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11010926210200017332-XM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1 18:02: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预算金额113.28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3.28万元
代理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消防中控值守教育
联系方式
  • 王继承:69843527
  • 刘彦:010-81123505

正文内容

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926210200017332-XM001 二、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3.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12号院11、12号楼(天竺综合保税区) 中标金额:113.2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12号院11、12号楼(天竺综合保税区) 911101135694855670 113.2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113.28万元 113.28万元 服务期限:自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为加强育园小学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关于《消防中控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为我校配备16名(含幼儿园)消防中控室值守人员,实行消防中控室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卫国、李锦业、刘美丽、马春蕾、王继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6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参考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定标日期:2026年02月11日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1号         联系方式:王继承,69843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联系方式:刘彦,010-8112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 电 话:  010-811235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7:04 评审专家名单 丁卫国、李锦业、刘美丽、马春蕾、王继承 总中标金额 ¥113.2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彦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23505 采购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843527 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1123505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项目编号/包号:HCBY2026-C2001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BY2026-C20012.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育园小学_3.项目预算金额:113.2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_/_万元4.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113.28一批为加强育园小学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关于《消防中控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为我校配备16名(含幼儿园)消防中控室值守人员,实行消防中控室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11)《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1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98435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联系方式:刘彦、曹建东010-81123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彦、曹建东电话:010-811235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后即可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点击工作台中【递交保证金】即可选择缴纳形式,目前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保证金缴纳形式分别为:线下递交(通过线下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和纸质保函(线上递交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请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HCBY2026-C20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帐号:100000102108372、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3、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如操作中出现问题,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及数据。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90__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15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25.6政采贷(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010-8112350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进行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缴纳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仍相等的,技术评审得分高者优先。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_3__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一)、价格分(1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投标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二)、商务分(25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近三年类似业绩12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2分(以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业绩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相关资质8拟派消防中控值守人员均需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及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人员均满足中级及以上资质,得8分;90%-99%人员满足中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80%-89%人员满足中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80%以下人员满足,得0分。3应急处置能力5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近3年参与教育系统内的消防应急演练或处置案例,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教育系统内的应急处置或演练案例,得1分,最高得5分。商务部分合计25(三)、技术分(65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校园定制化服务方案15分方案需包含防火巡查频次、学生消防安全宣传配合、与学校安保部门联动机制等内容:1.方案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完全匹配教育系统需求,得15分;2.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匹配需求,得10分;3.方案内容简略,缺乏针对性,得5分;4.无定制化内容,得0分。2应急响应机制5分明确火灾报警后人员响应时间、处置流程、与消防部门对接方式:1.响应时间≤3分钟,流程清晰可操作,得5分;2.响应时间≤5分钟,流程完整,得2分;3.无明确响应时间或流程模糊,得0分。3团队配置与稳定性20分1.人员配置合理性(15分)结合项目需求(如覆盖校区数量、值守班次),配置足额人员,满足24小时三班倒或两班倒需求,提供人员排班方案:排班方案科学,人员配置比需求标准多10%(含)以上作为备用,得15分;人员配置完全满足需求标准,得10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需求,但无备用人员,得5分;人员配置不足需求标准,得0分。2.团队稳定性(5分)考察拟派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服务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人员平均服务年限≥2年,得5分;平均服务年限1-2年,得3分;平均服务年限<1年,得1分;无法提供社保记录,得0分。4质量保障措施10提供人员定期巡检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制度完善,考核指标量化,投诉处理时限明确(≤24小时),得10分;制度基本完整,考核指标清晰,得5分;制度缺失或内容笼统,得0分。5专业培训与考核10供应商针对教育系统场景开展专项培训(含校园消防应急处置、学生密集场所防火巡查要点等),提供培训方案及考核记录:培训方案针对性强,且所有人员考核通过率100%,得10分;培训方案完整,考核通过率≥90%,得6分;提供基础培训方案,考核通过率≥80%,得3分;无培训方案或考核通过率<80%,得0分。6劳动纠纷处理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案以及该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制定了劳动纠纷处理方案,流程清晰,详细具体,有操作性,得5分;制定了劳动纠纷处理方案,基本程序清楚,有可操作性,得3分;制定了劳动纠纷处理方案,但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劳动纠纷处理方案,得0分。技术部分合计65分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关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需求标准,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对应《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已发布的需求标准如下:《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财办库〔2024〕113号)如有更新或增加,以财政部门发布为准。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数量:16人。说明:不接受进口产品。二、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服务期: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服务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得50%;2026年9月,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20%款项。三、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关于《消防中控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条、第2款、第1项规定:“消防中控室管理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京教勤〔2024〕10号-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为加强育园小学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关于《消防中控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我校配备16名(含幼儿园)消防中控室值守人员,实行消防中控室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证我校及幼儿园重点部位安全防控报警联动。四、验收标准无论双方自行组织验收,还是双方共同委托验收,验收标准均应须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规定。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无特殊原因,应在收到供应商因融资需要发起的变更收款账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2.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鼓励采购人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完善电子签章管理、合同审核等配套内控机制,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3.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4.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6.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7.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供应商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8.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9.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值守项目服务-育园小学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乙方:聘用单位(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受聘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甲方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不与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承诺与派遣给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其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其派遣给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发放工资待遇、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等。一、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服务内容第一条乙方委派到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对双方确认的服务地点区域内进行消防中控室值守、及时发现火情等工作。乙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主要服务内容是保障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地点区域内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保障教职工、学生等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二条乙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方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第三条乙方委派到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共名。委派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派驻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必须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须持有4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中级证书,且有两年(含)以上从事消防中控员的工作经验,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具有一定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派驻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必须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政治问题,道德品质良好,身体健康,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方可上岗。第四条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第五条服务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三、工作时间第六条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工作制。四、服务费标准及支付第七条本合同中标金额为元(含税),(大写:人民币),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第八条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服务费按照乙方实际派到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人数乘以每人每月的费用,再乘以实际在岗月数,所得的总数为实际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服务期开始一个月内,甲方依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项目首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即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2026年9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日志、报告、总结、服务期间的管理考评情况等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依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进行项目进度款支付,为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2027年3月初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服务日志、报告、总结等服务文档,服务期间的管理考评情况等过程性记录文档,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终验。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依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为合同总金额的20%,即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如因甲方原因服务期有调整,则合同金额会相应变化,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支付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付款如遇到上级主管单位批复或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乙方,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乙方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甲方开票信息为: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小学税号:12110109400903129Q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1号电￿￿话:69843527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地￿￿址:电￿￿话:第九条双方确认,除上述服务费外,甲方无需因本合同向乙方或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节假日工资、服装费、餐费、器械费等)。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乙方消防中控工值守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消防中控值守工作,一经查实有兼职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值守人员。第十一条甲方不为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提供就餐和住宿,不负担伙食费和住宿费。第十二条因乙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赔偿责任。第十三条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工作,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护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甲方负责处理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第十五条因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疾病或伤亡,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负责为其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在工作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善后处理。第十六条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查考评(见考评表),考评内容不合格项甲方提出后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二次考评该项内容仍旧不合格,甲方有权针对不合格项进行500元以内罚款,在项目尾款结算中扣除。合同期月综合考评结果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结果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第一次考评为不合格,甲方提出警告,并有权要求更换值守人员,如乙方不及时调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连续两次考评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两周内向甲方提供每所学校值守人员详细信息、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件(不含结业证书),且值守人员相对固定,如需更换值守人员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第十八条乙方负责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第十九条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建议,甲方应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第二十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第二十一条乙方负责支付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和通讯设备。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调换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并承诺,乙方与其派驻到甲方的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均签有劳动合同,且该等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劳动关系及因此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乙方正常履行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并在当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撤离现场,完成交接工作。对乙方服务费支付问题或其他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在乙方撤场后另行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撤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六、验收第二十五条乙方须于服务期截止前1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前,乙方须自行组织内部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形成的相关文档随书面验收申请一并提交。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日志、报告、服务期间的管理考评情况等资料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完成后,由乙方将相关内容汇总成册,交甲方审批备案。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合同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二十七条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八、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乙方未与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保等情形,导致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向甲方要求赔偿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赔偿的全部责任。第三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所聘中控值班室值守人员总数人一个月的服务费,即元人民币。第三十一条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九、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第三十四条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协议(如有)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三份,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第三十七条附件附件一:消防中控室值守管理考评表附件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消防中控室值守管理考评表考评人:日期:年月日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备注:扣分主要原因1、值班制度执行(10分)1.1实行每日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按时上岗,坚守岗位51.2值守时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52、人员纪律与形象(10分)2.1文明上岗、严格纪律,精神面貌良好,着装统一、整洁52.3对待来访人员礼貌、热情,维护消防中控室形象53、设备管理与维护(15分)3.1消防控制室内设备设施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53.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3.3对失效、故障的设备设施及时报修、报换,并记录处理情况54、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25分)4.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34.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内禁止食用食品44.3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54.4熟悉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54.5在接收火警信号时,迅速响应,按规定流程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44.6对误报火警和故障信号,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记录详细情况4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备注:扣分主要原因5、记录与档案管理(15分)5.1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设备运行等记录,字迹清晰、内容准确55.2记录班次内消防报警控制器发生的“故障、火警、动作”等信息45.3建立消防中控室档案,包括设备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培训与演练记录等66、培训与宣传(10分)6.1值守人员全部通过“一警六员”实操考核,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持证上岗46.2定期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值守人员应急处置能力36.3积极组织参与校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37、沟通与协作(8分)7.1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47.2对学校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积极响应,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48、其他(7分)8.1值守人员证件上墙,与证件上人员匹配48.2值班人员携带对讲机,保持电话对讲畅通3总分100得分等级注:1、考评结果依据考评总分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考评结果为95分及以上为良好,85-94分为合格,8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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