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1)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0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5 10:28: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1万元
代理单位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
联系方式
  • :0351-6816823
  • :176116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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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40570133120251002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1)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06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6816823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中腾建华大厦3层318室 联系方式:176116819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1.00 单价(元):6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包括数据接入子系统、展示与发布子系统、数据查询子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设备维护子系统、数据上报子系统、移动端查询子系统等八个子系统。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自签订合同后,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前期完成项目整体需求分析调研、系统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及部分模块开发等工作,实现全省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数据在线审核,并通过该平台上传至国家平台;后续完成项目全部模块开发、联调、人员培训、整体系统部署及试运行。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61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1)(11N40570133120251002).pdf 合同编号:JHBZKYCGJS[2025]049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第一包)技术服务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第一包)委托方(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服务方(乙方):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在代理机构(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06包号:采购包1)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包括数据接入子系统、展示与发布子系统、数据查询子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设备维护子系统、数据上报子系统、移动端查询子系统等八个子系统。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6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元整)。此价格为税前合同执行不变价,已包含乙方提供本合同服务的全部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即18,3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叁佰元整)2、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即30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伍仟元整):完成初验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18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叁仟元整):完成最终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12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贰仟元整):甲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3、如财政资金不能按期拨付导致采购人支付滞后的,甲方无需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四、后续服务及承诺1、乙方全程介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概要设计、详细1设计等提出相应建议,要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及方式等;2、服务期间提供7X24服务响应,由评估专业人员在2小时内作好服务应答和反馈,需要现场支持时,乙方需在4小时内安排至少1名具有服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处理:3、乙方提交的项目各阶段成果文档应当结构清晰,容易阅读和理解。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规范性和质量应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4、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阶段工作并将成果交付采购人后,有义务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对不超出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5、乙方应满足甲方在合同中要求完成的其他任务及后续配合工作:6、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制定的项目整体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五、服务成果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3、服务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其他要求:(1)、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自签订合同后,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前期完成项目整体需求分析调研、系统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及部分模块开发等工作,实现全省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数据在线审核,并通过该平台上传至国家平台:后续完成项目全部模块开发、联调、人员培训、整体系统部署及试运行。(2)、本项目产生的所有代码内容、软件成果、文档成果、数据成果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提交的成果内容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六、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乙方责任2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内容。2、保证项目的后续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八、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维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文书、资料、通知等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微信、短信等,电子邮箱、微信、短信接收的时间,即为相关文书、资料、通知已经送达的时间。双方函件签收人及联系方式:甲方:赵宏玺电话:13994204852乙方:邹小刚电话:13810906641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叁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5、附件: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技术要求(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章)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乙方:(盖章)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太原市兴华街П号地址:北京市吕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南店村综合商业楼3层31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Z印车ipun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51-6297739电话:010-8246197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5701331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6368XA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账号:11001045300053015846邮政编码:030027邮政编码:1000961签订日期:2025年8月15日签订日期:2025年8月日5附件: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技术要求(一)建设内容包括数据接入子系统、展示与发布子系统、数据查询子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设备维护子系统、数据上报子系统、移动端查询子系统等八个子系统。1、数据接入子系统本系统分为自动监测数据的接入、监测点位车流量接入、设备维护信息数据接入、平台数据的接入、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信息、区域噪声监测数据、区域噪声监测占位信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及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信息。主要包括市平台数据接入、自动监测数据的接入、超标录音接入、视频监控接入、监测点位车流量接入,运维数据的接入、设备数据的接入、监测联网管理、监测数据解析、设备实况监控、测点画像、地图可视化、实时事件、测点管理、监测设备管理、测量辅助设备管理、功能区管理、手工采集数据接入、手工监测点位管理、手工监测专题权限管理等功能。2、展示与发布子系统展示接入的监测数据,可按各地区实现噪声排名等信息,通过一张图的方式显示测点分布、点位的信息、变化趋势、采集率等信息。同时设立数据发布平台,可将数据发布指定点位及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平台。展示内容包括实时数据的展示、3区域概况、噪声变化趋势、采集率展示、噪声达标率统计、噪声评价值统计、视频监控、数据发布等。3、数据查询子系统可统计与查询省内所有接入的数据,包括了瞬时数据、统计数据、频谱数据、录音事件、气象数据、噪声事件数据、采集率统计、有效采集率统计、突发噪声自动识别与统计。主要包括瞬时数据、统计数据、频谱数据、基于灵敏度变化的传声器可靠性的判断、监测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操作记录查询功能、系统事件查询功能、录音事件查询功能、设备事件分析查询功能。4、数据分析子系统可按《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06-2017)的要求对数据实行噪声趋势分析、功能区达标率、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6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对比分析、噪声污染日历、噪声排名、环同比、采集率、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模型及自动分析计算区域噪声与交通噪声的等。主要包括噪声趋势分析、功能区达标率分析、功能区声环质量时间分布、对比分析、噪声排名分析、声源定位分析、环同比分析、采集率统计分析、报表生成功能、统计分析、基于鸟叫、虫鸣、雷声、蛙叫AI只能学习模型、区域噪声等级评定、交通噪声等级评定、航空器飞行时间噪声识别及声辐射模型、航空器飞行事件噪声自动识别等内容。5、质量控制子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主要包括了三级审核系统、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手工监测数据审核、突发噪声异常判断模型。6、设备维护子系统全面实现设备维护的数字化,对设备维护团队、设备维护计划、设备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进度、故障记录记录等内容全面实时数字化管理,使设备维护过程的质量控制得到有效的保证,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主要包括设备维护状态、设备维护计划、设备维护记录、故障进度处理、故障记录等内容。7、数据上报子系统实现省平台噪声自动监测、手工监测数据向国家噪声平台上报功能。主要包括自动监测噪声点位信息关联、自动监测噪声中间库同步、自动噪声监测入库率统计、手工监测噪声数据上报等功能。8、移动端数据查询系统建立手机小程序系统。方便设备维护人员、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直接了解全省各市的声环境质量情况和评价信息,通过与GIS的有效结合展示各站点设备的详细数据和运行状态,为设备维护服务提供实时设备信息,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系统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1.1要求本项目在软件设计、开发、集成和服务过程中采用已有的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1.2本项目所涉及业务系统须在山西省政务云部署,所开发平台及相关组件7需在国产化环境下部署:1.3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项目申请报告》(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进行开发,且该申请报告中所涵盖所有功能均需进行响应,因国家政笛及其它不可控因素需调整,需在满足山西省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验收要求的前提下,做好需求变更后进行调整:2、性能要求系统支持不低于3000个用户同时流畅、稳定运行,可同时响应500个用户同时发送的请求。2.1交互类业务交万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等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2.2查询类业务加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生成或决笛支持的信息查询等。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三个参考范围,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报表生成等复杂操作响应时间:小于3秒。2.3即时统计分析类业务简单分析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复杂分析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3、系统质量要求3.1可扩展性业务流程扩展,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界面的改变、业务实体变化、业务流程变化、规则的改变、代码改变等),应尽可能的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业务内容扩展,系统应提供一个弹性的架构,支持使用配置而免编程的方式对业务流程、业务表单、查询统计等功能的定制与调整。业务模块变更:各模块应该相对独立,可以实现拼装,名称要简洁明了。3.2伸缩性当系统容量发生变化时,应能通过在横向(Tiers)和纵向(Layers)的各个层次的扩充,保证系统合理的响应时间和吞吐量:支持负载的划分与均衡。83.3可维护性软件能够被简单方便的修改和升级。包含可读性、可修改性、可测试性等:系统组件有自动部署和自动升级的功能:具备错误的远程分析与排除功能。3.4稳定性要求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3.5可靠性要求系统总体可用率>99.99%,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99%,WEB应用可用率≥99.99%。(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三)信息安全要求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信息安全体系要求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保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按照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在不同的信息安全域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本次采购项目的信息安全要求如下:1、乙方须严格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乙方安全设计、建设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第三级安全要求,乙方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3、乙方须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2指南》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有关要求,配合完成该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和第三方测试工作。.4、乙方须保证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进行整改,直至该项目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验收。5、乙方须保障本次采购项目建设系统用户、功能和数据的安全。(四)组织保障与项目管理要求1、对项目管理要求乙方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体系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沟通方式和工作职责,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可根据项目实施经验,对项目管理工9作提出相关建议。2、人员要求2.1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乙方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中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管理权限,并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调动相关资源的权力,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乙方应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次采购项目工作。2.2对项目团队的要求:乙方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项目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咨询顾问、应用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用户培训、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成员。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乙方需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名人员的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应执行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五)测试要求成交后,乙方应制定规范的测试方案,测试内容应包含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系统集成测试(应包括负载测试和压力测试)等,乙方应通过本需求所提到的各项业务功能要求进行测试,提供详细的测试方案,并达到本需求所提到的I各项技术要求。(六)安装与调试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软件安装调试指南,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软件的安装、指导和监督。系统开发完成后经双方人员共同测试后方能上线使用。(七)需求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有义务与采购人一起进行需求调查和确认,如调查结果与原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的响应有出入,在实施时以用户确认的补充或更正为准。(八保密要求1、乙方承诺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保存和维护从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获得的10保密信息,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规格、计划、设计、软件及开发资料、数据、图纸、式样、样本或采购人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其它资料。2、乙方应保证其雇员:2.1只有在为了本项目的目的而必须知道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才允许获取从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2.2必须了解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保密要求并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2.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乙方透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应当在不损害采购人其它利益的情况下,尽一切努力协助采购人收回保密信息,防止使用、传播、出售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该保密信息:2.4本项目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采购人交还其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留存;2.5本项目合同有效期间及其后的10年内,本条款以及附件的规定仍对乙方发生效力,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九)验收要求本次采购项目部署阶段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的初步验收,在试运行阶段完成后再次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验收程序按照采购人信息化工程项目相关验收规定开展。1、初步验收I当乙方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后,由采购人出具确认函,确认乙方工作达到全部设计要求、并通过了联调测试。当乙方获得项目完工的确认函后,由采购人组织乙方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验收文档包括《初步验收总结报告》、《初步验收申请》以及验收所需的其它所有文档。2、试运行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系统瘫痪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或整体故障率>3%),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1个月无故障时为止。试运行期间,乙方应进行全程跟踪,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在试运行期间,乙方应当根据采购人、工程总集成单位和监理单位的11要求,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的范围内不断修改和完善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最终验收当乙方在平台实现无重大事故试运行1个月,并且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后,由采购人组织乙方完成项目的最终验收。验收文档包括《最终验收总结报告》、《最终验收申请》、《项目试运行报告》以及验收所需的其它所有相关文档。(十)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1、服务责任要求乙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系统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乙方提供的功能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满足或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状况,乙方负全部责任。1.1乙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乙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2乙方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3如磋商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功能或服务,请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乙方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功能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免费提供。2、质保期维护与售后服务要求从最终验收完成之日开始,乙方应提供软件系统至少一年质量保证服务。乙方应针对系统使用与运维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服务承诺。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要从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服务策略、服务组织保障、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紧急情况响应服务、质保期和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2.1在系统运行期间或软件升级期间,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服务、软件维护服务、性能评估与调优等。122.2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完成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2.3质保期内提供如下服务:2.3.1实时技术支持乙方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技术支持要求时,应为平台使用人员提供如何使用的咨询。2.3.2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要求时,0.5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在2小时内为采购人提供解决方案,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若需要现场服务才能解决问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不能解决故障问题,采购人有权利选择专家支持,且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提供。2.3.3热线服务乙方应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在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3.4定期跟踪乙方应每1个月不少于1次现场巡检服务,每半年提供1次现场巡检服务报告,乙方承诺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2.3.5平台升级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免费的平台升级服务。免费升级服务期内,用户使用中发现软件功能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进行修改完善,如遇系统需求变更等较大版本升级,双方另行签订升级服务合同。3、质保期外的技术支持乙方应列出项目质保期外可提供的运行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案,供采购人参考。(十一)培训要求乙方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提供相应的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必须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讲师、辅导人员和相应的教材,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132、集中培训面向系统维护人员和业务人员(用户指定人数),其中系统维护人员与业务人员的职责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方法,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分期进行集中培训。3、集中培训的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的维护、故障诊断、管理、使用。4、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采购人有权在系统内部使用这些培训资料。5、负责培训产生的全部费用。6、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期次等项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调整,但为方便乙方安排,采购人需在5日前通报乙方的相关调整事宜。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几个方面,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十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成果: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文档成果: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设计方案、详细接口文档: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报告: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测试报告、安装部署手册、用户操作手册、运维培训手册。14保密协议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乙方: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的“山西省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第一包)”,乙方在实施的过程获知了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为了保证甲方的保密信息及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指甲方为本项目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确认应该保密的书面及口头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保密信息: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为本项目而准备的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信息、报告、文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二、保密信息只能被用于为实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所进行的工作,不能被用于任何其他用途。除去因项目实施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内可以向有关人员提供相关保密信息并切实保证保密信息的安全,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媒介、非盈利性质组织、公司、个人披露或提供该保密消息,并且应当采取一切法律或其他手段避免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本协议所称甲方书面批准是指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许可。三、乙方在经甲方书面批准向下列人员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时应严格遵循“为项目工作所必须”的原则,并仅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一)乙方内部为参与本项目而必须获得该信息以便进行有关工作和提供有关意见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雇员。(二)当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向所属人员披露信息时,有义务告知乙方所属人员对有关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并告知所属人员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非本协议所允许的使用将具有重大损害性,因此务必杜绝。四、在乙方或其他任何通过乙方而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和机构依照法律被迫披露此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在此保密信息被披露之前,以急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通知有关各方采取保护措施或其他相应对策,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5其依照法律而被迫披露的保密信息。此外,披露方人员只得就所问及的问题进行答复,不得超过问题的探询范围。五、未经甲方书面同竞,乙方应切实保证其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除非法律有特别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其任何人不得通过新闻媒体、广告或其他任何形式作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公开声明。六、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的任何人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携带、电子邮件等方式)送出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媒介、非盈利性组织、公司、个人。经量方要求,所有的书面保密信息包括复印件应立即归还甲方。七如果乙方或通过乙方知晓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或机构因故意或过失违反上述协议的,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额为所造成损失金额的双倍,如无法计算损失金额,应按相应合同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八、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各项附件及双方在协议执行的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仅限以书面形式经各方签字方为有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正式文件宜布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才能被终止。九,本协议话用中国法律,如产生纠纷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项目合同一并签订。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16(本页无正文,为《保密协议》签名盖章页)甲方(盖章)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乙方:(盖章)北京中联普瑞科技有限公司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车支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8月15日签订日期:2025年8月15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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