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5]009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西琅躁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22.26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医疗设备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颅内压力和温度监测仪内镜清洗消毒设备
联系方式
  • :0752-7801125
  • :15970480418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5】009号 二、合同名称: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5】009号 四、项目名称: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陈江街道曙光路1号 联系方式:0752-7801125 供应商(乙方):江西琅躁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滨江东路21号6楼604室 联系方式:159704804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颅内压力和温度监测仪、内镜清洗消毒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套 主要标的单价:1258900.00元 合同金额: 422.2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0752-322607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M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3049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5】009号红5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包1)端1甲方: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电话:0752-3226078传真:/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陈江街道曙光路1号乙方:江西琅躁贸易有限公司电话:15970480418传真:/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滨江东路21号6楼604室H平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且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硕通、ST-EEIP-I、ST-REC-X470I、ST-REC-X270II、ST-REC-S435I、ST-REC-S225I、配置清单详见附件江门1套949200.00949200.00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澳华、VRL-XQ50H、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上海1套1258900.001258900.00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澳华、VBC-T50、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上海1套1258800.001258800.00颅内压力和温度监测仪(颅内压监护仪)普惠、PH-ICP-01、配置清单详见附件杭州1台46800.0046800.00内镜清洗消毒设备(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奥立、ALED30、配置清单详见附件广州1套708900.007089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4222600.00元..合同总额应当包括包装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利润、培训费、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所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免费提供接口以实现与医院院内信息系统的对接。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佰贰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4222600.00元)人民币。三、设备要求21)质量标准:乙方保证合同设备(含配件、工具等)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的要求。2)包装;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交货:乙方负责现场货物的保管,直至安装、验收完毕,货物的所有权至产品验收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4)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①乙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②乙方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交货方式:免费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乙方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并完成最终验收确认,且提供全额发票后,以转账支付的形式两年内付清。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壹年,含一切原因引起的故障(人为因素引起故障除外)。质保期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2.服务要求:1①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造成的各种故障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②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如发生故障及时解决。③提供7X24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④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立即做出回应,并在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用户现场实施维修并排除故障。3.设备安装、操作培训要求:①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乙方提供培训服务,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科室使用设备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两名以上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为止。②乙方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3③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乙方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八、验收:1)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事项、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收货单、安装单、加盖公章的产品注册证(如有)各一份。2)验收标准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指标为准(该指标应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指标)。验收时如发现乙方在投标时存在虚假指标响应情况,甲方将取消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6)按法定要求进行计量检定的设备,《计量检定证》安装时由乙方负责办理,以后每年由使用单位自己负责办理。7)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所列设备,能确保验收和检测通过,满足甲方正常使用。8)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将每一台(套)设备的整套技术资料(中英文)包括操作手册(中文使用说明)、简易操作流程、维修保养手册,基本原理图或有关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交给甲方。9)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乙方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由于乙方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惠州种恺高新区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江西琅躁贸易有限公司代黄代表:信签订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签订日期:705年4月3日签订日期:2025年月3日开户名称:江西琅躁贸易有限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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