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FJXW202411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20:24: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福建省榕城监狱预算金额45万元
中标单位福建省石狮市汇成行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机针智能管理设备
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91-83567195
  • 蔡华凯:0591-87807330

正文内容

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XW2024117(招标文件编号:FJXW2024117)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石狮市汇成行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石泉路476号 中标(成交)金额:41.9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建省石狮市汇成行贸易有限公司 机针智能管理设备 泰禾 TH-24-B6 18台 23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致铃、郑莉、张书俊、林旭、林海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19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榕城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亭路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1-83567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蔡华凯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蔡华凯 电 话:  0591-878073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纺织设备/纺织设备零部件 采购单位 福建省榕城监狱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7:06 评审专家名单 黄致铃、郑莉、张书俊、林旭、林海兵(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41.9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慧婧、蔡华凯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 福建省榕城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亭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 0591-835671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慧婧、蔡华凯 0591-87807330 附件: 附件1 FJXW2024117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附件2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书面声明.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XW2024117采购人:福建省榕城监狱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附1:账户信息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投标人三、招标四、投标五、开标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七、询问、质疑与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十、其他事项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二、评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四、其他事项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格式报价部分格式技术商务部分格式注:本招标文件共88页(包含封面及目录),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FJXW2024117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包1:①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6.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23室。6.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6.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2)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305637990@qq.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6.4、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7、投标截止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9、公告期限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0、采购人:福建省榕城监狱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亭路6号邮编:350028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1-8356719512、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邮编:350025联系人:王慧婧、蔡华凯联系电话:0591-8780733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账号:77360188000028873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名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合同包预算金额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保证金11-1A02281000-纺织设备零部件机针智能管理设备18台25000450000工业否45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2)电子投标文件: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本,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3)投标人投多个合同包的,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请按合同包分包制作。310.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4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5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610.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3)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正本用A4幅面纸610.10-(2)张打印,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在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以下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4)投标人必须将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单独装订,按照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三个部分分别密封。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5)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电子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制作成PDF格式存放在U盘或其它闪存介质中,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留密码。(6)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合同包的投标,则应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7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8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9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0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11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①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投标人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③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216.1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榕城监狱监管部门。1318.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福建省新卫招标网,网址http://www.xinweizb.com。※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419其他事项:(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2)其他:A.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B.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1419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C.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无效”条款):①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4项号规定的;②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12项号中规定的情形的;③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2投标无效规定的;④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0.6、10.8、10.9、10.12条款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⑤出现第四章“一、资格审查”与“二、评标”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⑥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或“★”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情形;⑦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⑧出现招标文件中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情形。D.质疑受理的其他要求: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E.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F.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五、退回保证金说明函致: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投标,提供人民币元保证金,当可以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公司以下帐户:1.开户名:2.开户行:3.帐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福建省石狮市汇成行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1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6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三-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榕城监狱)的(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福建省榕城监狱机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建省石狮市睿敏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61万元,资产总额为3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实福建省石狮市成行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1日超※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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