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8143411-0005652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23:09: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上海市民政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上海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中标金额299.46万元
代理单位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侯雨薇:021-23111111
  • 陈未末:021-55887787-8877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8143411-00056527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2994600.00元 上海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88号6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甲方规定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海丰华,俞跃,侯雨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按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算并下浮50%进行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4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方案全面、可行性强,类似业绩丰富,人员配备充分,故推荐其为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民政局 地 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联系方式:021-23111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 联系方式:021-55887787-8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未末 电 话:021-55887787-8877 附件信息: 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pdf421.3K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8143411-00056527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单一来源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四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采购人推荐和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现就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向上海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8143411-00056527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1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29946002994600一、财务主管委派管理(一)修订委派办法,按照委派办法,完成新一轮委派工作;(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务主管工作例会,加强局系统财务管理;(三)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委派主管年度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四)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培养委派主管后备骨干;(五)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处理的相关工作;二、财务核算管理(一)局财务内控管理平台日常维护;(二)局本级财务核算、统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三)部分局属单位代理记账工作;三、财务监督检查管理(一)做好财务基础检查继续开展对局属单位的内控制度、会计基础规范操作情况等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根据要求,按市局安排做好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三)做好巡察监督相关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对相关单位的巡察工作;四、其他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3-21至2024-03-26,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五、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六、单一来源采购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3-2714:00:00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届时投标人代表所需携带的材料:1)开标时所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单位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联系人:侯雨薇电话:021-23111111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邮编:200437联系人:陈未末电话:021-55887787-88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3☑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0元;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大柏树支行帐号:033212000400098114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5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报价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7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8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不要求,本文件中涉及履约保证金内容均不适用。□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并且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电汇、汇票和转账支票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为采购人。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11解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为了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中心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中心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中心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供应商全权代表委托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四)单一来源采购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采购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资信及商务部分A.资信部分:(1)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6)提供采购邀请中符合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B、商务部分:(1)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部分(1)项目服务方案;(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3)质量保证措施;(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供应商报价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正本或副本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民政财务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地址:时间:目录一、资信部分:(1)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6)提供采购邀请中符合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二、商务部分:(1)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4)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5)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三、技术部分(1)项目服务方案;(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3)质量保证措施;(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采购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同意单一来源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采购响应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注:附上法定代表人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注: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进行信息查询的网站截图,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以报价人注册所在地处罚标准计算,如上海市为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件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注:须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6: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该表中包含报价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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