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墩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HHZC202302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20:42: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35.5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联系方式
  • 陶文祥:0555-2374536
  • 唐庆:0555-2229935

正文内容

船墩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比选公告 受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船墩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HHZC2023028 二、项目名称:船墩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三、招标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七、建设地点:马鞍山市 八、招标范围:船墩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境内,船墩路北起规划秀山湖北三路,南至已建湖南东路,道路全长约1.23km,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为16m。范围内相关的道路自北向南为秀山大道和湖南东路,为交通设施完善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道口标柱、减速带、交通信号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及调试等。 九、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控制价:1355705.42元 十二、下浮比例及成交价:按项目控制价下浮25%即为成交价,其中暂列金不下浮。即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1-25%)+暂列金,成交价为:1029279.07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汇华专区)”交易系统获取相关资料(包括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等)。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以上第(1)-(5)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 十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汇华专区)”网站,选择拟参与项目即可获取比选文件 2、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08 月01 日12时 00分(北京时间)。 3、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仔细审阅采购公告要求,若不符合本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可能会对投标人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08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开标室)。 3、比选单位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4、比选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十六、比选办法: 1、比选单位报名登记编号以新点交易系统导出报名表编号为准。 2、在招标人所派代表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已登记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次抽取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单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新点系统报名表的顺序确定比选单位编号; (2)至比选时间,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摇号抽取出号码,与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参选人即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①参与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与该号码对应的参选人即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参与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与该号码对应的参选人即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参与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与该号对应的参选人即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3)整个摇号抽取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4、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比选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比选材料,比选材料合格后确定为成交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比选材料,招标人有权按顺序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 十七、合同授予 ①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②中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十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2%。 (2)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3)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10 日内退还。如为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十九、特别提示 1、根据电子化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与我公司采购活动时,需要具有安徽CA或按照“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永涵汇华专区”网站用户须知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为"用户"。(注:初次注册审核咨询,可在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拨打电话4009280095转5咨询)。 2、项目发包说明书等材料详见附件。 3、中标候选人应提交的资料有: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比选确认函原件。 4、比选单位报名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项目工期紧,比选单位在实施工程中必须根据要求在发包人指导下按时按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移交市交警支队。如成交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有权拒绝签订或解除合同,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十、联系方式: 招采监管部门: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金溪路456号1212室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张 工、王工 电 话:0555-2109750 招标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陶文祥 电 话:0555-2374536 招标机构: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功辉大厦18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唐庆、吕想 电 话:0555-222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