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T-NP25202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13:13: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预算金额40万元
中标单位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中标金额39.50万元
代理单位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
联系方式
  • 侯春悦:0951-5672874
  • 白杰:0951-8620486

正文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T-NP252021(招标文件编号:CT-NP252021) 二、项目名称:“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聪(组长)、李伦、侯春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100 万元以内费率为 1.5%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侯春悦 0951-5672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白杰 0951-8620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杰 电 话:  0951-862048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11: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聪(组长)、李伦、侯春悦(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杰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620486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春悦 0951-567287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杰 0951-8620486 附件: 附件1 “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19终稿(1).pdf “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NP252021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代理机构: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分细则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NP252021项目名称:“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元采购需求:“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等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此项由代理机构磋商开启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9)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第(4)至(7)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代理公司电子邮箱(2249995243@qq.com)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五、开启:时间:2025年3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附件中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249995243@qq.com后进行登记,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发至供应商邮箱。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联系方式:0951-56728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联系人:白杰电话:0951-86204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春悦电话:0951-5672874代理机构: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19日磋商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需将本表及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249995243@qq.com);(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等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日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宁夏市场监管”抖音政务号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电话:0951-5672874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业务联系人:白杰电话:0951-8620486邮箱:2249995243@qq.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等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此项由代理机构磋商开启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9)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第(4)至(7)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0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响应保证金金额:0元;(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保证金缴纳方式:响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①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公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转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庆丰街支行账号:64050110103300000669注:转账时须备注本项目名称②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形式: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保单)能够10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注:(1)请用以上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2)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以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缴纳单位的缴纳账户进行原路退回。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14磋商时间:2025年3月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15信用查询时间:以磋商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16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17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计取。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账户信息如下:汇款信息账号:640501101033000006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庆丰街支行开户名称: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2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纸质形式提出质疑,并送达宁夏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杰联系电话:0951-86204862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五、采购需求响应详情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2345…(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八、其他材料(以下资料格式自行补充拟定)(一)类似项目业绩(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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