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43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15:07: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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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钱玉柱:025-58502056
  • 陶冉:025-8479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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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435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3201067140938517 南京市秦淮区仙鹤街99号 81.61 530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3201047217092396 秦淮区中华路150号5楼(砂珠巷G2栋) 71.67 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服务范围: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独立社会第三方开展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至项目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胡海军、张俭、钱爱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标准:由成交单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分包1服务费:7950元 分包2服务费: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 钱玉柱 联系电话:025-5850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陶冉 联系电话:025-84795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冉 电话:025-847959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品目 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4:4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总成交金额 ¥1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冉 项目联系电话 13675111432 采购单位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6611060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陶冉 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434(0675-246JOC004538)采购人: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磋商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7月26日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434(0675-246JOC004538)采购项目: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整。采购需求: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独立社会第三方开展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共分为2个分包。分包号项目数最高限价(万元)分包1约19个57分包2约21个63同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在一个分包上成交。本项目按照分包号正顺序依次评审,已被推荐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可继续参与其他分包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其他分包的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全部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服务”中对应事项查询截图);(2)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www.joccon.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注册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包500元,售后不退,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身份证);并上传平台审核,审核通过方可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90号联系方式:025-83580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联系方式:025-847959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陶冉电话:025-8479594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项目地点江苏省采购范围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采购服务期至项目全部完成磋商保证金无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后90日内有效供应商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竞争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档1份(一般应为盖章后扫描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供应商应按分包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竞争响应性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接收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时间及地点递交竞争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评标室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高限价分包1:57万元分包2:63万元。成交供应商数每包一个磋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低于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一、总则一、总则(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二)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详见磋商公告磋商资格人要求。(三)磋商费用及报价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不管磋商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且业主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磋商申请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情况进行详尽了解,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磋商申请人应对自行获取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责,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成交,成交人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实际为由提出额外的补偿、费用增加及延长交货期等要求。二、磋商文件(四)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磋商申请人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自负。3、本磋商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交货期、磋商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其他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五)磋商文件的澄清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磋商申请人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__2_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磋商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磋商申请人。由此而产生的对磋商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六)磋商文件的修改在磋商截止日期前,磋商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为使磋商申请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业主单位与磋商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磋商申请人。当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七)报价1、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审计过程中的人员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可能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此次报价中,不单独列项。)2、请磋商申请人根据所提供的产品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项报价内容的实施进行变更。(八)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磋商申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3)技术方案(4)企业相关资料(5)其它资料(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资质证明文件\\其他相关材料)3、磋商申请人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磋商申请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九)报价担保无(十)勘察现场1、磋商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磋商申请人可自行联系业主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申请人承担。2、业主单位向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业主单位现有的能使磋商申请人利用的资料。业主单位对磋商申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一)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磋商申请人必须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申请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3、全套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申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或签字。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十二)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磋商申请人必须将磋商响应性文件密封提交,可将磋商响应性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2、标志:磋商申请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可以写明业主单位名称、磋商代理机构名称和项目名称以及磋商申请人的名称。(十三)磋商截止期1、磋商申请人应在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磋商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响应性文件时将在磋商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2、业主单位与磋商代理机构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业主单位与磋商申请人以前的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3、超过磋商截止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磋商申请人。(十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磋商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磋商响应性文件。2、磋商申请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3、磋商截止以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五、磋商(十五)磋商1、磋商由磋商代理机构单位主持,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参加。2、磋商时,由磋商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或磋商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磋商响应性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性文件,退回磋商申请人。3、磋商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4、磋商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磋商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六、磋商活动(十六)磋商活动1、磋商活动(1)由磋商小组组织进行。(2)磋商小组由业主单位委托磋商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将从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业主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磋商。(十七)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申请人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报价评估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磋商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磋商时不予考虑。(十八)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发现磋商申请人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十九)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发现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申请人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磋商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将作废标处理。(二十)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二十一)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一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二)磋商响应性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1、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磋商申请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磋商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5、磋商申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6、除在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经磋商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7、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磋商文件要求的;8、磋商响应性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二十三)最终报价技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评标现场进行最终报价。(二十四)磋商和成交将在磋商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磋商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磋商和成交的,磋商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申请人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磋商有效期造成磋商申请人损失的,业主单位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除外。七、授予合同(二十五)成交确定成交单位后,磋商代理机构将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单位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人不与业主单位订立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业主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业主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十六)合同签订业主单位与成交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业主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业主单位将向成交人和未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第二章合同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第一条工作目标和内容(一)甲方购买乙方审计服务,由乙方派出人员参与甲方审计项目的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前述审计项目。(二)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工作。乙方派出人员的职责是按照甲方审计组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内容应达到甲方审计组要求的工作目标。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派出审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有权规定采购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撤回不能胜任审计服务的派出人员。(二)甲方义务:1.对乙方派出人员进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审计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保密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2.项目实施中,指导乙方派出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并负责对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复核,有效保证其审计质量;3.按照约定的条件,按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派出人员按甲方项目、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二)乙方义务:管理义务1.乙方根据投标文件派出人员后,必须确保派出人员能够将参与的审计项目实施完毕,不得更改派出人员。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调换、退回派出人员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完成审计服务;2.乙方必须约束其派出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审计组组长的安排,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遵守审计取证程序,按照规定编制审计证明材料、审计工作底稿;3.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4.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结果负责;5.乙方保证与派出人员签订书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派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负责为派出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建立派出人员档案。如因乙方未尽到上述保障义务,造成派出人员利益受损或导致甲方卷入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有义务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对本协议中涉及的派出人员承担国家法律、法规中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切责任,若上述人员发生休假、加班、工伤、大病、生育、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任何劳资纠纷,甲方除了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之外,不承担乙方派出人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7.如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乙方派出人员人身及财产受损的,由第三人向乙方派出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仅予以必要的协助;乙方派出人员损害未得到足额赔付的,由乙方自行弥补;8.乙方应教育其派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9.乙方应要求其派出人员遵守江苏省、各省辖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以及甲方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廉政、回避和保密承诺义务1.乙方及派出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必须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它各项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2.乙方及派出人员在甲方明确其参与审计的工作对象(审计对象)和任务后,乙方派出人员如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详见《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主动向甲方反映并申请回避;3.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要求,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务必保管好项目单位报送的所有资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本次审计结论及项目审计所涉及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乙方务必保管好项目单位报送的所有资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本次审计结论及项目审计所涉及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5.乙方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价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评价之机承揽其他业务。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项目成果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并终止其业务资格,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义务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及其派出人员连带承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连带赔偿甲方损失:1.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2.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3.将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信息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4.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5.拒绝接受审计组统一领导和监督的;6.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其他义务如乙方派出人员在派出工作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第四条服务时间完成审计报告,具体计划安排按甲方要求确定。第五条派出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人员类别等)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第六条审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在本项目合同履约前,采购人可就本项目明细进行审核和调整。对经审核有超范围、标准报价,以及非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分项或明细可以进行核减;采购人调整明细项目时,调增明细项目、增加供货数量或提高服务标准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成交价内提供具体明细项目的预算平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调减明细项目、减少供货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采购人应核减调减项目价款,并在支付时予以扣除。合同签订后,出具审计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交给的审计工作任务,经甲方审核无误且未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审计服务费用;(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出现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扣减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用:(一)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生违反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情形的,扣减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二)未经甲方允许,乙方自行更换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派出人员的,每自行更换1人,按每人2万元标准扣除审计费用;(三)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未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减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四)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没有按审计组要求完成审计任务的,扣减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审计服务费用的80%;(五)乙方应甲方要求更换派出人员后,仍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扣减该人次全部审计服务费用;(六)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有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行为的,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扣减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审计服务费用的10%-5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未履行投标文件各项承诺的,甲方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第八条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乙方放弃3年内(自本项目结束次日起算)在甲方采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一)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审计对象串通舞弊,导致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二)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审计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三)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四)拒绝接受委托单位指导和监督的;(五)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履行本合同的。第九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甲方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采购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3)乙方的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十条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双方发生争议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解决。第十二条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事项全部完成后合同自行终止。(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三章项目需求项目名称: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项目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及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防范专项资金管理廉政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委托社会独立第三方机构对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2月底前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分包1:最高限价57万元,约有19个项目,分别在南京市、徐州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连云港市。驻场团队需要注册会计师2人,其他财务审计人员不低于8人,每个驻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周。分包2:最高限价63万元,约有21个项目,分别在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驻场团队需要注册会计师2人,其他财务审计人员不低于8人,每个驻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周。本项目报价包含工资、福利、交通、食宿、税收、利润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或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的日单价最高限额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结算价格不超过中标价。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二、服务要求(一)审计人员配置项目需要明确1个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政府资金专项审计服务相关经验。每家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两个驻场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参与审计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且固定不变。每个工作组须安排注册会计师2人(其中1人需有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相关事项审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另1人需有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相关事项审计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其他财务审计人员3人(均需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派出审计人员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正式员工(2024年起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除团队小组人员外,供应商还需提供技术服务团队,涵盖工程、信息化等各个专业的相关人员。提供人员明细表。审计组成员应熟悉行政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及财务规则,能够贯彻落实委托单位的审计要求,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它各项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二)监督检查内容与方法1、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实地查勘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其中:(1)对设区市本级的抽查,重点包括:中央、省和本级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情况,市本级列支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服务对象新增加、减员、变动等动态管理情况,对所辖地区、直属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等。(2)对市辖区、县(市)的抽查,重点包括:中央、省和本级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服务对象新增加、减员、变动等动态管理情况,对下辖乡镇(街道)、直属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等。2、随机抽查:通过实地调查或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服务对象有关情况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每个点抽样人数不少于200个人。3、数据比对:通过全省服务对象数据与省卫健系统死亡信息库进行比对,筛选出最新的减员人员名单。根据该名单,对给检查地区的服务对象动态化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4、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重点内容。(三)工作成果本次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团队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被审点出具独立的分项监督检查报告,全部通过审查后汇总提交监督检查总报告,并提交经被审计人确认的审计底稿、资料复印件等备查材料。(四)审核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核验收。具体要求:(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要求;(3)符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要求。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至项目全部完成;2、付款方式出具审计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第四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申请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报价函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磋商代理机构: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磋商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的报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的项目。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按照合同签订约定如期完成。3、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报价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结果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性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磋商申请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磋商申请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业主单位)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报价、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磋商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服务期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填写“是”或“否”)其他说明注:本项目报价包含工资、福利、交通、食宿、税收、利润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磋商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技术条款偏差表(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的偏差)序号磋商文件投标文件说明序号条目号技术条款条目号技术条款说明投标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磋商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商务条款偏差表(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的偏差)序号磋商文件投标文件说明序号条目号商务条款条目号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磋商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企业相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如有)(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服务”对应事项查询截图)(8)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调整)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实施方案及其它资料(如资质证明文件\\其他相关材料)第五章评标办法一、总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序号评分要素评分标准分值1最终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10(小数点留两位)。10分2供应商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全省规模审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分3人员配备(25分)1.供应商应提供10以上驻场团队,工程、信息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根据团队人员配备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组建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设置合理,专业配备齐全的得5分;岗位设置及专业配备基本可行的得3分;岗位设置及专业配备欠缺得1分;未提供组建团队或不提供的不得分。5分3人员配备(25分)2.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驻场组组长担任过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组长的,每有一个得1分,每人最高得3分(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的,不同时得分,计最高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分3人员配备(25分)3.供应商派出的驻场组其他人员曾参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组织开展的主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每次得1分,每人最高得2分,总分6分。(供应商应当提供列明参加人员的项目合同,或者有署名的证明材料、底稿,或者委托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6分3人员配备(25分)4.供应商派出的驻场组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同时具备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分3人员配备(25分)5.技术服务团队具有工程类、信息化类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同时具备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分1-4项所要求的团队人员须要提供2024年起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总体审计思路、目标及任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审计策略及审计重点内容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审计程序、方法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审计的质量、进度控制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供应商服务方案(55分)对本次审计项目的理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理解对项目理解深刻到位,对相关制度熟悉的得15分,对本次审计项目的理解和政策制度的了解不完全熟悉的得10分,不理解审计内容及政策制度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5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证书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以上评标标准每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响应部分的页码。(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4)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单位名称)的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916.88万元,资产总额为926.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05日316项目名称: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435(0675-246J0C004538)分包号:分包2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单位名称)的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4127.25万元,资产总额为1715.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6日1225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ttp://www.jsthh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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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采购文件.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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