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54109041043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15-254109041043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15:02: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预算金额1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餐饮服务
联系方式
  • 崔先生:022-23695570
  • 王小刚:022-23556629

正文内容

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5410904104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发布来源:天津社会科学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541090410433 项目名称: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30 130 其他商务服务 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①纳税特殊说明:a.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b.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②社保特殊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磋商会议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9日到 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2.邮件获取:①电汇标书款(单位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开户行帐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公对公电汇需备注注明“0615-2541090410433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②将下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电汇底单、WORD版或文本文档版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titc302@163.com)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参与资格。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社会科学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022-23695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佳、王小刚、于鹏 电 话:022-235566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附件.pdf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 天津社会科学院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15-2541090410433采购人:天津社会科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5月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天津社会科学院坐落于南开区迎水道7号,是天津市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院内在职人员共200余人,为提高餐饮服务水平,现实施政府采购。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30万元/2年。三、具体服务要求(一)工作范围1.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餐品的加工制作、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2.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3.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二)人员要求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中餐厨师1人、小吃厨师1人、中/西式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洗刷保洁员1人。(三)供餐服务内容1.供餐模式及餐次: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供餐模式。2.供餐品种:早餐:菜品安排为(不少于)主食3种,荤菜1种,配菜(副食)2种,稀食3种,小吃一种及佐餐小菜。午餐:菜品安排为(不少于)主荤菜1种,副荤菜2种,素菜3种,中西式甜点1种,主食2种,杂粮2种,稀食2种,水果1种及特色风味小吃1种。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需求。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3.就餐人数:周一至周五:早餐:200人,午餐200人。周六、周日:早餐:20人,午餐20人。(四)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2.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3.供应商需具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4.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磋商的企业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6.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7.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服务措施,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8.供应商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9.供应商上岗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10.供应商需对餐厅内外区域进行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此项工作,消杀制剂要求为生物无害制剂(国家质量保证),工作人员须持有《天津病媒生物防治培训证书》上岗,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1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负责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食堂的排烟管道有定期清洗计划,采购人负责指定具备专业资质清洗服务的人员进行排烟系统清理清洗,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12.供应商需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13.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餐品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14.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供应商应担负赔偿责任。(五)保密管理要求1.上岗前的保密管理(1)进行政治审查。供应商录用工作人员前必须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和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2)签订保密协议书。供应商在人员上岗前,应在保密办的领导下,组织所有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3)上岗前保密培训。由供应商组织,保密办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岗前保密培训。(4)岗位要求。重点部门(领导办公室、文件资料室、会议室等)的服务人员应具有坚定地政治立场,并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在岗的保密管理(1)制定保密制度。供应商必须针对重要服务岗位(餐饮),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必须包括责任、义务和奖惩等方面。(2)建立信息档案。供应商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并在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便于保密办的检查和管理。(3)开展保密教育。供应商应每季度或半年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为重点部门服务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3.离岗的保密管理供应商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四、费用分割(一)采购人承担以下费用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含冷荤功能间)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厨杂,并提供办公室。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3.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更换、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并负担产生的相关费用。4.采购人负责餐饮服务所需的保洁工具、清洁消毒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并负担相关费用。5.采购人负担食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及烟道清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6.采购人负责提供合格的食品原材料、调料等。(二)成交供应商承担以下费用1.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保险、公积金、福利等支出。五、其他要求1.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2.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4.供应商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5.供应商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6.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7.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当日管理费的30%自愿接受处罚。8.由供应商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9.供应商应对每餐餐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二、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按月付款,(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3.采购预算:本项目为人民币130.00万元。4.报价要求4.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填写。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4.3.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必须包含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过程中产生一切其他费用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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