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585-YXCZ-G2025-001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1 14:51: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预算金额137.7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保安服务
联系方式
  • 尹强:0512-53281108
  • 樊爽:15162590330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 JSZC-320585-YXCZ-G2025-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YXCZ-G2025-0019 项目名称:2025年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137.7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76万元 采购需求: 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下辖港区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和时思幼儿园保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经***门批准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公司需在苏州市备案)。 3.派驻人员不少于25人,项目负责人1人,保安队长4人,保安队员20人,保安人员要求50周岁(含)以下(如有不少于5年的幼儿园保安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均具备保安员证书。至少4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至少4名女性保安。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 6.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考虑此项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崇文街8号 联系人:尹强 联系电话:0512-532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北京东路77号中德大厦B座9楼 联系人:樊爽 联系电话:1516259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爽 电话:15162590330 JSZC-320585-YXCZ-G2025-0019采购文件.doc 太仓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YXCZ-G2025-0019项目名称:2025年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采购单位: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标的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JSZC-320585-YXCZ-G2025-001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3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5-YXCZ-G2025-0019项目名称:2025年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预算金额:137.76万元最高限价:137.76万元采购需求: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下辖港区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和时思幼儿园保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经***门批准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公司需在苏州市备案)。2.派驻人员不少于25人,项目负责人1人,保安队长4人,保安队员20人,保安人员要求50周岁(含)以下(如有不少于5年的幼儿园保安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均具备保安员证书。至少4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至少4名女性保安。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09-23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6.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考虑此项费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崇文街8号联系方式:尹强0512-532811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北京东路77号中德大厦B座9楼联系方式:15162590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爽电话:1516259033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7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4.1按招标公告规定。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联合投标6.1按招标公告规定。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但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三、招标文件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9.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发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0.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10.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1.质疑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4.4事实依据;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1.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1.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1.6.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11.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8供应商对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9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10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5.1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1.1封面;15.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5.1.3投标报价明细表。15.2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15.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5.2.1.1投标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5.2.1.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1.5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2.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5.2.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8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15.2.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15.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5.2.1.1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5.2.2技术部分15.2.2.1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3项目的技术及服务方案;15.2.2.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5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6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5.2.2.7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5.3投标文件由15.1、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工具、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7.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7.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8.投标保证金无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20.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20.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21.投标截止时间2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21.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或标段)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或标段)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3.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主持。23.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3.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4.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1.2.1查询时间:评标开始前。26.1.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6.1.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6.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7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投标的澄清27.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无效投标和废标28.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8.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8.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8.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9.2.2服务配备的人员;29.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2.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供应商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30.3各投标单位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业务系统中,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中标供应商自行在业务系统中下载打印。32.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供应商。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4.3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5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5.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35.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36.中小企业相关政策:36.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以下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36.1.1中小企业划分:(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6.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认定。36.1.3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型企业。36.1.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6.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其他事项37.监督和公证37.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未尽事宜38.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服务地点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下辖港区幼儿园(太仓市浮桥镇崇文街8号)、新城幼儿园(太仓市浮桥镇华正路8号)、小太阳幼儿园(太仓市浮桥镇和平路77号)、时思幼儿园(浮桥镇时思博观路8号)。二、人员配置基本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有幼儿园保安工作经验,持保安员证,政审合格,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无不良记录,服从管理,有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提供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2、保安队长(合计4人):每个幼儿园1人,50周岁(含)以下(如有不少于5年的幼儿园保安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均持有保安员证(一人一证),政审合格,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嗜好及性格上的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态度和气懂礼貌,耐心细致、须具备一定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提供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保安队员要求(20人):港区幼儿园5人、新城幼儿园5人,小太阳幼儿园5人、时思幼儿园5人。50周岁(含)以下(如有不少于5年的幼儿园保安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每个幼儿园至少有一名保安人员同时持有保安员证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每个幼儿园至少有一名女性保安。保安队员应具备一定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均持有保安员证(一人一证),政审合格,无犯罪记录(以公安机关审核为准)和不良嗜好及性格上的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态度和气懂礼貌,耐心细致。提供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4、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服务意识好,有高度的责任心,服从幼儿园管理,遵守幼儿园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5、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不良记录(以***门登记为准),政审合格。6、保安需统一配备必须的保安服装,按执勤人数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武装腰带、橡胶警棍、对讲机、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抓捕器以及金属探测仪等安保器材。7、为有效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未经幼儿园同意,不得更换进驻的保安人员。如未履行好幼儿园规定安保工作或执行不力的保安,园部有权提出更换保安人员。三、管理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负责港区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和时思幼儿园四个幼儿园24小时双人双岗不间断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控室管理(每个校区必须有一名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队员)、校园防火、防盗、治安管理,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校园安全巡视等涉及校园安全管理的所有工作,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无条件配合幼儿园的各种突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站岗制度(1)24小时双人双岗。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站立门岗值班时间为:上午7:15-8:40;中午11:30-12:10;下午15:40-16:20。其余时间在门卫室和监控中心值岗。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非站岗时间至少一人穿带好装备,武装值班。(3)工作期间不得抽烟、喝酒、吃零食,不得接待私人访客、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的形象。2、进出人员管理制度(1)凡来访人员、幼儿园家长,须在园门外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访客系统登记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可开门放行。(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3)幼儿一到幼儿园就进入幼儿园,不要让幼儿在校门口逗留。根据幼儿园规定的教职员工出勤作息要求,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领导反映,或者经园长批示的出门证明做好教职员工进出工作。3、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幼儿在园期间,家长接送幼儿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或其他为幼儿园服务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4、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5、巡逻制度(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中午、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每天巡逻不少于8次),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3)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幼儿园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在园门口逗留的幼儿家长,即时离园。6、其他工作(1)幼儿园保安人员负着幼儿园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24小时不间断双人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2)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幼儿园、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幼儿园园长汇报。(3)在入园离园时间内,协助幼儿园要及时排除园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幼儿园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上课期间大门关闭。(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幼儿园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5)与教师、幼儿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幼儿园形象的话。(6)对教职员工或来访者,应主动、礼貌迎接,认真听取教职员工和各级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及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8)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9)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10)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武装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等八件套及盾牌、叉等应急器械。(11)各学校保安室夜间窗帘不得拉上(白天太阳直晒时候可适当拉上遮阳)。(12)保安人员应在幼儿园行政人员指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7、其他要求(1)接受并主动配合采购人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2)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3)采购人要求中标人保管或给中标人使用的货物,若发现有缺失,损坏等,中标人应明确责任: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中标人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4)中标人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采购人。(5)为确保服务质量,中标人应安排专员对服务区域进行监督管理。(6)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7)中标人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1.若出现以下行为,每次扣除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5%,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需等后续新的保安公司进场后再撤出,如不履行此项,需赔尝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⑴保安公司擅自使用无保安证人员;⑵保安公司擅自使用有不良记录,政审不合格人员。2.若出现以下行为,每次扣除所涉及幼儿园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⑴因保安失职造成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3.若出现以下行为,每次扣除所涉及幼儿园当月保安服务费的2%:⑴未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或值岗期间睡觉;⑵保安遮挡或私自改变监控探头方向;⑶工作期间喝酒或酗酒、醉酒状态上班的。4.因保安失职造成师生员工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幼儿园有权追究保安的责任,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发服务费,具体扣罚金额酌情(根据事故或财产金额由相关机构认定)而定。(8)投标单位应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9)保安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且有年审合格记录,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0)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在履行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清洁行业规范,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除采购文件中特别说明外,中标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耗材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12)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其承诺,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采购人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服务期开始之日起算。(13)中标单位须每月至少一次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提供相关图文资料以备查阅。(14)未经学校同意保安公司不得频繁更换保安;如未履行好学校规定安保工作任务或执行不力的保安,学校有权提出更换保安人员。(15)学校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具有否决权,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更换;学校提出明确用人建议的,中标单位应予以更换。(16)中标单位人员不得私自在幼儿园内拍、录视频;不得将涉及幼儿园内情的图片、视频或信息,进行拷贝和传播。(1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18)投标单位中标后与太仓市港城幼教中心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四、报价要求1、投标单位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保安人员餐费及完成标书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发生的延时加班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保安器材、应急器械、健康体检费、劳保用品、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2、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餐饮费都包含在此次报价中,若投标单位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单位食堂就餐,此费用按实际用餐次数每年分两次向采购人付款(每学期开学初),餐费标准:15元/人/餐。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风险因素包括现场情况的确定因素、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五、考核标准学校保安服务质量考核表幼儿园:考核日期:年月保安公司考核指标权重考核内容考核得分文明礼仪8上学、放学时段未按规定着装扣2分/次;常规值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扣1分/次;穿保安服装不整洁扣1分/次;执勤时提倡用站姿,如坐姿不端正、有睡着、躺着等不文雅姿势的扣1分/次;执勤语言不规范或语言污秽扣1分/次;引发矛盾或冲突扣2分/次;言语行为不利于内部团结扣1分/次。问题处理10发现问题瞒报扣2分/次;发现的问题自己能处理但没有处理,或自己不能处理但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扣2分/次;导致严重后果的扣5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责任。吸烟10工作时间在学校区域(含门卫)吸烟的扣2分/次。制度执行15严格执行保安职责、门卫制度、巡逻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护导等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执行不力扣2分/次;导致严重后果扣5分,直至追究责任。学习培训5学习、培训、开会等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无记录扣2分/次,旷训、旷会扣3分/次。作息纪律30上班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无交接班记录扣1分/次,擅自串岗、睡岗扣3分/次,因事因病请假须向保安公司请假且协调好工作,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备。因擅自串岗、睡岗导致学校财产损失的负责赔偿,造成其他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巡逻监控及相关记录15不按学校规定进行巡逻检查扣2分/次,视频监控出现故障未报修扣2分/次;防火、防灾、访客等相关记录未按实记录扣2分/次;出现校园失窃,视损失程度扣5—10分。设备管理5保安器械不符合标准的,扣1—4分;管理、使用、摆放不规范的扣1分/次,擅自将保安设备为私人使用扣4分/次,做出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服从安排2对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乐于接受,拒绝或者未能保质按时完成扣1分/次。加分/保安工作出色,得到学校表扬,加2分/次,得到上级或来宾表扬,加5分/次,学校安防工作得到上级表扬加5分/次,每月最多加10分。考核结果考核分加分总得分1.按照考核成绩,给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价等第;2.等第区间考核分优秀(90-11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说明:采购方实行考核机制,按照考核标准,下辖幼儿园每季度考核一次,提取各园合同价的2.5%作为考核费,采购方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应款项予以扣除。考核分优秀(90-110分)按合同金额支付,良好(75-89分)扣除合同总价1.25%;合格(60-74分)扣除合同总价2%,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合同总价2.5%,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六、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考评验收。2、验收时间:每半年进行考评验收,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验收完成后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按照《学校保安服务质量考核表》每半年进行考评验收。七、付款方式1、预付款:(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2)预付款扣回:采购方在第一期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若第一期付款金额不足以全额扣回预付款,则差额部分从后续进度款中继续扣回,直至全部预付款扣清为止。2、履行合同以后,结合考核标准,以半年度为单位,每半年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到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3、采购方实行考核机制,按照考核标准,下辖幼儿园每季度考核一次,提取各园合同价的2.5%作为考核费,采购方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应款项予以扣除。考核分优秀(90-110分)按合同金额支付,良好(75-89分)扣除合同总价1.25%;合格(60-74分)扣除合同总价2%,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合同总价2.5%,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本项所称的每季度考核一次,并非仅在一个季度届满后进行一次考核,而是在一个季度届满时实施考核并将考核期内发生的考核范围内的扣分事项予以统计。考核是贯穿在整个合同履行期内的,若一个季度内的扣分已经达到不合格,则无需待一个季度届满,即可解除合同。5、采购单位付款时,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发票等符合采购方要求的付款证明材料。6、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八、方案要求服务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1、内部管理架构及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运作体系、内部管理架构、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监督和约束机制等);2、各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及保安队员(含门岗、监控岗、巡逻岗、车辆管理岗等)的工作职责);3、岗位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装备使用及管理规定等);日常服务管理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提供日常服务管理,内容至少包括:1、管理服务及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标准、服务规范、质量检查标准、考核标准等);2、装备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等);管理制度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1、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及录用、人员调动、离职等);2、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奖惩制度);3、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保存、保密、移交、销毁等);4、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管理、消防事务(检查、培训、宣传等)、防火管理等)应急处理预案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内容至少包括:1、自然灾害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水浸、防台防汛、暴雨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2、治安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盗窃、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抢劫等处理流程);3、消防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流程、与消防部门配合等);4、其他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困人、火灾事故、门禁道闸系统使用异常等)。人员培训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包括:1、培训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工作流程、培训方式、培训考勤等);2、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的及要求、定期培训安排等);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容仪表、应急事件处理、安保设备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九、凡涉及采购公告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为准。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二)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拟投入服务人员应当是具备《劳动合同》的或者中标后聘请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人员参与本项目。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参考样本)供应商:采购人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履约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人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段)验收是□   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人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JSZC-320585-YXCZ-G2025-0019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有),对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上述全部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85-YXCZ-G2025-0019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投标总报价: (大写) 人民币(小写)注: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格式6、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其他商务要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与实际投标商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3.商务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标。格式8、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注:按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书备注123...注:按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JSZC-320585-YXCZ-G2025-0019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 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格式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如出现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分标准(一)价格分(20分)1、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20%)。(二)技术方案(47分)1、服务方案(12分)内容至少包括:①内部管理架构及机制②各岗位的职责③岗位操作规程。方案内容完善、完全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每一项扣4分。2、日常服务管理(6分)内容至少包括:①管理服务及考核标准②装备及设施配备情况。方案内容完善、完全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每一项扣3分。3、管理制度(12分)内容至少包括:①人事管理制度②绩效考核、奖惩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④消防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完善、完全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每一项扣3分。4、应急处理预案(8分)内容至少包括:①自然灾害预案②治安应急预案③消防应急预案④其他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善、完全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每一项扣2分。5、人员培训(9分)内容至少包括:①培训制度②培训计划③培训内容。方案内容完善、完全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每一项扣3分。(三)人员配备(28分)1、人员组成(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5位拟投入人员的年龄组成、从业年限等进行综合评定,平均从业年限≥5年,且平均年龄≤45周岁以下为较好,得8分;3≤平均从业年限<5,且平均年龄≤45周岁以下为一般,得6分;平均从业年限<3年,且45周岁<平均年龄<50周岁为较差,得4分。(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4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近三年内具有学校保安服务项目负责人经验得1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高级(三级)保安员证得1分,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1分,最高4分。(提供拟投入人员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证明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保安队长(4分)4名保安队长全部具有应急救援员证或应急救护证的得1分,全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全部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得1分,全部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1分,最高4分。(提供拟投入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4、保安队员(除项目负责人及保安队长外)(12分)(1)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每有1人得1分,最高4分。(2)具有高级(三级)保安员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4分。(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2分。(4)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2分。(注:一人多证可兼得分,提供拟投入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四)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保安服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以履约完成日期为准,正在合同期内的视为业绩。同一项目只计一次,不重复计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所有复印/扫描件字迹须复印清晰可见,复印/扫描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方(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5年港城幼教中心保安服务(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作。服务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校园安保服务。(二)服务内容:校园日常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校门口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等。(三)服务标准:三、合同总价款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其中港区幼儿园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新城幼儿园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小太阳幼儿园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时思幼儿园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元)。(附本项目价格明细表)2.以上价格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保安人员餐费及完成标书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发生的延时加班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保安器材、应急器械、健康体检费、劳保用品、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四、合同款支付1.预付款:(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2)预付款扣回:甲方在第一期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若第一期付款金额不足以全额扣回预付款,则差额部分从后续进度款中继续扣回,直至全部预付款扣清为止。2.行合同以后,结合考核标准,以半年度为单位,每半年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到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3.甲方实行考核机制,按照考核标准,下辖幼儿园每季度考核一次,提取各园合同价的2.5%作为考核费,采购方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应款项予以扣除。考核分优秀(90-110分)按合同金额支付,良好(75-89分)扣除合同总价1.25%;合格(60-74分)扣除合同总价2%,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合同总价2.5%,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本合同所称的每季度考核一次,并非仅在一个季度届满后进行一次考核,而是在一个季度届满时实施考核并将考核期内发生的考核范围内的扣分事项予以统计。考核是贯穿在整个合同履行期内的,若一个季度内的扣分已经达到不合格,则无需待一个季度届满,即可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需等后续新的保安公司进场后再撤出,如不履行此项,需赔尝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5.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等符合甲方要求的付款证明材料。6.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7.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8.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五、服务质量、成果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服务;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的投标承诺或国家相关标准。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甲方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3.有义务督促乙方加强设备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因重大活动,甲方需要调动乙方人员和工具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5.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6.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7.乙方服务期间,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岗位配置和岗位要求执行,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来处罚。(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保证派遣给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甲方如特殊需要需调整上岗人数,必须提前与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应尽量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调整。2.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校园规章制度。4.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人员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5.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6.甲方要求乙方保管或给乙方使用的货物,若发现有缺失,损坏等,乙方应明确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7.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8.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应安排专员对服务区域进行监督管理。9.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10.乙方须每月至少一次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提供相关图文资料以备查阅。11.履行甲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12.乙方全年向甲方付伙食费元,每年分两次付款(每学期开学初)。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八、风险责任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保安有脱岗现象,经甲方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则甲方有权按照日工资标准从应支付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4.乙方项目组成员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配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更换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若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照2000元/人/次从应支付费用中扣除,且在3天内配备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日工资标准从应支付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其他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一、索赔如在项目服务提供、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项目服务质量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不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进行补救或弥补相应的缺陷。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或不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甲方因补救措施所承担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权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三、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交由代理机构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五、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案方:(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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