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WDC-WB-2026-ZBZX-FR-00085-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6:46: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预算金额135.1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柴油尾气净化液
联系方式
  • 王鹏:18609510987
  • 冯珊珊:0427-7800208

正文内容

内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6-ZBZX-FR-0008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根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业务需求,将柴油尾气净化液产品运输配送至宁夏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各中国石油加油站或指定地点。装运起始点:宁夏石化公司化肥一部柴油尾气净化液装置现场,运输配送地点:宁夏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各中国石油加油站或指定地点。年预估量:1万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序号 承运截介质 起始地 收货地 运距 计价单位 备注 1 柴油尾气净化液 宁夏石化公司 宁夏地区指定中石油加油站 500KM以内 元/吨 宁夏区域内各中国石油加油站点约300余座,其中银川市约90座、吴忠市约80座、石嘴山20座、中卫市约50座,固原市约40座、高速服务区约20座,年预估量:9300吨。 2 500KM以内 宁夏区域外500公里范围内的中国石油加油站点或指定定点(以装车点为起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甘肃白银、平凉、庆阳等,年预估量:500吨。 3 500KM-1000KM 宁夏区域外500-1000公里范围内的中国石油加油站点或指定地点(以装车点为起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甘肃地区、内蒙古地区、陕西地区等,年预估量:200吨。 服务地点:宁夏及周边地区各中国石油加油站或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预估金额:计划资金1351337.050 元(含税)。 本项目拟不进行踏勘现场。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DC-WB-2026-ZBZX-FR-00085-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财务要求: 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 2.2 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2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提供1项柴油尾气净化液公路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应在开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含30日)),模糊不清或不是柴油尾气净化液公路运输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发票时间为准。 4 信誉要求: 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4.3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4.4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者相关证明。 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 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4辆(普货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5吨/车)。 投标人承诺:运输服务车辆归属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得处于抵押状态、不得处于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或已进入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程序状态、不得属于融资租赁未结清尾款状态、不得属于挂靠车辆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且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跟踪系统(提供安装证明材料);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6.其它: 6.1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6.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6.3投标人须单独书面承诺所有服务车辆须无偿给招标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并确保传输数据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6.4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及要求 6.5投标人须单独书面承诺,若中标后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仅接受招标人委派的运输任务,其余非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所属人员但无授权、招标人上游客户单位、招标人上游客户单位人员等)委派的运输任务造成的损失或无法结费等情形,均与招标人无关,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且该行为若造成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惩戒。 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编号为:GWDC-WB-2026-ZBZX-FR-00085-2,项目名称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4.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6年02月26日18:00至2026年03月04日23:59: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顶端信息栏中“招投标平台”信息栏,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账户(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线报名投标。 外网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 内网网址: 凡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注册后,还须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只能二选一, 后者的U-Key办理网点切换为远程办理模式,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主页左下方“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或者登录系统选择UK办理)。已有U-key的,无需重复办理。 不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不用办理U-key。 详见: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2)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后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每月25号之后按具体情况顺延一个月)之后的下个月20号左右开具。 ------------------------------------------------------------------------ 发票将会在打款日期次月以后开具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数电发票),请登录https://zngl.gwdc.com.cn:8443智慧办公平台-智慧办公-招标管理-采购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下载电子发票。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见: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提醒:付款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插件。付款状态改变为“已付款”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若付款后,刷新状态后显示未支付,请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等待一段时间后(1-4个小时)重复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刷新。若多次刷新后状态依然未改变,请您再次购买,直至状态更改为已付款,请您在开标后将重复付款说明和银行流水及参加项目的截图发至fshsh.gwdc@cnpc.com.cn,以便重复支付款项的退回。其款项招标中心会在收到邮件后3-5个工作日退回至您的系统。 请投标人务必确认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并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售卖期结束后状态为未支付的,视为未购买对应的标段/包,招标中心将不再受理。 (3)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每月25号之后按具体情况顺延一个月)之后的下个月20号左右开具。 ------------------------------------------------------------------------ 发票将会在打款日期次月以后开具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数电发票),请登录https://zngl.gwdc.com.cn:8443智慧办公平台-智慧办公-招标管理-采购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下载电子发票。 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发票流程概述。 (4)因工作人员业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接听您的电话,如您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相关人员邮箱,我们会在事后对您邮件及时进行回复。 (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流程,请见附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发票流程概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3月09日09时00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在线观看开标情况。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中油物采或昆仑银行办理U-key。详见公告中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如下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 投标保证金:1 万元。 (1)投标人应从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应提供汇款凭证扫描件。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发票流程概述。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如因特殊事项无法向昆仑银行支付保证金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中心经办人员。 六、开标 开标时间(网上开标):同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七、其它 7.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7.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7.3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运营机构联系电话: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 7.4本招标公告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仅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在其他发布媒体上看到本招标公告,其有义务自行核实公告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招标中心经办人姓名:冯珊珊(招标文件答疑/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退回) 经办人固定电话: 0427-7800208邮箱:fshsh.gwdc@cnpc.com.cn 招标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王鹏, 联系电话:18609510987 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rar 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docx 附件3: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发票流程概述.pdf 服务标准及要求.doc 1.服务标准1.1承运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1.2承运单位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承运单位接到任务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并按通知的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配送时间。1.3承运单位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辆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货物等特殊情况,及时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1.4承运单位在装货前,需按任务通知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承运单位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1.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1.6承运单位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1.7承运单位须按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交货手续。1.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均符合驾驶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1.9承运单位须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1.10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5日内,需将承诺的服务车辆到达指定地点。2.服务车辆要求2.1承运单位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为防止货物掉落、丢失,同时兼顾到市区内加油站的配送,要求运输车辆以4.2米箱货或高栏车辆为主;2.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2.3承运单位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车辆年检,按国家规定对罐体定期检验检测。3.服务人员要求3.1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证件及有效的从业资格证。3.2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押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3.3承运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使用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4.其他服务要求:4.1承运单位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承运货物前,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4.2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可以不提供)4.3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4.4承运单位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承运单位承担处罚。4.5承运单位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4.6服务期间,因承运单位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招标人受到上游客户投诉累计三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4.7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质量计量事件的每发生一起,须按照招标人经济损失的双倍进行赔付,且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人的运输业务,情节一般的中止一个月,情节较重的中止两个月,情节严重或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止期结束,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整改,经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运输业务。4.8服务期间,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发生三次未按照招标人运力需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人提供服务该项目的车辆对应删减其市场份额。中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服务车辆提供服务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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