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D-2025-20788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2:01: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成都市锦江区苏宁易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70万元
代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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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8048567492
  • :18180550817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289552 二、合同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07886 四、项目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区经天三街30号 联系方式:18048567492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锦江区苏宁易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6号1栋1单元1-4层 联系方式:181805508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空调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39.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0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9.69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锦江区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89552甲方: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乙方:成都市锦江区苏宁易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96950.00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4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柜式空调机封闭式(SC-KJXY-20240701510001000002)}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产品美的/MideaKFR-72LW/BDN8Y-PA401(2)A立柜式空调变频冷暖二级能效3匹柜式空调机,美的/Midea,KFR-72LW/BDN8Y-PA401(2)A,美的/MideaKFR-72LW/BDN8Y-PA401(2)A立柜式空调变频冷暖二级能效3匹产地:广东包含连接管长度(铜管)(米):4包含水管长度(米):4包含电源线长度(米):1.5包含插头或漏电保护空气开关:包含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年08月17日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0010703320285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0130566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7-20冷暖类型:冷暖定频/变频:变频匹数:正3P能效等级适用标准:GB21455-2019能效等级:2级控制方式:遥控扫风方式:上下扫风适用面积:30㎡㎡以上室内机型号:KFR-72L/BDN8Y-PA401(2)A室外机型号:KFR-72W/BN8-X438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4.19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4.91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3.28能效比:4.19制冷剂:R32室外机防水等级:IPX4制冷量(W):7290制热量(W):9800循环风量(m³/h):1300颜色分类:白色额定电压/频率:220V电辅加热:具有国别:中国质保期限:6年394968.00193752.002配件增加水管18.008.003配件增加钢筋混凝土墙/玻璃打墙孔3960.002340.004配件增加镀锌钢板滴水盘1750.00850.00合计(大写):壹拾玖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196950.00元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区经天三街30号。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八、验收标准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第3页-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九、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计划支付时间:无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无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无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其他补充内容: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第4页-是否节能产品:是是否环保产品:是是否节水产品:是-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唐老师甲方联系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联系电话:18048567492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区经天三街30号2025年07月01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范鸿鑫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银行账号:78280180805802291乙方联系人:范鸿鑫联系电话:18180550817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行行号:303651002802025年07月01日-第6页--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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