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21110100001059438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23:42: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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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婷:17799770133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11101000010594385 五、合同编号:11N77346359220243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安保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25000 2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马婷 联系电话:17799770133 传真:/ 地址:新市区北纬一路10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保安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346359220243403).pdf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幼儿园保安服务合同编号:11N77346359220243403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安保服务--服务周期:年1件25000.002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选派数名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服务地址、岗位第一条服务地址,时间、岗位。二、保安服务派遣费核算、支付第二条费用核算每岗保安员5000元/月,1月上岗数量3岗,3岗每月费用合计: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月),2月上岗数量2岗,2岗每月费用合计: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月)。第三条费用支付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应在次月3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期2个月的保安服务派遣费共计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乙方结账时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差额征税)公司名称:新疆诚民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税号:91650104MA7775L95L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行号:102881001917帐号:3002019109200104143三、服务条款三、甲方的权利、义务第四条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五日内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第五条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尊重保安,关心保安,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保安员在工作时因履行职责与他人发生问题时,甲方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出面协调,公平公正的处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甲方应予以表扬或奖励。第六条甲方负责为保安员提供工作必需的场所及防暴用具,并在乙方安全防范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或防盗报警装置。四、乙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乙方负责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第八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勤务指挥、人员调整、班次安排和休假安排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确保岗上不缺人,人员形象好。第九条乙方对安全防范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岗位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以外的直接指挥。五、违约、赔偿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将按月保安服务派遣费总额的3%作为违约赔偿。第十二条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服务派遣费。第十三条乙方保安员在保安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所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确定双方责任,甲方有权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所确定的双方责任,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包含现金、珠宝、有价证劵、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如非保安员工作失职,乙方有权拒绝赔偿,乙方保安员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导致保安员伤、残、亡等,甲乙双方都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额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十四条除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外,其它形式均按违约处理。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同时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2/3全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或终止,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服务时间超过合同的有效期后,视为续签,合同继续履行。七、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八、合同有限期:第二十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账号:,账号:300201910920010414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账号:账号:300201910920010414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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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保安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346359220243403).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