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宝安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区级审核”项目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13:03: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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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深工信〔2024〕172号)有关要求,深圳市拟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贴(含2016年度使用补贴)清算工作,我区拟开展“宝安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区级审核”项目,现公开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该项工作,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区级审核   二、项目投标金额   不高于54.6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标准、政策和法规,具备数据收集和资金核算、编制相关报告的专业能力。   四、项目内容   (一)申报资料审核   1.车辆信息明细表相关信息、申报车型的公告以及车型目录中的批次信息进行核实比对。   2.车辆信息明细表、车辆发票图片中发票号、车辆行驶证图片中行驶证信息、电池组发票图片中发票号、驱动电机发票图片中发票号进行核实比对。   3.车辆信息明细表单体型号、单体生产企业、成箱型号、电池组生产企业、系统总能量、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统能量密度以及电机的型号、额定功率、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报告及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检验报告中关键零部件信息进行核实比对。   4.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文件的规定,审核申报材料中车辆重复申报情况、注册日期、车载里程及车辆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补贴政策申报要求。   5.根据企业提供的车辆接入国家监测平台情况,核实相关车辆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二)现场重点抽查   根据有关指导要求,开展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现场重点抽查。现场核对车辆外观结构、车辆识别代号信息、行驶证信息、实时里程信息以及关键零部件信息,并拍摄车辆相关照片。现场对每辆车辆进行登记及数据采集,并最后与企业、车主签字确认。   (三)补助资金核算   根据深圳市补助标准政策文件以及汽车产品公告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及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检验报告等材料,核算各申报车型补贴标准金额和申报车辆补贴总金额。   五、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代表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具备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能力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和编制相关报告的专业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安排、项目预期成果、质量保障方案、项目报价等内容;   5.项目团队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相关材料。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议法   七、征集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时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项目标书提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2楼1206室工业三科,联系人:庄小姐,联系电话:2766017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1.附件1:采购需求书.docx 2.附件2:评分标准.docx 附件1“宝安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区级审核”项目采购需求书1、项目来源及要求为落实我市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深工信〔2024〕172号)有关要求,深圳市拟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贴(含2016年度使用补贴)清算工作,我局牵头负责对宝安区新能源汽车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宝安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在宝安区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区级审核。为保证审核的效率、质量及专业性,我局拟遴选项目服务商开展宝安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资金清算区级审核项目服务工作。二、项目服务内容(一)申报资料审核对照《市清算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审核,包括核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与公告、推广目录、发票、车辆行驶证、确认函等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二)现场重点抽查按比例抽取实车,对车辆外观结构、车辆识别码、行驶证以及实时里程进行核查、核查车辆VIN码、电池、电机、电控等信息的一致性。(三)补助资金核算依照相关政策文件,审核企业申报车型补贴标准、申报总金额的准确性等内容。(四)报告编制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报告。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区级审核有关工作为止,项目完成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四、项目承接单位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三)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标准、政策和法规,具备数据收集和资金核算、编制相关报告的专业能力。附件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部分报价得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投标人报价价格比构成不合理、弄虚作假的,将否决其投标。2、商务部分(40分)评分项标准分评分标准投标人项目经验20(一)评分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汽车领域的专项资金审核工作;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得4分,最高得20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协议、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项目团队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10(一)评分内容:1.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得5分;上述二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2.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评价10(一)评分内容:1.团队成员总人数5人及以上得6分,不足5人的不得分。2.团队成员中每一人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2分,最高4分。以上二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2.第一项提供团队成员信息列表、分工安排,如未按要求提供则该项不得分。第二项提供成员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未提供则不得分。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技术部分(40分)评分项标准分评议标准实施方案10(一)评分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涵盖本需求的全部工作;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要有人员安排。(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提供的实施方案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4分;评审为良(提供的实施方案较为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2分;评审为中(提供的实施方案有缺漏但基本到位,可行性低)的加1分;评审为差(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完整,不符合实际的或未提供)不加分。实施方案10(一)评分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涵盖本需求的全部工作;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要有人员安排。(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提供的实施方案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4分;评审为良(提供的实施方案较为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2分;评审为中(提供的实施方案有缺漏但基本到位,可行性低)的加1分;评审为差(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完整,不符合实际的或未提供)不加分。实施方案10(一)评分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涵盖本需求的全部工作;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要有人员安排。(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提供的实施方案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4分;评审为良(提供的实施方案较为准确到位、合理可行)的加2分;评审为中(提供的实施方案有缺漏但基本到位,可行性低)的加1分;评审为差(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完整,不符合实际的或未提供)不加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10(一)评分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对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应对措施)加4分;评审为良(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但进行了针对性详细分析或对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详细但不能完全贴合实际或可行性不强)加2分;评审为中(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贴合实际的)加1分;评审为差(没有正确理解重难点且没有详细分析,应对措施不符合实际的)不加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10(一)评分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对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应对措施)加4分;评审为良(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但进行了针对性详细分析或对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详细但不能完全贴合实际或可行性不强)加2分;评审为中(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贴合实际的)加1分;评审为差(没有正确理解重难点且没有详细分析,应对措施不符合实际的)不加分。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一)评分内容:1.项目质量管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2.应急处理预案,阐述项目应急处理措施;3.成果安全保障,阐述项目资料及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加4分;评审为良(保障措施详细、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加2分;评审为中(保障措施较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加1分;评审为差(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不加分。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一)评分内容:1.项目质量管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2.应急处理预案,阐述项目应急处理措施;3.成果安全保障,阐述项目资料及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加4分;评审为良(保障措施详细、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加2分;评审为中(保障措施较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加1分;评审为差(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不加分。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一)评分内容:1.项目质量管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2.应急处理预案,阐述项目应急处理措施;3.成果安全保障,阐述项目资料及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加4分;评审为良(保障措施详细、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加2分;评审为中(保障措施较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加1分;评审为差(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不加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10(一)评分内容:1.关于项目移交手续办理;2.对项目信息保密承诺;3.项目验收后配合监督管理。(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体,至少包含:关于项目移交手续办理,对项目信息保密,项目后续顾问咨询支持时间,配合监督管理等支持内容等)加4分;评审为良(服务承诺内容较全面具体)加2分;评审为中(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全面具体)加1分;评审为差(服务承诺内容不全面具体)不加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10(一)评分内容:1.关于项目移交手续办理;2.对项目信息保密承诺;3.项目验收后配合监督管理。(二)评分依据:每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为优(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体,至少包含:关于项目移交手续办理,对项目信息保密,项目后续顾问咨询支持时间,配合监督管理等支持内容等)加4分;评审为良(服务承诺内容较全面具体)加2分;评审为中(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全面具体)加1分;评审为差(服务承诺内容不全面具体)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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