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区属储备地块“狮山-10”垃圾清运及处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GZL2023-FS001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3-05-26 17:44: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垃圾清运及处理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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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狮山] 区属储备地块“狮山-10”垃圾清运及处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L2023-FS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属储备地块“狮山-10”垃圾清运及处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内容与合同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三、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可处置场地内对应类别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相关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有效期应保证在收运到处置的义务期间内合法有效。 现更正为: 三、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可处置场地内对应类别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相关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等,相关证件有效期应保证在收运到处置的义务期间内合法有效。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三、项目要求 (13)中标人应设危险废物处置负责人,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协调管理工作。 现更正为: 三、项目要求 (13)中标人应设固废处置负责人,负责固废处置协调管理工作。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四、执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5号)。 (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 第82号)。 (8)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等。 现更正为: 四、执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 第82号)。 (6)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等。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七、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转移处置,处置结果符合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造成二次污染,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的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GPS轨迹图等)保存完整,提交复印件至招标人。 2.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 七、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规范转移处置,处置结果符合招标人的验收要求,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造成二次污染,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的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GPS轨迹图等)保存完整,提交复印件至招标人。 2.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 四、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转移处置,处置结果符合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造成二次污染,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的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GPS轨迹图等)保存完整,提交复印件至甲方。 2.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 四、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规范转移处置,处置结果符合甲方的验收要求,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如果造成二次污染,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的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GPS轨迹图等)保存完整,提交复印件至甲方。 2.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09时30分00秒 现更正为:2023年6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7日09时30分00秒 现更正为:截止到2023年6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科技路(狮山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伟发 联系方式:13418440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906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方式:0757-83126189/13630107124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