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一期三标段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GG-2022-010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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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51-65872699

正文内容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一期三标段电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符合资质要求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项目名称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一期三标段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新校区(南京市高淳区团结圩地铁站旁)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监督电话 0551-65872699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公告之日起 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工本费: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开标前2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账号,招标人凭银行回单开收据,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名 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税 号:12320 00046 60164 18P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银行账号:3208 9999 1010 0040 07548 项目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总款的95% ;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中标方在采购方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货款。 现场踏勘 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质疑及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2022年11月25日11时 2、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纸质版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至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15号教学楼集团采购部薛老师18949850329,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样品(送样) 1、样品规格:不低于YJV22-8.7/10KV -3*95规格,长度不低于20cm。2、样品标准:须达到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线径实测不低于95%。3、送样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时间、地点一致。 开 标 时 间 暂定2022年11月25日 14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20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副本各壹份(商务标、技术标必须独立装订、封装、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签署要求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电缆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GG-2022-0105 3.招标内容: 电缆项目采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缆 YJV22-8.7/10KV -3*120 米 1178 2 电缆 YJV22-8.7/10KV -3*120 米 1185 3 电缆 YJV22-8.7/10KV -3*95 米 400 1.甲方期望到货时间:2022年12月10日前。2.质量要求:电缆必须达到最新国家标准,其中线径实测不低于95%。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单位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从事电缆销售的资质,并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7.报名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10.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 元(本次不收)。投标单位在领取本招标文件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授权书或者有效介绍信函。 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2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账号,招标人凭银行回单开收据。投标单位在领取本招标文件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授权书或者有效介绍信函。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11月24日17时前打入指定账户。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对评标工作施加影响,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4 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合同; 3.5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招标人评标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所进行的修正; 3.6 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投标截止日前 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10个工作日后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扣留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无扣款问题,中标单位凭收据原件到招标人处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一律转账退还至投标单位账户,不退至个人帐户。 5.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如未中标,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请两日内持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需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本招标文件,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质疑文件由投标人以WORD文档盖章形式与指定人员联系。 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依据,采购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 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注意: 如果投标人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本条第1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未提出质疑,中标后,投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作出的书面解释。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1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24小时之前,有权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7.2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投标人不予确认的,不影响该补充文件的效力,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7.3如果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或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投标人不予确认的,不影响该投标截止时间延长的效力,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7.4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修改书为准。 二、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2 被责令停业的; 1.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问题的; 1.6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纪律与保密 2.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3 在开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向招标人打听,也不得私下接触开标组成员; 2.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开标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3.勘察现场 3.1 勘察现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3.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3 在勘察现场中,招标人介绍的工程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字样。 1.商务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单独封装,1正1副)(但不限于): 1.1 开标一览表; 1.2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能力、设备、人员等)资质证明文件; 1.3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1.5 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1.6 投标报价函(按照招标方指定标准格式) 1.6.1 投标报价; 1.7 近三年内100万以上同类采购项目业绩案例不少于三个(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 1.8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9 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1.10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1.11 设备配置清单表(含产品图片及参数详细介绍); 1.12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单独封装,?不得体现价格,1正1副): 2.1 企业简介; 2.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3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2.4 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2.5 近三年内100万以上同类采购项目业绩案例不少于三个(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 2.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7 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2.8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2.9 设备配置清单表(含产品图片及参数详细介绍); 2.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3.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4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样品(送样)、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评标、合同授予 1.样品(送样) 1.1样品规格:不低于YJV22-8.7/10KV -3*95规格,长度不低于20cm; 1.2样品标准:须达到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线径实测不低于95%; 1.3送样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时间、地点一致。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外层密封袋除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标以密封日期; 2.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18949850329 谢老师18956067518 2.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时; 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2.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3.开标、评标: 3.1开标时间和地点:暂定11月25日14时,地点:新华集团采购部会议室; 3.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③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④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⑤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⑥投标单位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公民身份证(根据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3.3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3.5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投标优惠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投标优惠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7评标小组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8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文件的原因。 4.合同的授予: 4.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2招标人与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3中标人如不按第2条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4.5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产品供应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需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105号公告附件.docx 105号公告附件.docx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项目招标(一)商务/技术标书(封面)投标文件主要格式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投标人:(盖公章)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技术标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同志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三)投标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和其他各项承诺。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1、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函的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不再计取任何其他费用。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四)投标函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投标人:6、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函附录附后。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投标报价(五)投标报价投标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2.本次报价是一份完整无漏的清单报价,包含项目范围的全部费用,中标人在执行合同的服务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有关内容。投标报价说明:电缆项目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分盘要求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1电缆YJV22-8.7/10KV -3*120米1178整盘2电缆YJV22-8.7/10KV -3*120米1185整盘3电缆YJV22-8.7/10KV -3*95米400整盘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供货周期质保期甲方期望到货时间:2022年12月10日前。备注:报价需含税金、包装、运输、运输保险、卸货、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据实结算。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6.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5.本项目分项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4.产品报价表报价包含在内的一切费用及运输、人工安装、税点和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报告等全部费用,除非另有约定,招标人为履行本项目产品采购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3.本报价依据本项目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致:(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编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公司参与贵公司项目的投标,如因我公司未中标,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望予以办理,并请将所退款项付至以下帐号。:(七)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公司(公章)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称:供方(乙方):签订时间:需方(甲方):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电缆采购合同合同模板(八)其他材料1、产品达到国家电缆按照GB/T12706-2008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取其中的高者);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三、质量标准:二、合同价款:本合同单价及总价款包括的具体内容为:合同标的物的价格、税金、包装、运输、运输、运输过程保险、卸货、上楼、上下车力资费、安装、检测、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一、产品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一期三标段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金额合计人民币: 元整( ¥: 00.00)注:最终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七、验收: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货物在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前的安全及损毁责任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全部交付完毕。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现场协调人:联系电话)。3、所有产品实行国家质量三包服务,如有水货和假货出现,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2、乙方必须保证该批物资原厂()原地()生产,所有产品为()品牌优质产品,如甲方发现转厂或贴牌等现象,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退换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总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任何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解决(人为损坏除外),甲方要求服务两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未按时响应的,甲方自行或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直接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另外支付给甲方。1、质保期限:免费质保期为()年,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内容按国家规定或甲方要求(两者不一致时以对乙方要求较高者为准)执行,乙方负责免费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或维护。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总款的95%;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全额),否则甲方可暂缓支付货款。八、结算方式:到货后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人员验收,按照本合同标准,在甲方指定地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时数值和样品发生争议,最终以样品为准。甲方在验收时,仅仅对产品的数量、包装物及产品外观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于产品的隐蔽瑕疵的责任追究,不受验收期及质保期的限制。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单。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对于不合格产品,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退换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除按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针对未交付的产品予以部分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照本条第5款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收。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2、交付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若少交部分或逾期交付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货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十一、解决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甲方应积极协调到货和落实下货地点,不能按时落实的,乙方按甲方要求顺延交货。9、甲方应当按时付款,因甲方主观原因故意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按逾期支付部分的偿付违约金。8、乙方擅自调换原材料或配件,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5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7、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和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6、乙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产品,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乙方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2、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对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单位、甲方员工、学生或其他使用者)造成的任何损失,不受质保期的限制,均由乙方全部承担。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同时提交相关文件,如装箱清单、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原厂保修卡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十二、其他约定事项: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住所: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十五、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廉政承诺书、双方的招投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均为合同附件,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廉政承诺书合同附件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承诺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乙方:(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第二条甲方承诺(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第三条乙方承诺(六)不得有其他任何在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任何考察形式的变相旅游等活动。(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承诺书壹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第六条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005518562)。第五条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jtdsz@xinhuaedu.com监督邮箱:xhjtdc@xinhuaedu.com监督邮箱:监督电话:15005518562监督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公司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债务等,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服务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等费用)。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保证人针对***公司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就***项目合作并签订《合同》(下称主合同)事宜,为确保***公司全面履行其在主合同中的各项责任与义务,保证人自愿为其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郑重承诺: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保证承诺书合同附件二、备注:各单位在使用《廉政承诺书》时,不得删改落款签署部分的项目,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号码和督查邮箱。保证人:六、保证人已充分理解并全面认可主合同及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其提出任何异议。五、保证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证人为签订本承诺书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及签字均真实、完整、有效。四、保证人承诺,无论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否对被担保债权享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保证人在本承诺书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承诺书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任何异议。三、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何情况下,不因主合同无效、撤销等等而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二、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公司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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