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16110100001051246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1:47: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0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计算机硬件LED补光灯高清球形摄像机高清枪形摄像机硬盘录像机
联系方式
  • 杨志峰:15899356336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61101000010512464 五、合同编号:11N457928220202412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无线网络、森林防火监控云台设备安装、维修 详见附件 项 1.0 90000 9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杨志峰 联系电话:15899356336 传真:/ 地址:阿克苏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硬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2822020241204).pdf 小台兰管护站卡口建设工程合同编号:11N45792822020241204采购单位(甲方):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服务单位(乙方):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XJ240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位报价合计税率1智慧监控单元iDS-TCM400-E-W/11402台4,500.009000.0013%2LED补光灯CXBG-2-1-CX-A-DS-TL2002C2台2,600.005200.0013%3高清球形摄像机DS-2DE6423IW-A1台2,800.002800.0013%4室内单元CPU55A4个600.002,400.0013%5室外单元BNC5000-P254台5,500.0022,000.0013%6天线AN-4960-28DB60VH-BNC4副700.002,800.0013%7高清枪形摄像机DS-IPC-B12HV3-IA4台200.00800.0013%8硬盘录像机DS-7808N-Z11台750.00750.0013%9光伏板SDXY542块1,000.002000.0013%10蓄电池6-GFMJ-100B4块1,200.004800.0013%11逆变器SR-ML48601台1,500.001500.0013%12蓄电池地埋箱定制4个200.00800.0013%13硬盘WD62PURX1块1,200.001200.0013%14设备箱定制1台350.00350.0013%15基带电缆防雷器XHC-RJ45G2个350.00700.0013%16工业交换机DS-3E1510-S(国内标配)/轻网管2台800.001600.0013%17低电阻接地模块定制2套230.00460.006%18立杆防雷接地定制2项700.001400.006%19基础预埋件制作定制2项8500.0017000.006%20电器总控制柜定制1套1500.001500.006%21L型立杆定制1根6,000.006000.0013%22电线现场定制1项440.00440.0013%23无线网桥立杆现场定制(带设备箱)1套4500.004500.0013%2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90000.00二、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三、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四、技术服务内容4.1、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管理、技术操作、基本原理和应用等进行培训和指导,直至甲方相关人员完全掌握和使用;4.2、乙方负责对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稳定运行状态;4.3、乙方联系人:唐成电话:15099136780五、本项目服务地位于阿克苏地区托木尔峰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小台兰管护站。六、甲乙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项目工程实施的沟通和协调;6.1.2甲方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条件道路情况和气候情况;6.1.3甲方协助乙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的设备存放场地、工具和材料堆放地;6.1.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实施的消防和设备安全工作;6.1.5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做好现场施工工作量和验收报告签署工作;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施工作业,新采购的设备,乙方应当提供出厂合格证相关检验报告;6.2.2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运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造成施工人员自身、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2.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施工任务。七、违约责任7.1甲方违约责任7.1.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若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服务的应付款额。7.1.2甲方若不按约定期限验收,或拒收合格的货物,甲方除了按照乙方再次提出货物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验收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此期间合同产品损毁或灭失的风险。7.2乙方违约责任7.2.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货物清单约定的各采购项目的型号、功能等要求提供相符的设备配件,或未提供全新设备,或未按照协议约定,擅自变更项目型号功能等,均视为乙方违约;7.2.2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护工作的,(因项目施工地点,权益纠纷,地质条件不满足施工条件要求,变更设计及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的,均不属于违约行为)。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据实赔偿甲方损失。7.3纠纷解决程序7.3.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可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原合同中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公章):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2/3甲方(公章):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公章):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2/3账号:,账号:0109094630012010506739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附件下载

  • 关于硬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2822020241204).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