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16:42: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预算金额299.4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郴州市辉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联系方式
  • 江润丰:075-2885059
  • 任荣丽:13975519949

正文内容

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3日 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的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19274-20250528-2 4、采购项目预算:3,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40天(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994,618.34 其他房屋施工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3,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8号文标准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 3.5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6月04日 至2025年06月13日, 08时30分至17时30分止,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江润丰 2、电话:075-288505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行政中心25楼郴县路177号 (3)联系人:江润丰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5-288505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辉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园路43号101-401 (3)联系人:任荣丽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975519949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采购人: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委托代理编号:CZHY2025-CG(GC)-004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辉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邀请公告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HY2025-CG(GC)-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3、委托代理编号:CZHY2025-CG(GC)-0044、采购项目预算:¥300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40天(日历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项3000000.002994618.3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3.5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2.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2.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磋商。七、磋商邀请公告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八、确定邀请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行政中心25楼郴县路177号(3)联系人:江润丰(4)电话:075-28850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辉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园路43号101-401(3)联系人:任荣丽(4)联系电话:13975519949十一、其它补充事宜1、本邀请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用:16320.00元。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4、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5、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6、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7、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邀请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①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的价格扣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②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8.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0.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肆仟陆佰壹拾捌元叁角肆分(¥2994618.34元)注:(1)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不合格投标人。(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19.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平台中递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成功后会自动加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磋商及谈判项目还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22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3款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z.hbncp.com.cn)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第二章第24款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将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6.1款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第二章第29款项目的磋商本项目采用视频磋商,详见本文第二章磋商须知正文第29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中标金额的/%。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若有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若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优的投标人优先。若得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按随机抽取决定排名顺序。4、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在5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一式四份。第二章第42.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78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重大违法的、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9.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9.3价格评审优惠:(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5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9.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响应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9.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21.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2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21.4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评分项的则该项评分记0分处理。21.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在指定盖章处签署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用于投递。21.6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组成报价文件。21.7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后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签章要求,调取左上角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与电子版内容相同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21.8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标注,标注功能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首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蓝色旗帜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按键;如投标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平台中递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成功后会自动加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磋商及谈判项目还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22.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z.hbncp.com.cn)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4、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4.1.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将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磋商、综合评分、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款情形进行。26.供应商资格审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资格条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视频磋商29.1竞争性磋商项目解密前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供应商在解密之后,点击“解密”按键旁的“视频环境检测”确认摄像头、麦克风、网络是否通畅。29.2磋商29.2.1参与磋商的人员应包含商务、技术代表,参与磋商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并按本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2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z.hbncp.com.cn)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依次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9.2.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29.2.4建议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z.hbncp.com.cn);磋商小组(或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并在平台页面右上角弹出视频邀请弹窗,接受后即可进入视频会议页面进行商谈。29.2.5若磋商代表身边没有电脑,或者电脑不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一毂清风”并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磋商小组(或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磋商小组进行视频商谈。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29.2.6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29.2.7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29.2.8磋商中,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29.2.9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磋商障碍,经磋商小组一致确认,磋商小组将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z.hbncp.com.cn)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29.2.10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29.3磋商文件修正及方案合议29.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4最后报价29.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决定是否制定优化采购方案,并将优化方案(如有)和最终报价表提交给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9.4.2在最终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终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29.4.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29.5最后报价查看及投递29.5.1所有供应商视频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会向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邀请,供应商在网页上登录账号后即可收到邀请信息;最终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29.5.2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29.6价格评议29.6.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最后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4)平台投递时需要填写本项目的投标价,该价格仅作为智能排序所用,与所投报价文件价格不一致时,以报价文件价格为准。29.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7.7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及标准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供应商名称ABC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5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1信用记录查询: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拱“中小企业声明函”(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1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签字或盖章盖章符合要求)。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结论注: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进行。2.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名称ABC1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工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4付款方式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5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均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实质性要求的7质量要求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8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第二节评审方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2.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评分细则详见后附【评分计分表】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综合评分表说明:(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按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评标各项打分因素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附件(如果有的话),否则评委有权作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3)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原件查阅除外);(4)供应商以虚假资料意图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投标无效且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序号权值评审因素、标准1报价部分(15分)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技术部分(5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①项目总体概况描述;②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③施工准备方案。方案内容无漏项且详细全面、合理,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可行且完全匹配项目需求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分项扣5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欠合理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详细要求理解错误以及内容过于简单无实质性内容等情况;欠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质量管理措施(12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须包括:①项目质量管理目标;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控制的环节、重点和方法;④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的质量保证措施的计12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3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的不得分。安全管理措施(12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安全施工管理方案,内容须包括:①安全管理目标;②安全管理制度;③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④安全应急预案。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安全施工管理方案的,计12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3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的每处(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①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含工期计划图);②施工技术对进度保证措施;③施工环境影响工期的措施。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的计6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2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的不得分。环境保护措施(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和制度;②环境保障措施。对提供了详细、可行、完整无缺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计5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2.5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环境保护措施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资源配置方案,包括①设备配置;②人员配置。以上内容符合实际,人员设备安排合理的计5分,方案内容中每缺一项扣2.5分,提供的内容不详细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资源配备计划不得分。3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注:要求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发包人):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1、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1.2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47号1.3项目内容: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工程地点:2.3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材料和设施采购、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等。4、合同工期4.1开工日期:4.2竣工日期:4.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6、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付款人:郴州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付款方式: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郴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4、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出具税务局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开户银账真:行: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文娱活动中心场地及观众看台等提质改造项目。3、招标范围: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4、承包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由承包单位包施工、包质量、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方式进行承包。二、工期、质量要求及价款支付1、工期:40天(日历天)。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4、合同价款支付:合同另行约定三、项目实施要求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打卡签到制度。2.2中标人对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必须进行知识学习及业务、安全培训。2.3中标人负责制定周密、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指派具备施工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操作实施本次装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负责安全有序进行。2.4在施工前,中标人须为施工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负。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周边房屋和他人的财物,由中标方负责赔偿。2.5中标人应保证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停水、断电、设施施工现场警示牌、警戒线、围挡等防护措施。如白天未完成施工作业,中标方晚上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灯并指派专人看守。2.6中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施工进出道路处理及周边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协调,杜绝阻工事件的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一概由中标方负责。2.7服务响应:施工期间,接到采购方实施意见后,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部署,并在48小时内修复。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免费维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在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质量保证4.本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4.3质量保修: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四、项目特别说明1、工程变更1.1发生工程变更或签证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设计(含图纸会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印章认可后方可实施,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1.4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2、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法定时间内审核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法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6、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供应商承担后果,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施工组织设计附件9:技术方案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14: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5-1:报价一览表附件15-2:分项报价文件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八、最后报价注:投标人自行编制页码和目录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件4:(供参考)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发包人):,(甲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发证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或第四章要求提供。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四条第1、2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供应商应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审查资料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及标准中的资格性审查表)附: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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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苏仙区天堂温泉创5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711时光小镇文娱活动中心场地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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