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43110100001997433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3:47: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克拉玛依区倪氏电子电器服务中心二店中标金额320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玻璃修缮
联系方式
  • 卜韩梅:13689973565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倪氏电子电器服务中心二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31101000019974331 五、合同编号:11N12650203M2025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玻璃维修、粉刷、护栏维修、广告牌拆除、电路维修、设备维修、电气维修、锁类维修、门窗维修、水电维修、排污疏通维修、房屋及相关设施维修等零星维修 详见附件 次 1.0 3200 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 联系人:卜韩梅 联系电话:13689973565 传真:/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名轩路5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网服务合同(3200).pdf 政府采购网服务市场合同定做人(甲方):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合同编号:11N12650203M20252201承揽人(乙方):克拉玛依区倪氏电子电器服务中心二店第一条:其他维修保养项目、数量、报酬维修地点其他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元)金额(元)食堂出菜间门套、双开门维修、拆装、加固套116001600食堂面点间门套、双开门维修、拆装、加固套116001300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整3200牌、规格型号、单位及价格,最终承揽人按定作人批准的要求采购并计第三条: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条:维修前由承揽人提交须由定作人认价的材料价格清单,清单中应列明材料种类、品单位验收入结算价。:由建设合格后方可入场。合同要求的维修内容。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常和特殊标准履行。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日内提供相应技术资料、预算等,无保密图纸等的时间、要求。第七条:定作人不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第八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设单位提供。第九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作人、承揽人、设计人和接收单位进行现场式及地点:维修完工竣工验收。缮修项目的主要工作要求:根据建设工程验收。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按照国家标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修理修缮工程完工以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告,按固定单价进行结算第十二条: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方法及保密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相关程序办理;施工期间水电由建后十五日内,由建设方组织定准、行业标准及通常和特殊标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后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交合格的验收报第十三条: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本维修内容质量保修期从本维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不可抗力;2、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本合同履行完毕。第十五条:承揽人违约责任如下:1、因承揽人提供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限期在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揽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自行承担,定作人扣除结算价款的3%的违约金。2、因承揽人提供产品材质或供货周期不能满足定作人要求的,或承揽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差异过大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3日内,承揽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由承揽人自行承担。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允许验收。3、维修验收质量标准未达到合格的,承揽人负责返修至合格标准为止,费用由承揽人自行承担,同时定作人扣除结算价款3%的违约金。若返修三次质量标准仍然达不到合格的,定作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承揽人违反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区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承揽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定作人支付结算价3%的违约金。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诉讼。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3)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克拉玛依区迎宾幼儿园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区倪氏电子电器服务二店中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名轩路56号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26-6-122号电话:电话:138995629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003020709200046865签订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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