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F-YS2505-000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03:37: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预算金额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州灏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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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F-YS2505-0008)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一、招标条件本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小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证明资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86号(碧桂园从化19606025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86号(碧桂园从化19606025室)七、其他各(潜在)投标人:广州灏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的委托,对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编号:HF-YS2505-0008。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采购从化区可移动式喷雾降尘降温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采购预算:30万元6.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招标文件需求书。(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证明资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不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磋商/投标文件中,已领购磋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招标文件:①投标企业授权代表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证明资料之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要求邮寄磋商文件的应先将以上资料及“领购磋商文件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邮寄至广州灏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926158183。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灏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86号(碧桂园从化19606025室)】领购磋商/招标文件,磋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上级部门。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6号联系人:姚工电话:/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86号(碧桂园从化19606025室)联系人:工电话:13926158183电子邮件:haofengzbd1@126.com7(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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