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关于石河子市乌伊东路109-E08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6-05 19:22: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预算金额21.0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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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石河子市乌伊东路109-E085号的公告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6日11时至2025年7月7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一、标的物为石河子市乌伊东路109-E08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字第00255381号、石房权证字第00255443号;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总楼层2层,标的物位于1层;总建筑面积:36.37平方米;朝向:南北朝向;装修:简装。标的物所在区域内以乌伊东路为主,主要道路有乌伊东路、东四路等,保养较好,道路状况较优;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估价对象附近有 34 路、2 路、新 13 路公交车、出租车及线路车等公共交通车辆;标的物距石河子火车站约7.5km,所处位置为商业与居住混合聚集区。注:(1)经调查,该标的物存在欠费,2025年5月17日-2025年6月16日共计欠缴物业费95元。(该数值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机构查询,以实际查询情况为准)(2)该标的物有抵押。起拍价:210342.3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持税款发票到法院退款)。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房屋共有权人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天内即2025年7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金苑(兵团)支行; 账号:30731601040007529250415053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991-3713335 18690873937 刘助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