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DLKX023-01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20:13: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预算金额173.3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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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8-3636238
  • 李小姐:17017091628

正文内容

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11 18:44:32 采购计划编号:441240-2024-00015 预算金额:1733320.5500 采购品目: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代理机构: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冯彩 项目负责人:冯彩 项目概况 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KX023-013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3,320.5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3,320.5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33,320.5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须具备有效的承装类及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供应商,提供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关于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各位潜在供应商须在开标当天寄出盖章版纸质正本1份,副本1份,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 1份。顺丰快递收件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2,收件人联系方式:170170916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地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大旺汽车客运站二楼 联系方式:0758-3636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2 联系方式:17017091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7017091628 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 相关附件: 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磋商文件(2024011101).zip 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一村工程量清单.pdf 委托协议.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样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023年73政府采购项目代理采购委托协议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一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委托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法>办法》,甲方就以下项目内容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甲方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内容1.项回名称: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2.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3.项目编号:GDLKX023-0134.项目类型:工程类5.采购内容: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6.采购预算:¥1,733,320.55元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条款负责;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7.组织评审工作;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2.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委托人代表蓝定华联系电话:0758-3636238),代表甲方与乙方李小姐(联系电话:17017091628)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意见。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有关费用3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采购代理费用。3.乙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具体到本次采购项目,根据乙方参与甲方的本项目代理竞标报价,本次代理服务费为15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元整。该费用为含税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鉴定评估费。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肇庆高新区内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2电话:0758-3646789电话:17017091628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6日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合同工程名称:肇庆高新区一村取水口迁建工程-永久用电电源进线工程工程项目地址:肇庆高新区内委托人(甲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受托人(乙方):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廉政建设,规范采购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该政府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等。5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准有以下行为:(一)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视情节在1-2年内不准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第五条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或代理人:地址:肇庆高新区内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2电话:0758-3646789电话:17017091628日期:2023年12月26日日期:2023年12月26日6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或代理人:地址:肇庆高新区内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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