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6-03-23 12:27:07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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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产品 | A口附属配套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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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山大路站A口附属配套项目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让点向公示意见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②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所有复印件均需查验原件。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监管号:3701022026YG0017698地字3701032026001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期2026年03月20日1/2用地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山大路站A口附属配套项目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历下区经十路与山大路交叉口经十路北侧、山大路西侧用地面积约0.28公顷(以实地测量为准)土地用途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划拨附国件务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意见通知书(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附图(1份)。不动产单元码(宗地):1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