有权将其劝离出辖区;对可疑对象通知相关部门,防控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3.巡检服务区域内正在维修或施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车辆管理1.设置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车辆引流、停放区域指示标识牌清晰有效。▲2.对本物业管理区机动车辆实行出入验证识别:对外来机动车辆做好来访登记;3.对出入服务区域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有序。4.对违停车辆驾驶员进行劝阻,并引导至规定停放区域。5.在业主举办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召开期间、出入高峰时段设专人引导车辆行驶。4)消防管理1.消防监控24小时值守,参与业主单位组织的安全、消防检查活动,并要求安保人员能正确熟练掌握各种消防、物防、技防等设备的使用方法。2.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开展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消防组,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灾情施救。▲3.协助做好安防、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等日常基础保养和管理记录,确保运行正常。5.突发事件管理1.设置应急小组,明确岗位职责要求,以人员安全为原则,根据预案将意外伤害风险降至最少。2.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通报项目管理,当班管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组员,采取果断处置措施。3.向公司及业主汇报事件情况,4.根据现场事态发展趋势,及时拨打110、119、120报警电话。服务标准: 365天*24小时全天候满员满岗,为服务区域提供维稳防暴、安保防护、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果断及时;门卫值班按章办事、把关严格、准确无误;监控、巡逻责任心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参与重大安保事务无差错;车辆维护井然有序。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对火灾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办公室,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事后台账记录清晰。(二)保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具体包括:道路、广场、活动场所、地面地下停车场、体能训练馆、绿地、各办公楼层公共通道、地面、天面、墙面、走廊、楼梯扶手、门厅、办公楼和会议中心、领导办公室、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机房(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路灯、走廊灯、广告栏(牌)、交通标志、地毯(含走廊、大厅、会议室、电梯地毯)、沉沙井、下水道、二次加压水池等清洁保养工作。服务要求:①道路、广场、活动场所、停车场、球馆、绿地、体能训练馆每日清扫1次。②办公区公共通道、走廊、各办公区公共楼梯每日清扫2次,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湿擦1次。③楼宇大厅每日拖洗1次,大厅玻璃每半个月清洁1次。④电梯轿厢内地毯每日吸尘1次、按键消毒2次。⑤走廊灯每周清洁1次。⑥各办公楼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2次以上,并配备芳香球、檀香等物品。⑦各办公楼按楼层设置垃圾桶,垃圾处理须装袋,每日清收1次。⑧户外合理设置果壳箱或垃圾桶,每日清收1次。⑨负责服务区域内作业垃圾、绿化垃圾及废弃物品的清收。⑩各办公楼室外及地下室部分的清洁。⑪负责沉沙井、下水道、景观水池、雨水沟渠清理疏通及定期清淤和杂物打捞。▲⑫定期对公共通道、电梯、楼道、卫生间、垃圾堆放点等部位实施环境消毒并进行台账记录。环境消毒所选用的消毒剂应合格有效。▲⑬不定期对服务区域中对人身产生危险的红蚂蚁、马蜂、蛇等危害物进行防治,实施防治过程应防止对环境造成次生污染。⑭配合业主单位联系专业公司开展服务范围内每月的除“四害”工作。⑮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保洁临时性任务及技侦三层副楼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标准:①服务区域公共场所地面无纸屑、油渍、痰迹、口香糖、果皮、烟头、白色垃圾等。②玻璃门(窗、墙)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③各楼层门厅、大小会议室、招待室、吸音墙上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④公共场所、卫生间、各垃圾收集点无堆积物,垃圾箱外表干净、无积垢、无异味。⑤卫生间保持清洁、干净,洗手盆上无杂物、无纸屑、无积水;及时清理脚印、水渍;镜子每日全面擦拭清洁;大小便池内外无淡垢;墙面、水管、隔断、门坎、窗台无灰尘,厕所内无异味。⑥大理石、瓷砖地面光亮,不锈钢(如电梯间、扶手、门把等)全面保养擦拭,上不锈钢油。⑦化粪池盖板、下水道盖板无溢流,道路地面无“四害”粪便痕迹。(三)绿化养护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负责对服务区域公用绿地、花草、树木养护、修剪、补种,负责公共区域的花草布置、养护、更换。服务要求:①负责服务范围公共区域内各种花卉植物的修剪、养护、补种、浇灌、施肥、松土、防涝、防冻工作。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②做好草坪树木修剪、配合业主已购买的苗木补种工作,保持无杂草、枯枝,清运修剪余下的杂草、枯枝等废弃物。③配合业主完成领导办公室、办公楼大厅、公共走廊荫生植物及盆景的摆放。④协助配合业主对刑侦支队下属警犬大队绿化养护工作。⑤配合业主单位完成绿化临时性工作任务。服务标准:绿地无破坏、践踏,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杂草。及时更换各类荫生植物,保持地面无枯枝、枯叶、无绿化废弃物。(四)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负责服务区域水电、消防、电梯、空调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养护管理,确保水电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高压、低压配电房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楼宇主体及其配套土建部分维修养护。水电设备突发事件及处置措施进行台账记录。维护维修器具器械配备齐全,安全可靠。服务要求:1)公共设备设施管理1.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服务热情周到,统一着装挂牌,持证上岗,遵守有关规程,按章操作,施工维修及时有效。2.区域内公共水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各项记录台账完备,对突发事件有处理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和记录。▲3.工程技术人员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操作技能熟练,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日常保养规范执行。4.各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5.共用部分路灯、景观灯、停车场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实行节能减排措施,按规定间隔、启停时间控制开关;6.供水阀门开闭灵活,系统密封良好,定期进行检修,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机运转无异常声响和振动,轴承温度正常,有电机安全保护措施。水表计量准确。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室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7.供电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检修,各连接处无跳火、发热等异常现象。指示灯、信号灯齐全,计量仪表准确。限电、停电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业主。突发性停电的,应当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故障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告知采购人或业主预计恢复供电所需时间。▲8在对消防系统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消防系统设施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2.公共设备设施维修1.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满意率90%以上。2.工程技术人员礼貌服务,施工区域尽量缩小,完工后自行清理现场,待业主确认后方可离场;3.公共区域水电设备、设施故障维修,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小修一小时内修复,中修1至2天时间内完成,大修和更新改造有详细可行维修方案并根据维修方案及时维修。4.按现场实况不能立即维修的,给予业主满意解释及所需维修时间;若需要等待原厂零配件进行维修,亦应采取其他补救办法,尽量减低业主的不方便。▲5.配合业主对刑侦支队下属警犬大队水电设备设施维护工作。6.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临时性设备维修工作任务。3)公共设备设施的养护1.供电、给排水系统每周巡检1次,遇停水停电的维修提前一天通知业主,确保影响降到最低。2.排水沟渠、雨水井、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3.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配备齐全,有计划的测试演练,可随时启用;▲4.区域内安防监控设备每周巡检1次,确保无遮挡、无偏移,设备运行正常;5.公共会议室音响设备的测试操作、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6.不定时巡查区域楼宇内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天花)、公共设施(电梯、照明、装饰物)等有无意外损坏现象,追查并要求肇事者赔偿返修。 4)楼宇主体及其配套土建部分维修养护 1.物业服务区域内各路口、楼栋、门牌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示标牌齐全、规范、美观; 2.楼宇外檐、屋面保持完好、美观,无违章搭建; 3.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备设施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4.道路、停车场平整、无坑凹、无杂草,交通标志齐全规范。服务标准:365天*24小时值守,为服务区域提供水电设备设施安全有效运行的服务工作。经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上报处理,维修快速及时,突发性重大故障维修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确保提供的维修更换物品质量上乘。(五)领导办公室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负责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服务要求和标准:保持地面、玻璃、桌椅、门窗、窗帘、灯具、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卫生间清洁无污渍、无异味。要求在不干扰领导工作的前提下完成保洁工作,每天至少保洁1次以上,发现水电设施等故障及时报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六)会务服务▲1.因业主单位工作单特殊性,会议具有严格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会议频次高,会务员需24小时备勤。▲2.会务人员要求形象较好,气质较佳,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定期参加商务礼仪培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配合业主举行的重大活动、仪式等服务保障工作。3.会前准备:接会议通知后,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领取台卡、白板和笔、纸、横幅、水牌、饮用水等,并整理和清洁会场桌椅,按会议主办要求布置会场。4.按照要求会前半小时内打开并试好会议电脑、音响、投影、空调等设备。5.按会议要求提前把茶杯、矿泉水摆放好,开水提前半小时准备好,茶杯经过消毒后提供使用。6.会中服务:(如有需要)间隔补充茶水。7.会后服务: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用品(纸巾、铅笔、果盆、水壶、托盘等)进行收集整理。对茶杯进行清洗消毒;对用过的台卡进行分类收集存放,方便下次使用。8.会议场地进行清扫保洁、场地消毒,关闭空调、电器、灯光、门窗。要求:24小时备勤提供会务服务,对会务期间获悉内容,包括以及不仅限于会议使用的资料、文件、草稿等文字、音视频、数据资料等的内容,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遵守保密协定,禁止通过任何途径泄露。五、物业公司负责配置耗品①安保工具、清洁保养工具、绿化养护工具、日常水电维护工具、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等。②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洗涤、消毒、用品用具等耗品。③办公区公共卫生间所需芳香球或檀香等物品。④办公区公共区域垃圾袋。⑤绿植虫害农药消杀、化肥、药具等。▲六、人员配置中标单位聘用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必须经业主单位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上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项目服务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本次采购按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共配置 123 人,各岗位人员均要求无犯罪记录,配置如下:序号岗位配置人员配置(人)1物业经理32主管33会务64安保秩序员565保洁绿化员436工程技术人员12合计:123七、各岗位人员资格条件1、物业经理:性别不限,年龄5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掌握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各项服务的运作流程和管理方法。负责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安排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必要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学习和演练。审核、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员工培训计划、批准季度、月、周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工作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工作质量和进度负总责。并负责与业主日常工作联系,对业主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响应,并进行实施和改进;2、主管:性别不限,年龄5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无犯罪记录。3、会务:女性、年龄在4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相貌姣好、举止端庄、热情大方。熟悉会议接待规程与会场布置的要求及标准,按照会议通知布置好会场,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及会后物品的收集清理、保洁等工作。有良好的表达及沟通能力;具有会务运作流程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应变能力,无犯罪记录。4、安保秩序员:性别不限、女性50岁及以下,男性60岁及以下,持有保安员证,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责任心强,反应敏捷,精神面貌佳,执行能力强,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工作流程。5、保洁绿化员:性别不限、女性 55岁及以下,男性6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形象良好、礼貌热情、为人质朴,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从事过保洁和消杀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熟悉植物和绿地养护工作,熟悉操作和维护各种保洁、绿化设备。6、工程技术人员:性别不限,女性50岁及以下,男性6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安全意识强,具相关工作经验。电工具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熟悉服务区域内电力设备包括输电线路、高低压配电柜、通讯、给排水、电梯、消防、配电设备维护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办公楼内部运行系统如照明系统、各类电动机、各门禁、通信系统相关电气设备以及避雷设备等的基本情况、各供电电源开关、控制柜的位置和控制范围。八、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提供单位简介2、中标单位物业管理方案、服务承诺须体现投标人对投标物业的总体管理目标即:①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架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处理机制,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②管理人员及员工配置:岗位人员编制、人员培训计划、上岗考核标准。③管理工作必需的物质准备计划:维修工具及机械、通讯、运输工具、治安装备、保洁绿化工具和各类服务所需的耗品。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应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保密培训。4、中标单位需配合业主在各大型活动期间,提供协勤人员协助后勤保障服务工作。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应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反恐处突培训。6、不属中标单位承担费用的设备零部件需要更换的,须由中标单位提供方案,由采购人核定、采购。7、中标单位应主动、积极地加强与业主单位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8、中标单位应加强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培训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责任在提供服务时履行保密义务。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及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相关协议应提交采购人备份。服务工作中拍摄的照片、接触获悉的音视频、文件资料等,严禁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传播、发布,如因物业服务人员泄密造成的后果将由中标人及泄密人员承担相关责任。9、中标方负责项目各类设备设施档案及资料的分类归档整理,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完整便于工作查询,服务期每月5日前上交前月档案资料、月度考核材料等至采购方。要求专人管理;分类明确;明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分工和职责。各种物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合同期满全部移交业主单位。10、业主单位为中标单位提供物业办公管理用房和备勤值守房,房租水电由中标单位承担。11、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做出的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书视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和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所有采购单位需要维护保养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中标人在投标前未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因素而导致的其他增加的费用。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书作为评标依据。12、投标人如需现场勘查,请自行前往。4807072.69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入场,服务期一年。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办公区服务区域。四、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从提供服务至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期限:自提供服务成果之日起1年。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五、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履行本项目需要的器具物料。▲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所提交的服务成本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每半年支付合同款总额二分之一物业管理费。▲3、中标单位进驻后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单位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4、中标单位人员必须按承诺足额配置,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中标方未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工程技术人员补员期为一个月,其他人员半个月),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5、中标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物业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原因的人员轮换比例,合同期限内不超过10%的人员比例。▲6、投标人总报价不得少于按南宁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算的工资和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体员工单位应按最新标准缴纳社保、医保、残障金,及节假日加班费、年节福利和各项税费的年度总额。▲7、中标单位每月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及人员使用情况,提供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名单,项目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名单相符,合同期内如需更换人员必须书面经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合同。▲8、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使用单位认为不满足工作要求的人员随时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工作要求。▲9、中标单位进驻后须提供在本项目工作的全体员工名单,并对各岗位员工开展相应技能及知识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10、业主单位在举行大型活动期间或物资搬(运送)需物业协助时,中标单位须主动增加超人员配置要求外的人员无条件提供协助,确保服务到位。▲11、业主单位在组织参与本市级重大活动期间,中标单位应免费提供商务接送服务。12、根据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物业费预算支出标准》 桂财预{2017}140号的标准要求实施本项目物业管理费开支。▲13、中标单位在进驻次月需按各岗位人员资格条件提交投标承诺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供采购单位备查,未能提供的按考核标准扣减服务费用。▲14、中标单位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15、参照考核标准及惩罚:①采购单位每月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考评标准规定的要求,连续两个月达不到80分的,导致项目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管理服务水平下降或业主单位工作人员投诉等现象,视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合同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违约和赔偿责任。②中标单位聘请未经业主政审人员或因物业工作人员原因造成采购单位涉密信息非法泄露、人员伤害等事件发生的,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③采购单位依据《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公交分局办公区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每月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每分扣8000元。其他说明1、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2、合同延续年限、条件和方式:本项目合同履约期到期后,采购人依据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及实际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等规定,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连续(延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可以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附件1: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公交分局办公区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序号相应分值项目工作标准检查评定及扣分考核得分18分机构设置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满足管理要求;2、按要求在2个服务地址设置独立的服务机构,配齐经理、主管兼会务、安保秩序员、工程人员和保洁绿化人员;3、物业服务人员具备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相应的专业资质资格等证书。1、机构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扣2分;2、未按要求配齐各类服务人员的,每缺1人扣2分;3、物业服务人员无法按投标书承诺的提供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专业资格资质等证书的每人扣4分。扣完为止。226分秩序管理1、区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班次安排合理;2、外来人员实行登记核查制度,禁止快递、广告宣传和收废旧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治安秩序良好,无财物被盗现象;3、消防秩序良好,无火警火灾发生;4、服务区域秩序良好,无吵闹喧哗、拾荒、赌博等不良现象;5、各项制度齐全完善,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1、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物业工作人员内部不团结,发生吵架的每次扣6分;2、不实行外来人员登记核查制度的扣2分,快递、广告宣传等无关人员进入服务区的每人次扣2分,发生一起财物被盗案件的扣6分;3、如遇火警处置报告不及时的一次扣6分;4、办公楼区域有吵闹喧哗、拾荒、赌博等不良现象的发现一次扣6分;5、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和记录不齐全的扣4分。扣完为止。314分人员管理1.按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统一着装,服装整洁、履职情况好;2、上班期间无躺卧、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不良现象;3、夜间安全巡查次数合理,记录准确。4、员工招录需经业主政审;5、当班期间精神饱满,责任心强;6、每季度提供本项目全体人员社保医保缴费情况。7、服务中涉及的工作相片、音视频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不对外传播。1、不按标准配备人员的每缺1人扣4分,不按时上下班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2、上班期间不统一服装的,每人次扣0.5分;3、上班不认真履行职责,期间有躺卧,玩手机、扑克的每一次扣2分;4、夜间巡查不按时,记录不准确的每次扣2分;5、招录未经业主政审员工的每次扣10分;6、酒后交接班或值班期间饮酒的每次扣10分;7、每季度不能提供全体人员社保医保缴费情况证明的每个人扣4分;8、通过各种手段非法传播服务中获悉的照片、音视频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每次扣7分。扣完为止;412分车辆管理1、汽车通过识别系统进出;2、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凭牌出入;3、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有序停放;4、外来车辆进入办公区的实行登记和检查放行制度。1、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每次扣3分;2、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实行凭牌出入的每次扣3分;3、进入办公区的装卸拉货车辆未实行登记和检查放行制度的每次扣3分;4、外来车辆未经核实放行的每次扣4分。扣完为止。56分会务服务会前按要求提前布置会场,所需茶杯、饮用水配备齐全,会中服务细致得当,会后整理场地清洁消毒,电器窗关闭出现没按要求布置、准备,场地脏乱、会务服务生硬、沟通对接方式简单粗暴、会后不关闭电器门窗等现象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610分卫生保洁1、区域内道路、广场、绿地、会议室、公共卫生间等处地面上无烟头、果皮、污迹、树叶等杂物;2、墙面无乱张贴和喷印、无蜘蛛网、无鞋印,门窗玻璃明亮;3、垃圾容器、果皮箱、报箱表面清洁,无垃圾外溢,无鼠迹、蚊蝇现象;4、室外公共区域无扬尘、飞絮物和白色垃圾;5、领导办公室整齐洁净。1、道路、广场、会议室、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有烟头、污迹、果皮等杂物的扣4分; 2、墙面有乱贴乱画、蜘蛛网、鞋印,门窗玻璃有明显污迹的扣4分;3、垃圾容器、报箱表面有污渍的扣2分,区域内有明显鼠迹、蚊蝇成群的扣4分;4、室外公共区域无扬尘、飞絮物和白色垃圾,不及时清理的每次扣5分;5、领导办公室未每天保洁或保洁不净的扣3分。扣完为止。76分绿化管理1、绿化由持有专人管理;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明显虫害、无践踏折损现象,无大面积枯黄;3、各类植物有铭牌标示。1、绿化无专人管理扣2分;2、花草树木长势不良,不及时修剪,有明显虫害、践踏折损现象和大面积死黄的扣3分; 3、各类植物无铭牌标示的扣1分。扣完为止。810分设施管理1、水电、网络等设施完好,保持明沟和排水管道畅通,无积淤;2、公共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及时;3、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和维护维修台账;4、电梯困人事件采取措施安全有效;5、公共区域灯光照明无损坏,公共会议室音视频设备运行正常。6、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天花)、公共设施(电梯、照明、装饰物)等人为损坏现象的,追查并要求肇事者赔偿返修。 1、未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的扣2分;2、公共设备设施故障不及时报修或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4分;3、房屋周边排水沟和房顶天沟、排水孔不按季度进行清理疏通的,每次扣4分;4、电梯困人,呼叫系失效,管理人员不及时到现场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当,每次扣5分;5、公共区域灯光、公共会议室音视频设备等故障维护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6、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等发生人为损坏现象,巡查不及时发现,无法追查并要求肇事者赔偿返修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98分档案管理 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运输物资车辆出入、突发事件处置、水电维修、沟渠疏通等各类工作档案台帐。 每缺少一项工作台账的扣3分,扣完为止。合计分值100分考核得分合计附件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8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照明设备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60805便器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60805便器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 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7.2是否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分包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6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截标之日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供)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组织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3、售后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请提供)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请提供)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18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3(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25.3(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25.3(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署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8.2.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1-5595777,通讯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 (2)南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0771-2891130通讯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38.2.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 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分, 13 时 00分到 17时 0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联系电话:0771-218909140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41.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含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短信、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扫描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文件提交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排格式进行,不按要求提交齐全的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造成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的风险。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扫描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3.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38.3.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线下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如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10分。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评标时,评委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50分(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0%);(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2)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4)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并提交残疾人证及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分依据)(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6)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价格分=×50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2、技术分…………………………………………………………………………………40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评分条款中的“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是指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的内容)(1)公共安全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栏中“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一)公共安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的内容评审)服务基本分得2分,满分2分;除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外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每有1项扣1分,最高可扣2分。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0.5分,满分2分。(2)保洁绿化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栏中“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二)保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及(三)绿化养护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的内容评审)服务基本分得2分,满分2分;除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外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每有1项扣1分,最高可扣2分。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1分,满分2分。(3)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四)水电维修保养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的内容评审)服务基本分得2分,满分2分;除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外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每有1项扣1分,最高可扣2分。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0.5分,满分2分。(4)会务服务分:(满分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栏中“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中(六)会务服务”的内容评审)服务基本分得2分,满分2分;除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外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每有1项扣1分,最高可扣2分。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1分,满分2分。(5)各岗位人员资格条件分:(满分24分,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栏中“七、各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的内容评审)①经理、主管、会务人员中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个证得1分,满分1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证书、高压电工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的,每人得1分,一人持多证只算得1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③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人员中获得中级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证得1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获得特检院(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培训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培训证书的,每个得0.5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3、商务分…………………………………………………………………………………10分(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物业服务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后原件备查)。(2)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得1分,满分3分。(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地级市以上***门组织的相关反恐处突培训(培训相关证明为评分依据,中标后原件备查),得1.5分,满分为1.5分。(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从事物业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每有1项得1分,满分1分。(提供所获奖项、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计算日期以颁发时间为准)。(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地级市以上保密部门或***门组织的保密培训(培训相关证明为评分依据,原件备查)得1.5分,满分为1.5分。(6)诚信分:投标人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三)总得分=1+2+3(四)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南宁市政府采购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合同项目编号:NNZC2023-30160A计划编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中标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目录一、第一部分合同书……………………………………………………………(页码)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页码)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页码)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页码)4.1中标通知书…………………………………………………………………(页码)4.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页码)4.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页码)4.4投标函………………………………………………………………………(页码)4.5报价表………………………………………………………………………(页码)4.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页码)4.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4.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页码)4.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页码)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南宁市公安局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地铁分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不能超过25日),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宁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物1.2.1标的物1信息1.2.1.1名称:;1.2.1.2数量:;1.2.1.3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含税)。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5.4服务及质保期限:。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超过【】(根据项目实际填写)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元。(根据项目实际填写)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标的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服务、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为30%)。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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