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真空罐、分汽缸等

项目编号JC2402001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2 02:51: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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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包钢集团公司
相关产品真空罐玻璃钢真空罐分汽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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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真空罐、分汽缸等 1.采购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竞争磋商条件,现进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 项目编号JC24020013 2.项目概况 项目JC24020013,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真空罐、分汽缸等 采购,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玻璃钢真空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确认中标人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中标通知书); 详见备注 40,190.00 0.00 合同签订生效,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扣除10%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小于5万的,除质保金外次月一次性付清;扣除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大于5万的,次月付应付余额的70%。 2 分汽缸 合同签订后20日内(确认中标人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中标通知书); 详见备注 22,300.00 0.00 合同签订生效,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扣除10%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小于5万的,除质保金外次月一次性付清;扣除质保金后应付余额大于5万的,次月付应付余额的7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标段:1 名称: 玻璃钢真空罐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合同的对应发票日期要求在公告发布前,且所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不得进行遮挡); 标段:2 名称: 分汽缸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合同的对应发票日期要求在公告发布前,且所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不得进行遮挡);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03/04 17:00:00 4.2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竞争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竞争谈判文件的下载。5.竞争谈判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06 09:00:00 (北京时间)。 6.2供应商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贾旭东 联系电话:18686158243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邓步鑫 0472-2669646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